索引号 | 01526410-5-04_A/2018-0626002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三公经费 | 发布日期 | 2018-06-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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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县本级“三公”经费支出决算1699万元,同比减258万元,减13%。具体分项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3万元,同比减53万元,减80.33%。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3个,累计3人次。
因公出国(境)费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我县严格执行因公出国(境)相关制度,严格审核审批因公出国(境)团组和人数,对因公出访计划数进行大幅压减,坚决禁止以公务的名义出国(境)旅游。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58万元,同比减115万元,减12%。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2万元,同比减31万元,减95%,公务车购置数2辆、保有量31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856万元,同比减84万元,减9%。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均有所下降,主要原因是我县实行公务车用车改革,除部分单位保留个别公务用车外,其他车辆划转公车平台统一调度,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公务用车购置及使用严格按照程序审批,杜绝了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的行为。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828万元,同比减90万元,减10%。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828万元,同比减90万元,减10%,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2,090批次,接待人次51,145人。
公务接待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县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执行《云南省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细则》,按照有利公务、务实节俭、严格标准、简化礼仪、高效透明原则开展国内公务接待工作,严格执行国内公务接待标准,实行接待费支出总额控制制度,严格按标准安排住房和用餐,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提前审批制度,按照有关规定安排接待活动,从严控制接待费用。
昌宁县财政局
2018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