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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10-5-04_A/2017-1025069 发布机构 昌宁县财政局
公开目录 三公经费 发布日期 2017-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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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畜牧兽医局2017年 “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畜牧兽医局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3.9万元,其中,安排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3万元,公务接待费0.9万元。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与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持平。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7年昌宁县畜牧局安排因公出国(境)费0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7年,昌宁县畜牧局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实有车辆1辆。

三、公务接待费

2017年,昌宁县畜牧局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0.9万元,基本与2016年预算持平。主要用于完成县委、县政府的工作任务以及接待上级部门到我局调研、检查、培训、指导工作,以及各乡镇人员来局汇报工作及报送材料等所发生的费用。

四、“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一)“三公”经费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三公”经费预算数

指县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