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0-5-04_A/2017-1025016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三公经费 | 发布日期 | 2017-02-13 |
文号 | 浏览量 |
昌宁县环境保护局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安排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较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明显下降。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7年昌宁县委组织部根据预算安排,拟安排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与2016年预算持平。主要用于开展组织业务工作所发生的公务出国(境)证照费、差旅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7年,昌宁县委组织部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运行费6万元,较2016年预算下降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干部考察考核、年底考核、基层党建调研、人才工作调研等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较上年持平,县委组织部根据昌宁县政府要求进行了公务用车改革。
三、公务接待费
2017年,昌宁委组织部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4万元,基本与2016年预算持平。主要用于完成县委、县政府的工作任务以及接待上级部门到我县调研、检查、培训、指导工作,各县有关部门及组织系统人员到我县学习交流工作经验等所发生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