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0-5-04_A/2017-1025010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三公经费 | 发布日期 | 2017-0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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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粮食局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4.65万元,其中:安排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3万元,公务接待费1.65万元。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与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基本持平。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7年,昌宁县粮食局根据预算安排,拟安排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与2016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7年,昌宁县粮食局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运行费3万元,与2016年预算数基本持平。主要用于保障昌宁县粮食局执行公务活动和各种专项检查,开展基层工作调研,实施财政监督检查,开展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所发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7年,昌宁县粮食局预算安排公务接待费1.65万元,与2016年预算数基本持平。主要用于完成县委、县政府的工作任务以及接待上级部门到我县调研、检查、培训、指导工作,各县有关部门人员到我单位学习交流工作经验,以及各乡镇人员来县城汇报工作及报送材料等所发生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