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全县“三公”经费预算数2342万元,具体分项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12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预算126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
发生的公务接待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1068万元,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不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附件: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公开数
附件【昌宁县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公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