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0-5-04_A/2017-0315003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三公经费 | 发布日期 | 2017-03-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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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昌宁县地方税务局2017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9.1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1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4.16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5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3.97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公车改革减少6辆车,减少了一定车辆燃修费及保险费,贯彻执行党的各项制度及党的“八项”规定,减了公务接待支出。
一、因公出国(境)费零增加的主要原因
我局无因公出国事项。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减少3.24 万元的主要原因
公务用车购置经费预算数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从2012年起,本单位没申请购置公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3.24万元,主要原因是:从2017年3月起,因公车制度改革,取消了6辆公车,减少了燃修费及车辆保险费。
三、公务接待费减少0.73万元的主要原因
公务接待经费预算数比2016年预算数5.73 万元减少0.73万元,主要原因是:贯彻执行党的各项制度及党的“八项”规定,减少了公务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