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浏览 | 打开适老化模式
x
索引号 01526410-5-04_A/2017-0213002 发布机构 昌宁县财政局
公开目录 三公经费 发布日期 2017-02-10
文号 浏览量
主题词
昌宁县政法委2017年 “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政法委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2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8万元,公务接待费13万元。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较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稍有下降。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政法委共有公务用车2辆,均年限较长、车辆老化严重,其中一辆越野车预计在2017年内需大修发动机,故安排公务用车运行及修理费8万元,较2016年预算下降0.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政法委执行公务活动和各种专项检查,开展基层工作调研,实施财政监督检查,开展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所发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

2017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3万元,基本与2016年预算持平。主要用于完成县委、县政府的工作任务以及接待上级部门到我县调研、检查、培训、指导工作,各县有关部门及政法系统人员到我省县学习交流工作经验,以及各乡镇人员来县城汇报工作及报送材料等所发生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