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0-5-04_A/2017-0210006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三公经费 | 发布日期 | 2017-0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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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昌宁县委员会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55万元,其中:安排公务用车运行费30万元,公务接待费25万元。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与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基本持平。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7年,政协昌宁县委员会安排公务用车运行费30万元,与2016年预算持平。主要用于保障政协昌宁县委员会执行公务活动和各种专项检查,开展基层工作调研,实施财政监督检查,开展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所发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
2017年,政协昌宁县委员会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25万元,与2016年预算相比减0.5万元,减少2%。主要用于完成县委、县政府的工作任务以及接待上级部门到我县调研、检查、培训、指导工作,各县有关部门及政协系统人员到我县学习交流工作经验,以及各乡镇政协委员来县城汇报工作及报送材料等所发生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