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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10-5-04_A/2016-0726011 发布机构 昌宁县财政局
公开目录 三公经费 发布日期 2016-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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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柯街镇2016年 “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柯街镇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81万元(包含昌宁县柯街卡斯一体化管理委员会),其中,安排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4万元,公务接待费47万元。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较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明显下降。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6年柯街镇没有预算安排,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6年,柯街镇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4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运行费34万元,较2015年预算下降7.9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民政、消防和劳动保障执行公务活动和各种专项检查,开展各种专项检查工作所发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较上年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柯街根据县政府要求进行了公务用车改革,在编车辆大幅减少。

三、公务接待费

2016年,柯街镇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47万元,较2015年预算下降4.91万元。。主要用于完成镇党委、政府的工作任务以及接待上级部门到我镇调研、检查、培训、指导工作,以及各乡镇人员来我镇交流学习所发生的费用。

四、“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一)“三公”经费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三公”经费预算数

指县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