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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10-5-04_A/2016-0726007 发布机构 昌宁县财政局
公开目录 三公经费 发布日期 2016-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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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耈街乡2016年 “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耈街乡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7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5万元,公务接待费50万元。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较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明显下降。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6年,耈街乡预算安排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根据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2015年、2016年预算均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6年,耈街乡实有车辆6辆(含民政专用车辆1辆、社保专用车辆1辆、护林防火专用1辆),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5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运行费25万元,与2015年预算持平。主要用于保障各单位开展公务活动、行政执法、项目建设、产业发展、移民后扶、综治维稳、抢险救灾、协税护税、专项检查、基层调研、支农惠农等工作所发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6年,耈街乡预算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50万元,较2015年减5万元,减9.1%。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各乡镇有关部门到我乡调研、检查、培训、指导工作,各村人员到乡机关及乡直单位开展工作所发生的公务支出。

公务接待费预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为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厉行勤俭节约,压缩不必要的非生产性支出。

四、“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一)“三公”经费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乡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乡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三公”经费预算数

指乡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