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0-5/20250422-00008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自评报告 | 发布日期 | 2025-04-22 |
文号 | 浏览量 |
为进一步规范昌宁县妇女联合会的预决算编制工作、财政财务基础工作,严肃财经纪律,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合法合规,全面加快财政资金支出进度,提升项目和资金的整体效益,最终完成部门的履职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主席令第2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昌宁县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办法》(昌财办发〔2010〕105号)、《关于全面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实施意见》(昌政办发〔2013〕191号)、《昌宁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昌宁县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暂行办法〉的通知》(昌财发〔2017〕204号)、《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宁县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办法等4个办法的通知》(昌政办发〔2010〕105号)、《昌宁县财政局关于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昌财发〔2025〕39号)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规定,编制昌宁县妇女联合会2024年度预决算是昌宁县妇女联合会的职责,并对预决算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昌宁县妇女联合会2024年度财政整体支出绩效进行评价,内容包括:预算资金投入运行情况,包括目标设定、目标完成、组织管理水平、实施成效等;总结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促进各项政策和措施的全面落实,不断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等。
本次评价采取的是现场评价的方式。在评价过程中,实施了询问、检查等审核程序,并审阅项目资料和资金下达文件、抽查会计记录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会计账簿等相关会计资料、复核预决算报表及编制依据,并对重点项目进行了追溯和延伸核查。现将具体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主要职能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团结、动员全县各族各界妇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团结、动员、组织全县广大妇女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在全县经济建设跨越发展和社会进步中发挥积极作用,为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服务。
(3)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教育引导广大妇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弘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提高综合素质,实现全面发展。
(4)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促进妇女参政议政。
(5)坚持服务大局、服务妇女儿童、服务基层,加强与妇女社会组织和社会各界的联系,协调和推动全社会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办好事,促进妇女儿童事业发展。
(6)关心妇女工作生活,拓宽服务渠道,建设服务阵地,发展公益事业,壮大巾帼志愿者队伍,加强妇女之家建设。
(7)指导全县妇女组织和基层妇联组织依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和妇女代表大会的要求,开展妇女儿童工作。
2.机构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昌宁县妇女联合会属于一级预算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是昌宁县妇女联合会。根据《中共昌宁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昌宁县妇女联合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昌办发〔2024〕92号)要求,昌宁县妇女联合会内设1个机构,是综合办公室,主要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督办。较上年减少1个内设机构,原因是2024年机构改革减少1个内设机构。
3.人员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2024年末,实际在职5名(其中主席1名,副主席2名,科员2名),与上年持平。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紧密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团结、动员、组织全县妇女群众参与经济社会发展。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1.2024年度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4年昌宁县妇女联合会财务总收入160.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17.8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94%,原因是向上争取资金增加,收入增加。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17.8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17.8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99%,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缩减开支,财政拨款收入减少。
2.2024年度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支出145.84万元,比上年增7.67%,原因是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增加,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83.41万元,占总支出的57%;项目支出62.43万元,占总支出的43%;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0.39万元,支出增加主要原因是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增加,支出增加。
(1)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妇女联合会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3.4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84万元,2024年基本支出中主要是人员工资,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6.0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7.3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
(2)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妇女联合会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和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2.4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55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增加,项目支出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项目资金支出情况:开展昌宁县妇女联合会日常工作、儿童之家建设开支、妇女之家建设开支、妇女创业培训相关工作的开展支出、妇女儿童维权志愿者培训相关开支。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昌宁县妇女联合会财务制度健全,制定了办公设备采购、会议及培训、差旅费报销、公务接待、日常事务报销等制度。
会计严格按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会计法及昌宁县妇女联合会制定的相关制度进行核算。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绩效评价既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增强资金绩效理念、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强化资金管理水平、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应当对预算支出情况开展绩效评价”的规定。
(二)自评组织过程
昌宁县妇女联合会接到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立即组织召开“2024年财政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安排布置会”。项目分管领导、项目业务员、财务人员参加了会议,落实责任。会议当天就开始部门自评工作。查看、收集财务和项目资料,填制相关表格,撰写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一)产出情况分析
主要是职责履行及年度工作完成情况,评价得分32分。
昌宁县妇女联合会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部门的关心帮助下,圆满完成2024年各项目标任务。
(二)效益情况分析
效益指标情况,评价得分32分。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良好。
(三)满意度情况分析
根据满意度情况分析结果,群众及部门满意度高,评价得分16分。(2024年度部门综合考核情况)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一)存在问题
1.县妇女联合会人少事多项目少,向上争取资金数额较少。
2.财务人员专业知识有待提高。
(二)整改情况
1.进一步加强项目及资金监督、管理、跟踪、问效工作,加强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加大项目储备及资金的争取力度,更好地为妇女儿童服务。
2.加强项目及财务知识学习,进一步规范项目及资金的管理、使用等相关业务操作。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经过对昌宁县妇女联合会2024年度整体支出进行绩效评价,我们认为昌宁县妇女联合会财政整体支出经济目标明确、责任分工有序、服务管理体系完善、可持续发展性强,财政支出应发挥的经济、社会、生态、文明等效益日趋显现。昌宁县妇女联合会2024年度整体支出进行绩效评价得分93.6分,绩效档次综合评价结果为优。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项目实施过程中,昌宁县妇女联合会严格按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专项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昌政办发〔2003〕101号)文件、项目资金下达文件、项目实施方案批复实施。同时严格按县级报账制、政府采购制、决算审计制、绩效评价制等制度来管理;结合项目专项管理办法进行项目会计专项核算;抓实财务管理工作。昌宁县妇女联合会确定了一名财务分管领导,会计和出纳;制定了办公设备采购、会议及培训、差旅费报销、公务接待、日常事务报销等相关规定;制定了业务报销流程及明确了责任;项目资金收支管理严格按照项目方案及项目管理办法操作。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昌宁县妇女联合会在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中无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附件【昌宁县妇女联合会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doc】
附件【昌宁妇女儿童维权及关爱补助资金.xlsx】
附件【昌宁县妇女联合会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xlsx】
附件【创业担保贷款工作补助资金.xlsx】
附件【单位往来补助资金.xlsx】
附件【妇女儿童事业发展补助资金.xlsx】
附件【中央惠普发展专项补助资金.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