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 打开适老化模式
x
索引号 01526410-5/20250422-00007 发布机构 昌宁县财政局
公开目录 自评报告 发布日期 2025-04-22
文号 浏览量
主题词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体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教育体育改革与发展规划,拟订地方性教育体育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统筹推进教育体育事业发展。

(2)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学校(单位)干部队伍建设,按照干管权限,进行领导干部人选的考察、推荐、任免。指导下属学校(单位)做好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做好工、青、妇、老干及统一战线工作。

(3)管理和指导全县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幼儿教育、成人教育、民办教育工作,统筹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

(4)负责对各类学校教育体育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指导,保证国家教育体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贯彻执行。负责承办学校设立、调整及其发展规模、学制、专业审查报批工作。指导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体育事业基本信息统计、分析和发布。负责管辖权限内的办学机构审批、体育社团(协会)资格审查及其管理工作。

(5)按照国家、省、市、县有关规定,积极采取措施,多方筹措教育体育经费,全面加强教育体育经费监管;认真落实学生资助、两免一补、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政策,做好政策宣传、咨询及信息发布、数据管理工作,做好内部审计工作。

(6)指导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及德育工作,指导各类学校的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国防教育、民族团结教育、法制教育、安全教育等工作;指导全县青少年校外教育和体育工作。

(7)负责全县教育督导工作,组织和指导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农村成人文化技术教育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指导全县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监测工作。

(8)主管教师教育工作,组织各类学校教师开展继续教育和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统筹规划教育体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指导学校(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9)负责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国家语言文字规范和标准并协调监督检查,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普通话测试工作。负责国际、国内教育援助项目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教育体育对外交流合作事务。

(10)指导各类学校做好勤工俭学、后勤保障、安全管理工作。指导各类学校做好校园规划、校舍建设、维修维护、设施设备管理工作。

(11)拟订全县体育产业发展规划,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统筹全县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条例》和《全民健身计划纲要》,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工作队伍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县社会体育团体指导和管理。

(12)执行国家课程标准,落实课程计划,负责全县教育体育科研及信息化建设工作。组织审定县级地方教材和校本教材。组织实施普通高等、中等、自学考试及其他形式考试工作;负责中小学校、职业高中、幼儿教育招生计划及学籍管理工作。

(13)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机构情况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共设置10个内设机构:党工委办公室、行政办公室、人事股、教育事业管理股、学校建设办公室、计划财务股、招生考试办公室、安全监督管理股、体育事业管理股、昌宁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4个股所级事业机构:青少年活动中心、少体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教师发展中心。下设23个单位,分别是昌宁县教育体育局(本级)、昌宁县田园镇中心学校、昌宁县温泉镇中心学校、昌宁县翁堵镇中心学校、昌宁县鸡飞镇中心学校、昌宁县大田坝镇中心学校、昌宁县柯街镇中心学校、昌宁县卡斯镇中心学校、昌宁县湾甸傣族乡中心学校、昌宁县更戛乡中心学校、昌宁县勐统镇中心学校、昌宁县漭水镇中心学校、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中心学校、昌宁县珠街彝族乡中心学校、昌宁县第一中学、昌宁县第二中学、昌宁县第三中学、昌宁县职业技术学校、昌宁县第一示范小学、昌宁县幼儿园、昌宁县思源实验学校、昌宁县特殊教育学校、昌宁县第二幼儿园(昌宁县田园镇中心幼儿园)。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23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22个。

3.人员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底,昌宁县教育体育系统事业人员编制3363人。昌宁县教育体育系统编制内实有人数3145人,比上年3262人减少117人,减少3.59%,其中:新招录146人,三支一扶转编10人,调入18人,调出35人,年内退休255人,死亡1人。车辆编制6辆,实有车辆6辆,超编0辆。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2024年,昌宁县教育体育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教育体育局的指导帮助下,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围绕“358”战略发展目标,集中力量“补短板、强弱项、破瓶颈”,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不断开创昌宁教育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1. 在党建引领上持续用力。一是持续推进“五育”并举行动。认真落实“五育”并举综合改革行动方案,力争年内培育“五育”并举综合示范、学生行为习惯养成示范、教学常规管理示范、体育示范、美育示范和劳动教育示范学校各2所。二是持续推进改革红利释放行动。认真落实保山市深化教师队伍改革方案,深化岗位聘用和职称制度改革,力争在职称评聘管理、绩效工资改革、教育人才引进等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

2. 在提升质量上持续用力。一是持续推进拼教研。充实教师发展中心力量,完善县校教研体系,定期开展质量监测分析和调度,分解细化目标任务,组织全学科、全学段教师课堂教学三级联赛,推进十四五课题工作。二是持续推进拼常规。持续巩固提升“双减”和“五项管理”成果,纵深推进教学常规管理,完成年度达标创建任务。改进教学质量评价,提升教师专业化水平,解决“指挥棒”问题。

3. 在队伍建设上持续用力。一是全覆盖调研。全面调研学校班子运行和队伍建设情况,分块调研职称管理、工资待遇、课后服务管理、临聘教师管理等情况,着力解决队伍管理中的热点、堵点和难点问题。二是全学段培训。用好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4个校(园)长培训基地,完成校长全员培训,实施教师为期1周的全员培训,继续开展乡镇教师到城区学校跟岗锻炼,力争年内全覆盖。

4. 在营造氛围上持续用力。落实教师减负和礼遇优待教师措施,发挥昌宁育才教育事业促进会作用,加强对困难学生的资助和优秀学生、优秀教师的激励,组织教师年度体检。

5. 在校园安全上持续用力。一是持续扛牢责任。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坚持联席会议制度,完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制,做好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工作,构建家门到校门、校门到社会的防控机制。二是持续排查化解。全面落实“1530”安全教育模式,常态化开展防溺水、防性侵、防欺凌教育和道路交通安全等教育,全面排查整治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保障师生生命安全。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2024年总收入69,310.1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8,684.44万元,占总收入的99%;事业收入529.03万元,占总收入的1%;其他收入96.71万元,占总收入的0.14%。2024年总收入70,512.65万元比上年73,098.78万元减少2,586.13万元,减少4%。2024年收入总体比2023年减少,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年内教师减少117人,人员工资支出减少;二是以支定收,因财政资金调度困难,公用经费支出比2023年减少,2024年秋季学生助学金、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等项目资金未全部支出。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2024年总支出69,277.50万元,按资金来源分:财政拨款支出68,684.44万元,占总支出的99%;其他支出593.06万元,占总支出的1%。1.按支出性质分:基本支出52,657.04万元,占总支出的76%;项目支出16,620.47万元,占总支出的24%。2.按支出经济分类分:工资福利支出51,350.55万元,占总支出的74%;商品和服务支出5,478.88万元,占总支出的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253.83万元,占总支出的12%;资本性支出4,194.24万元,占总支出的6%。2024年总支出69,277.50万元比上年73,189.32万元减少3,911.82万元,减少5%。2024年支出总体比2023年减少,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受经济下行影响,资金调度困难,厉行节约,落实过紧日子的意识,公用经费支出减少;二是2024年秋季学生助学金、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等项目资金未全部支出;三是年内教师减少117人,人员工资支出减少;四是学校建设项目资金支出减少。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等,建立了内部控制制度,明确了预算业务控制。一是加强预算执行进度的监督管理,提高预算执行率。加强对项目的立项审查工作,重点审查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前期准备工作情况及项目实施的条件,确保财政资金下达后项目得以快速实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加强预算编制,在中长期目标基础上合理分配各年度计划目标,缩小预决算差异。 二是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要求,健全完善部门财务、合同、资产、往来款等管理制度,加大执行力度,落实管理职责,促使部门实现规范、有效的管控。三是提升部门资产管理能力,加强部门及下属单位资产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益。四是坚持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格编制财务收支预算,严格执行部门预算批复。把制度建设作为开展绩效管理的关键环节,牢固树立“讲绩效、重绩效、用绩效”的绩效管理理念,进一步增强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全面加强预算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和科学精细化管理水平。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等“三公经费”支出,加强预算约束,规范预算公开,严格预算执行,及时报告预算执行情况。

(五)严控“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昌宁县教育体育局“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2.21万元,决算25.05万元,差异率12.79%;2024年昌宁县教育体育局“三公”经费支出合计25.05万元,比2023年22.35万元增加2.7万元,增加12.08%。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2.4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47万元),比上年18.85万元增加3.62万元,增加19.2%。增加的原因:一是学校2023年的一中、二中、职校部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在2024年列支;二是车辆老旧维修成本增加;三是油价上涨。公务接待费2.58万元(公务接待37批次238次),比上年3.50万元减少0.92万元,减少35.66%,减少的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落实过紧日子的思想,公务接待较上年减少6批次148人次。

二、绩效自评工作组织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对部门预算支出绩效目标的设置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资金实施管理情况、整体支出绩效表现情况进行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切实提高单位的绩效管理水平、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工作效率,并将评价结果作为改进预算管理和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

(二)自评组织过程

本次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通过确认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的绩效目标,梳理部门内部管理制度及存量资源,分析确定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的评价重点,构建出本年度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1. 前期准备

2024年昌宁县教育体育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通过确认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的绩效目标,梳理部门内部管理制度及存量资源,分析确定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的评价重点,构建出本年度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1)成立由昌宁县教育体育局分管副局长为组长的机关财政支出绩效自评领导小组,负责绩效自评的领导管理工作。

(2)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工作。

(3)组建专家组。绩效评估组织专家参与,原则上专家组成员数量为不少于3人的奇数,包括业务专家、管理专家。绩效评估工作组应与专家签署《专家承诺书》,并适时对专家进行业务培训。

(4)收集审核资料。学校和机关各股室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绩效评估工作组对资料进行审核、整理。此外,绩效评估工作组应通过咨询专业人士、查阅资料、集中座谈等方式,多渠道获取相关信息。

2. 组织实施

(1)由相关业务股室和专家组负责,实施前期调研工作,充分了解评价资金的有关情况。

(2)由相关业务股室和专家组负责,收集查阅与评价项目有关的政策及相关资料。

(3)由相关业务股室和专家组负责,根据了解到的情况和收集到的资料,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符合实际的评价指标体系和自评方案。

(4)实施评价。在业务股室人员、专家组和财务人员的全力配合下,根据自评方案对所掌握的有关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和分析。根据部门预期绩效目标设定的情况,审查有关对应的业务资料。根据部门预算安排情况,审查有关对应的收支财务资料。根据业务资料、财务资料,按照自评方案对履职效益或质量做出评判。对照评价指标体系与标准,通过分析相关评价资料,对部门整体绩效情况进行综合性评判并利用算术平均法计算打分,形成评价结论并撰写自评报告。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根据《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云财绩〔2020〕11号)、《昌宁县贯彻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昌办发〔2021〕15号)《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宁县县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系列制度的通知》(昌办发〔2022〕20 号)以及《保山市财政局关于 2024年度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绩〔2025]2号)相关要求,昌宁县教育体育局认真组织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对2024年度部门整体预算编制、执行、资金管理使用、项目组织管理、绩效目标、资金管理使用实际效果等开展了全面的部门绩效自评工作,自评得分98.13分,自评结果“优”。

(一)投入情况分析。昌宁县教育体育局2024年预算总收入76,961.51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5,357.49万元,本年收入71,604.02万元。本年支出69,765.80万元。预算执行率90.65%,得分18.13分。

(二)产出情况分析。产出指标值40分,得分38.5分。学前三年毛入园率、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高考本科上线率、中考平均分及格率全市排名、新增教师、完成全县31所义务教育学校“县管校聘”、财政资金预算执行7项指标全部完成。学校建设项目投资指标未完成,扣1.5分。

(三)效益情况分析。效益指标分值30分,得分29分。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职校学生就业率、取缔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持续抓好全县控辍保学工作实现辍学学生动态清零、实现资源配置更优化学校发展更加均衡、新入职教师培训培训率、长效管理机制创新7项指标全部完成。推进我县各级各类教育健康持续发展提高人民综合素质指标未完成,扣1分。

(四)满意度情况分析。满意度指标分值10分,得分8分。基层服务对象满意率、社会服务对象满意率两项指标均未完成,各扣1分。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一)存在问题。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2024年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统筹推进全县教育均衡和高质量发展,完成了教学基础设施建设、教师队伍建设、教育改革工作、教育高质量发展和乡村振兴工作、体育事业发展工作等任务,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总体情况较好,但还有部分工作未达到年初目标任务。

1.资产管理有待加强,抽查的下属单位中,个别学校或单位的固定资产存在财务账与资产卡片账不相符的情况。

2.下级单位年初预算时未做整体支出预算绩效目标,年末评价时未能客观地设计部门产出与效果,也未能进行预算完成情况评价。

3.预算执行率过低,未按时完成指标值。

4.资金调度困难,学校建设项目投资指标未完成,2024年秋季学生助学金未全部兑付,公用经费未能及时支付。

(二)整改情况。

1.科学制定项目建设方案及支付计划,确保专项资金按进度完成支付,加大专项资金监管力度,确保专项资金执行率达标。

2.加强预算执行进度的监督管理,提高预算执行率。加强对项目的立项审查工作,重点审查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前期准备工作情况及项目实施的条件,确保财政资金下达后项目得以快速实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加强预算编制,在中长期目标基础上合理分配各年度计划目标,缩小预决算差异。

3.提升部门资产管理能力,加强部门及下属单位资产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4.加强与财政的沟通协调,加快资金支付进度,保障资金使用效益。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一)将本部门重点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于预算安排、完善政策和改进管理工作中。进一步加强预算编制绩效管理,强化项目绩效目标。对昌宁县教育体育系统年度申报的预算项目进行全面梳理、加强审核、合理保障,明确项目立项依据、项目内容、实施主体、制定绩效目标,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二)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重大新增项目或延续性项目入库和安排预算的重要参考。

(三)将绩效评价纳入昌宁县教育体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解内容,制定责任清单,确保工作落实。

(四)把绩效运行监控结果、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年度资金分配、资金拨付、项目完成后的绩效评价、项目资金结余结转和部门预算绩效管理考核的重要依据和政策制定的参考。并根据结果及时修订完善指标库。绩效监控工作情况作为年度预算执行完成后绩效评价的参考依据以及州级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的内容,并将绩效评价结果与年度考核,经费使用等工作挂钩,把绩效监控、评价结果运用不断向深度和广度推进。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优先保障固定性的、相对刚性的费用支出项目,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控性。

(二)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编制时的金额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

(三)加强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促进预算项目规范有序开展。将绩效评价结果及时通报承担工作任务的股室和学校,对于评价结果较好的项目予以支持,激励其更好地开展工作;对评价发现问题、达不到绩效目标或评价结果较差的项目予以纠正,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四)强化指标库建设,科学全面。指标库建设工作是抓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基本依据,结合本单位职能职责、中长期规划、年度绩效目标、重点工作任务等情况,创新工作方式、广征意见建议,围绕工作任务和形势变化,制定一批涵盖部门职责和重点工作,体现项目目标实现程度的关键目标,优化一批指向不够明确,未突出工作重点方向、重复考核、指标值未具体量化的三级指标。不断优化完善涵盖本单位全面工作,最能体现职能职责的、科学的绩效指标库。从根本上解决了目标不明确、重点不突出,不能量化考核的问题。

(五)强化财务管理,依法理财。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杜绝铺张浪费,严守财务法规制度、财经纪律,规范支出管理,全面落实法规、程序,确保经费的管理使用在法规、纪律、制度的轨道上运行。规范支出管理,严把经费开支事前请示报告关,事中跟踪监督关,事后审批报销关,核销资金支付关,使用效果绩效关,全面提高经费使用效益,保证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落实。坚持经费跟着工作走、工作跟着计划走,按照规范管理,发挥效益,资金安全的原则,加强经费使用全过程的管理,严防“跑、冒、滴、漏、散”,有效保证了经费的安全。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职能部门的监督,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

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