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0-5/20240322-00010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自评报告 | 发布日期 | 2024-03-22 |
文号 | 浏览量 |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主要职能。
昌宁县财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财经工作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金融和国有资产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方针政策,拟订全县财政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宏观经济政策,提出加强财源建设和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财政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为全县人才工作提供财政政策保障。
(2)监督执行财政、财务、会计管理制度。监督检查财税法规和政策的执行落实情况,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违反财经纪律的事项。负责财政预算绩效评价工作。
(3)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职责。编制年度全县和县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全县和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负责预决算公开。拟订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规章制度。
(4)承担政府非税收入有关管理职责。贯彻执行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根据彩票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监管彩票市场,管理彩票资金。
(5)贯彻执行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承担国库现金管理职责。组织编制政府财务报告。贯彻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6)执行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承担地方政府性债务的日常管理职责,提出全县政府性债务规模控制和债务结构调整建议,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
(7)根据县人民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县属国有企业(不含金融类企业)的国有资产。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指导推进所监管企业的改革和重组,推进所监管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按照国家、省、市和县委、县政府的战略部署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调整,研究和提出促进全县国有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负责审核汇总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负责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监督管理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编制年度全县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
(8)执行政府性基金管理制度。审核并汇总编制县本级政府性基金预决算草案,提出政府性基金与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的建议。
(9)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承担社会保险基金的财政监管工作。
(10)参与拟订县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监督执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
(11)承担国际多边和双边财经合作有关工作,按规定管理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和外国政府的贷(赠)款。
(12)负责管理全县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执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业务。
(13)负责全县小额贷款公司日常监管工作。维护地方金融秩序,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推进金融市场体系建设,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引导、协调和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服务支持力度。加强政府投融资平台监管。
(14)贯彻执行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相关制度、办法。
(15)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机构情况。
昌宁县财政局内设13个机构:
(1)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信息宣传、督查督办、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以及机关和所属单位的财务、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组织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承担县级预决算公开。
(2)综合股。组织实施收入分配、住房改革、彩票管理、行政事业单位改革、政府购买服务等方面的财政政策。会同有关方面执行土地、矿产等国有资源出让收支政策。承担清理规范机关事业单位津贴补贴、表彰奖励事项有关工作。贯彻执行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承担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等相关工作。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的预算管理、征收管理、收缴退库、分析研究等有关工作。贯彻执行财政票据管理、非税收入稽查和非税收入统计分析的具体制度和办法。负责全县和县本级财政票据购领、代开和核销工作。编制全县非税收入统计及分析信息。开展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和财政票据管理法规执行情况、财政票据票面开具资金解缴情况的日常监督和专项稽查。
(3)预算股。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法规、政策。参与涉税政策研究,监督税收政策执行情况,提出地方税收政策调整建议,负责税源调查分析工作。审核地方性政策和规范性文件中有关涉及财政税收的事项。组织财政普法工作。负责财政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依法对国家赔偿费用的管理进行监督。承担局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调处涉及县级单位的产权纠纷及其行政仲裁。承担重大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全县和县本级预算管理。拟订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政策并组织实施。编制年度县级预决算草案和预算调整方案,组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编制、审核等工作,汇总年度全县财政预算。组织编制中期财政规划和年度预算平衡。办理国家、省、市对县和县对乡的转移支付。承担县以下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工作。建立县乡财政运行激励约束机制。指导乡镇财政能力建设。负责财政结算。承担县级部门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及项目库管理工作。贯彻执行政府债务管理制度。承担全县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承担地方政府性债务规模控制、预算管理、地方政府债券管理、统计分析和风险监控、信息公开等工作。
(4)国库股。组织预算执行、监控和分析预测。组织实施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组织实施国库管理制度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管理财政和预算单位账户、财政决算及总会计核算。组织编制政府财务报告。
(5)经济建设股。承担发改、工业、交通、粮食和物资储备、建设、应急、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方面部门预算工作。牵头拟订支持经济发展、工业化信息化建设等方面财政政策,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参与拟订县级基建投资的有关政策,审核县级基本建设资金预算。贯彻执行基建财务管理制度。承担财政应急管理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事项。拟订促进资源节约、土地整治、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财政政策。参与拟订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领域发展规划、政策等。贯彻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并实施监督管理。审核县级政府采购预算,审批县乡级政府采购相关事项。备案政府采购事项并依法进行信息公开。受理县乡级政府采购投诉事项。考核县级政府集中采购机构。
(6)行财股。承担党委政府机关、政法、群团组织、宣传、教育体育、文化旅游等方面部门预算工作。拟订公务用车、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因公出国(境)等行政性经费财务管理制度,提出开支标准和定额。办理驻县武警部队有关经费事项。管理全县执法执勤用车编制。承担统一着装管理工作。贯彻执行事业单位通用的财务管理制度。拟订支持教育改革、创新昌宁文化建设、文体旅融合发展等方面财政政策。统筹全县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鼓励文化企业发展,优化全县文化产业布局。
(7)社会保障股。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离退休管理等方面部门预算工作。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督工作,贯彻执行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审核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8)农业农村股。承担农业农村、水务、扶贫、林业和草原等方面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履行财政支持脱贫攻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农村综合改革等相关工作职责,统筹安排相关资金。协调建立健全财政生态补偿机制。
(9)金融股。负责研究分析经济和金融政策。负责全县小额贷款公司日常监管工作。协调直接融资的有关工作,培育、推动企业上市、挂牌。负责地方金融稳定的统筹协调工作,会同监管部门研究实施防范地方金融风险的政策措施。组织应对金融突发事件、机关应急维稳、信访等工作。承担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拟订县级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承担县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相关工作。贯彻执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制度政策。承担国际多边和双边财经合作有关工作,按规定管理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和外国政府的贷(赠)款。推进金融市场体系建设,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引导、协调和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服务支持力度。加强政府投融资平台监管。组织财政信息数据库建设,管理财政数据。
(10)会计股。负责全县会计行业、会计人才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内部控制规范。监督管理代理记账机构。组织管理会计人才培训。指导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中级、注册会计师以及高级会计师报名工作。组织推进全县政府会计制度改革。
(11)监督评价股。贯彻执行财政监督政策和制度。贯彻执行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牵头共性绩效指标建立、绩效目标审核批复和绩效信息公开工作。监督财税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承担预算管理有关监督以及内部控制、内部审计工作。负责监督检查会计信息质量等有关工作。会同有关方面对违反财经法规行为提出处理建议。承担重大政策项目预算绩效评价、县级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和地方政府财政运行情况综合绩效评价工作,提出评价结果在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等方面运用的建议。
(12)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根据县人民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确保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依法对全县国有资产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权益,指导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监督管理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承担产权界定、清查登记、资产处置工作,编制年度全县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
(13)人事教育股。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具体工作。负责机关干部(人才)队伍建设、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工资福利、年度考核、教育培训、退休干部管理服务等工作。指导全县财政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
3、人员情况。
2023年末昌宁县财政局实有人数52人,其中:行政编制40人,行政工勤3人,事业编制9人。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2023年,昌宁县财政局根据部门职责和工作实际,整理归纳出2023年昌宁县财政局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设立依据,合理设立了部门绩效目标。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昌宁县财政局2023年收入支出决算数1115.9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93.73万元,非财政拨款结转22.15万元;支出决算数1094.93万元,结转下年21.02万元,均为非财政拨款结转。按资金性质分基本支出收支912.00万元,占总收入的83.29%;项目支出收支182.93万元,占总收入的16.71%。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绩效管理水平,强化支出责任,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昌宁县财政局不断完善绩效管理制度建设,并严格执行。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对财政支出项目的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二)自评组织过程
1.前期准备
一是会同县财政局监督评价股和行财股,确定了纳入绩效自评的财政支出项目,在编制年初预算时,专门研究制定了各个项目的绩效考核指标,内容涵盖投入、产出、效果、效率等各个方面;二是成立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局领导任副组长,各股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绩效评价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同时明确各相关股室为预算管理和绩效评价的主体责任,负责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三是及时召开绩效自评工作布置会,认真讲解绩效自评要求,并将绩效自评相关要求发各相关股室;三是组织专门人员,对自评报告及自评表进行再审核。
2.组织实施
2024年3月,由办公室牵头,组织局机关各相关股室对2023年部门整体预算支出开展了自评并撰写自评报告。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一)产出情况分析
昌宁县财政局紧紧围绕年初制定的各项计划,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资金投入与预算编制有科学论证、有明确标准,资金额度与年度目标是相适应且资金分配合理,与本单位实际发展相匹配。
(二)效益情况分析
昌宁县财政局根据相关政策文件规定以及内控文件的要求,制定预算业务管理制度、收支业务管理制度、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厉行节约制度等一系列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资金来源、用途使用资金;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严格执行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制度;加强资金的使用管理,坚持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浪费,按制度办事,确保每一分钱都落到实处,每一环节按程序进行。资金管理事前编制预算,规范财政资金支出预算管理,强化预算绩效管理,严格预算执行。在财务核算中制定相关的财务制度,支出报销等支出严格按《会计法》和《政府会计制度》及各项规定等相关制度进行财务核算。能按规定时间、内容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预决算信息,并做到信息资料真实、准确。以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为重点,全面贯彻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工作要求,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大民生保障改善力度,财政收支实现平稳运行,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
(三)满意度情况分析
通过征求意见,发放测评表进行测评,社会公众、服务对象、单位干部职工对昌宁县财政局2023年工作满意度较好。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个别项目资金使用方面预算不够细致,在下步工作中,进一步加强项目资金的预算管理,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通过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一是增强了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二是制定了绩效管理办法及项目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了长效机制;三是促进规范使用项目资金。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开拓思路,狠抓预算执行。
一是为保证预算资金使用效益,对所有项目资金实行从申报到执行结束的全过程管理;二是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将预算执行进度纳入对单位的责任目标考核中;三是不定期召开预算执行进度通报会,分析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对项目资金结余原因进行逐项分析,加快项目预算执行。
(二)齐抓共管,提高执行质量。
采取多种切实有效的方法提高预算执行进度和支出管理水平,要求各业务股室也从业务管理的角度,采取了各种措施推进预算执行。经费下达后,及时制定整体支出实施方案,明晰经费使用内容和范围,督促各股室加快经费执行进度。
(三)建立机制,落实资金监管。
为加强资金监管力度,保障财政资金的安全合规,制定了《昌宁县财政局内控管理制度》,要求单位相关股室严格落实规范财务运行机制、健全内部控制机制、强化监督检查机制、落实责任追究机制、建立学习培训机制和上报备案机制,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有效。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附件【昌宁县财政局2023年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docx】
附件【昌宁县财政局2023年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docx】
附件【昌宁县财政局2023年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docx】
附件【1.1财政业务一体化补助资金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docx】
附件【1.2财政业务一体化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报告.docx】
附件【1.3财政业务一体化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表.docx】
附件【2.1政采云政府采购系统运营维护补助经费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docx】
附件【2.2政采云政府采购系统运营维护补助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报告.docx】
附件【2.3政采云政府采购系统运营维护补助经费项目绩效自评表.docx】
附件【3.1打击非法集资宣传及奖励金补助经费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docx】
附件【3.2打击非法集资宣传及奖励金补助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报告.docx】
附件【3.3打击非法集资宣传及奖励金补助经费项目绩效自评表.docx】
附件【4.1会计人员培训专项资金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docx】
附件【4.2会计人员培训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报告.docx】
附件【4.3会计人员培训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自评表.docx】
附件【5.1绩效评价中介服务费补助资金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docx】
附件【5.2绩效评价中介服务费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报告.docx】
附件【5.3绩效评价中介服务费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表.docx】
附件【6.1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中央补助资金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docx】
附件【6.2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中央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报告.docx】
附件【6.3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中央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表.docx】
附件【7.1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咨询费补助资金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docx】
附件【7.2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咨询费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报告.docx】
附件【7.3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咨询费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表.docx】
附件【8.1创业担保贷款奖补资金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docx】
附件【8.2创业担保贷款奖补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报告.docx】
附件【8.3创业担保贷款奖补资金项目绩效自评表.docx】
附件【9.1单位往来补助资金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docx】
附件【9.2单位往来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报告.docx】
附件【9.3单位往来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