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0-5/20240322-00008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自评报告 | 发布日期 | 2024-03-22 |
文号 | 浏览量 |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主要职能
1.负责处理国内群众、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县委、县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来信来电和网络信访事项,接待来访。
2.承办上级机关和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转办、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办理落实情况。
3.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和信访法治化建设,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总结推广工作经验,提出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的意见建议。
4.综合协调和指导全县信访工作。组织开展联合接访工作,交办、转送信访事项,承担信访事项督查督办、复查工作。协调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信访事项的处理和到保赴省进京访的处置工作。
5.制定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制度并组织实施,推进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开展人民建议征集工作,建立和完善信访信息汇集分析机制,及时反映倾向性、动态性信息和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
6.负责信访信息化建设,指导全县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工作。
7.负责信访工作宣传和信息发布,组织信访工作检查考评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8.承担县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事项。
9.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接访办信股、督查督办股。所属单位0个。
3.人员情况。昌宁县信访局2023年12月实有在职人数8人,其中:公务员7人,机关工勤1人;退休人员3人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2023年昌宁县信访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县委县政府关于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根据部门职责和工作实际,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开展信访工作职能职责,合理设立部门绩效目标。一是推动信访突出问题排查化解,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确保社会和谐稳定。二是持续推动“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建设。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23年年初预算数251.04万元,决算数153.26万元,本年收入决算153.26万元(信访事务124.9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89万元;行政单位医疗6.42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3.76万元),比上年减少123.05万元,同比减少44.53%,原因是2023年调出8人调入2人退休1人基本支出总体减少。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1.严格预算收支管理。在部门预算编制上,人员经费遵循定员定额的原则进行编制核算;公用经费分类分档,按定额标准进行编制核算;在保证工作支出、机构运转、社会保障支出的前提下,根据财力可能,按照零基预算办法规定的项目排序原则,分轻重缓急,统筹安排项目预算。按照“总量控制、计划管理”要求,加强经费支出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资产配置落实政府采购要求,按照预算科目和项目资金的规定使用财政资金,保障部门整体支出的规范化、制度化。
2.强化制度约束,加强现有制度的宣传、执行力度,切实做到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切实做到有制度按制度办、无制度按规矩办,杜绝一切逾越制度的行为发生。
3.建立各项财务预算管理基础工作制度,各项财务预算管理基础工作制度,包括:原始记录管理及填报制度、财产物资管理及清查盘点制度、财务预算制度和财务分析制度。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我局通过对项目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自我评价,了解相关项目资金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项目实施及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项目的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项目绩效管理责任,完善项目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率。同时遵循“目标引领、科学规范、客观公正、结果导向”的原则提高我局的绩效管理水平,强化支出责任,进一步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自评组织过程
昌宁县信访局成立了部门整体支出评价小组,由局党组班子、局行政班子、相关科室组成,通过制定评价体系、明确评价标准、对照年初计划及县委县政府综合绩效考核目标、社会调查等,进行年度内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通过自评,我局2023年度的预算编制全面、科学、合理,预算执行严格有效,预算管理规范,履职效益明显,严格执行各项财经法规和会计制度,财务管理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总体效果较好。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评分标准,综合自评得分100分,评价结果为“优”
(一)产出情况分析
2023年1月至12月份,昌宁县信访局共受理信访总量为196件270人次,与去年同期160件200人次相比分别上升23.12%、35%。
按信访人次(集体、个体访)分:
1.集体访5件62人,与去年同期2件13人相比分别上升150%、376.92%。
2.个体访191件208人次,与去年同期158件187人次相比分别上升20.89%、21%;
按信访渠道分:
1.来访96件154人次与去年同期53件95人次相比分别上升81.13%、62.1%;
2.来信29件,与去年同期22件相比上升31.81%;
3.网上信访71件(网上投诉29件、领导信箱10件、人民网22件、微信9件、人民建议征集2件、邮件1件),与去年同期85件(其中网上投诉37件、领导信箱20件、人民网5、微信20件、人民建议征集2件、邮件1件)件相比下降16.47%。
信访案件受理率、答复及按期答复率均为100%,信访部门群众参评率94.87%,满意率98.65%;责任部门群众参评率96.15%,满意率97.33%。
(二)效益情况分析
坚持信访维稳,推动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认真落实“三到位一处理”要求,着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把信访问题解决在当地,从源头上避免矛盾积累、防止信访上行,切实维护信访秩序平稳和全县社会大局持续稳定。
(三)满意度情况分析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一)各相关股室对绩效评价工作的重要性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不完善,给考核评价及评分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我局已作出工作要求,加强对项目开展的可行性、必要性做好充分调研,依据实际情况做好经费支出预算,制定合理的项目实施计划;项目实施前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在实施阶段,做好监督,跟踪管理;实施后及时总结自评。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通过开展绩效自评工作,我局将评价结果作为各项目改进管理和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针对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整管理方式,加强财务管理,完善管理办法,切实提高项目管理水平、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工作效率。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通过加强我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使各股室牢固树立“讲绩效、重绩效、用绩效”的观念,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机制,将评价结果作为申报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发挥绩效评价工作的应有作用。一是为保证预算资金使用效益,对所有项目资金实行从申报到执行结束的全过程管理;二是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将预算执行进度纳入对单位的责任目标考核中;三是落实资金监管,严格落实规范财务运行机制、健全内部控制机制、强化监督检查机制、落实责任追究机制,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有效。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附件【昌宁县信访局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docx】
附件【昌宁县信访局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docx】
附件【昌宁县信访局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docx】
附件【昌宁县信访局2023年度信访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docx】
附件【昌宁县信访局2023年度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docx】
附件【昌宁县信访局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