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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10-5/20240320-00021 发布机构 昌宁县财政局
公开目录 自评报告 发布日期 2024-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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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政法委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部门主要职能

根据中发〔1999〕6号文件精神及省委33号文件规定,昌宁县政法委的职责任务为:(一)领导管理政法工作;(二)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委的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三)对一定时期内的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四)组织协调指导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五)检查政法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六)大力支持政法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相互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督促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七)组织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推动各项措施的落实;(八)组织推动政法战线的调查研究工作,总结新的经验,解决新的问题。探索政法工作改革,通过改革进一步加强政法工作;(九)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协助党委和组织部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十)认真履行监督职能,整顿政法干部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政法各部门工作特点,加强执法监督,切实解决执法活动中存在的违法问题;(十一)办理党委和上级政法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2、部门基本情况

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末在职在编实有16人,其中:行政人员1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与上一年度相比减少1人,减7.14%,减少原因为:因工作变动,调往其他单位1人;事业人员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与上一年度相比增加1人,增50%。

年末离退休人员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6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2023年,县政法委预算编制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绩效目标为:1.不断加强和改进政法工作,为推动经济社会跨越发展的制度保证,发挥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力争与全国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作用;2.充分发挥政法委的工作职能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工作的特点和优势,深入推进平安昌宁、法治昌宁、过硬队伍三大建设,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以维护社会稳定、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信访矛盾纠纷为重点,进一步夯实基础,明确责任,创新社会工作方法,有效地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促进社会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3.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合理的原则,做到整体与局部相结合、近期与长远相结合,规范和细化预算编制,加强支出的分类管理,统筹安排各项支出;4.基本支出足额保障;5.确保单位的重点工作顺利完成,并作出特色工作;6.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实行定接待地点、定陪客人数、定接待标准;严禁公车私用,规范公务用车管理,统筹调度工作用车,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审批制度;进一步严格差旅费管理,严格执行出差,报销审批制度,进一步严厉管理经费审批程序,严格执行因公出国各项规定;7.严格预算管理,切实按照相关部门管理制度要求,坚持执行财经和财务制度;8.根据相关政策文件要求,严格控制结转结余;9.把各种技能和技术应用于项目运作中,以满足和超过有关各方面的要求,保证项目组织良好;10.严格按要求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提高使用效率;11.建立健全相关财经管理制度和内控制度,并切实按照相关部门管理制度要求,坚持执行财经和财务制度;12.及时按要求对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进行公开;13.做好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效对接工作,做到动态管理与静态管理相结合。确保资产的安全完整,实现资产保值增值。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1、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昌宁县政法委2023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均符合年初预算安排,2023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367.99万元,与上年对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144.74万元,减28.23%;减少原因为:1、人员工资及社会保障缴费减少;2、减少社区戒毒康复专干生活补助;3、减少综治维稳及社会治理经费。

(二)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昌宁县政法委2023财政拨款预算收入370.3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67.99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2.3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42.4万元,减27.77%;减少原因为:1、人员工资及社会保障缴费减少;2、减少社区戒毒康复专干生活补助;3、减少综治维稳及社会治理经费。

1.收入支出与预算对比分析。

(1)预、决算差异情况

12023年决算收合计入对比预算减少84.17万元,减18.32%,减少原因为:人员经费减少,综治维稳经费减少、扫黑除恶工作经费减少、市域社会治理经费减少。

22023年决算支出合计对比预算数减少84.17万元,减18.32%,减少原因为:人员经费减少,综治维稳经费减少、扫黑除恶工作经费减少、市域社会治理经费减少。

(2)差异原因分析

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为:2023年因人员调出人员经费减少、扫黑除恶经费支出减少、综治维稳经费及市域社会治理经费支出减少。

2.收入支出结构分析。

(1)2023年财政拨款收入370.33万元,其中:行政运行269.18万元,占总收入的72.69%;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61万元,占总收入的0.44%;事业运行22.78万元,占总收入的6.15%;事业单位医疗1.13万元,占总收入的0.31%;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74万元,占总收入的2.63%;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15万元,占总收入的0.04%;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2.34万元,占总收入的0.63%;其他公共安全支出15.82万元,占总收入的4.27%;其他公安支出8.36万元,占总收入的2.2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7万元,占总收入的0.46%;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7.5万元,占总收入的4.73%;行政单位医疗11.62万元,占总收入的3.14%;行政单位离退休0.24万元,占总收入的0.06%;公务员医疗补助8.15万元,占总收入的2.2%。

(2)2023年财政拨款支出370.33万元,其中:行政运行269.18万元,占72.69%;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61万元,占0.44%;事业运行22.78万元,占6.15%;事业单位医疗1.13万元,占0.31%;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74万元,占2.63%;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15万元,占0.04%;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2.34万元,占0.63%;其他公共安全支出15.82万元,占4.27%;其他公安支出8.36万元,占2.2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7万元,占0.46%;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7.5万元,占4.73%;行政单位医疗11.62万元,占3.14%;行政单位离退休0.24万元,占0.06%;公务员医疗补助8.15万元,占2.2%。

(2)收入支出与上年度对比

对比上一年度,本年收入支出减少142.39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为:1、人员工资及社会保障缴费减少;2、减少社区戒毒康复专干生活补助;3、减少综治维稳及社会治理经费,减少市域社会治理工作经费等。

3.支出按经济分类科目分析。

2023年,三公经费支出数为36.1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支出4.9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27.17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4.02万元,因公出国(境)0元。对比全年预算数持平,对比上一年度增加25.63万元,增244.58%,增加原因为:新购置红旗牌HS5越野车一辆。公务用车购置费用增加。

(2)会议费支出情况:2023年,会议费支出0.48万元,对比上一年度减少0.36万元,减42.79%。减少的主要原因为:减少二十大安保维稳会议支出费用。

(3)培训费支出情况:2023年。培训费支出1.04万元,对比上一年度增加0.4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为:增加到善州精神教育基地培训费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分析。

2023年,收入370.3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70.33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142.4万元,减27.77%;减少原因为:1、人员工资及社会保障缴费减少;2、减少社区戒毒康复专干生活补助;3、减少综治维稳及社会治理经费。

②财政拨款支出

2023年,支出370.3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370.33万元,占总支出的100%。与上年对比减少142.4万元,减27.77%;减少原因为:1、人员工资及社会保障缴费减少;2、减少社区戒毒康复专干生活补助;3、减少综治维稳及社会治理经费。

5.非财政拨款收入分析。

2023年非财政拨款5.02万元,为上一年度结余,支出0万元,结余5.02万元。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情况。

2023年年末结余非财政拨款5.02万元。

(四)与预算支出相关的其他指标分析。

2023年决算支出合计对比预算数减少84.17万元,减18.32%,减少原因为:人员经费减少,综治维稳经费减少、扫黑除恶工作经费减少、市域社会治理经费减少。

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为:2023年因人员调出人员经费减少、扫黑除恶经费支出减少、综治维稳经费及市域社会治理经费支出减少。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昌宁县政法委财务管理制度》中包含了单位预算管理制度,具体如下:

一、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编制年度部门预算,报同级财政部门按法定程序审核、报批。部门预算由收入预算、支出预算组成。

二、单位依法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往来款收入、罚款和罚没收入、上级补助收入、捐赠、其他收入等必须列入收入预算,不得隐瞒或少列。

单位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实物),要据实及时入账,不得隐瞒,更不得另设账户或私设“小金库”。

按规定纳入财政专户或财政预算内管理的预算外资金或罚没款,要按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及时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不得滞留在单位坐支、挪用。

三、行政事业单位编制的支出预算,应当保证本部门履行基本职能所需要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对其他弹性支出和专项支出应当严格控制。

支出预算包括:人员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专项支出。人员支出预算的编制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和标准,逐项核定,没有政策规定的项目,不得列入预算。日常公用支出预算的编制应本着节约、从俭的原则编报。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的编制应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和标准,逐项核定。专项支出预算的编制应紧密结合单位当年主要职责任务、工作目标及事业发展设想,并充分考虑财政的承受能力,本着实事求是:从严从紧、区别轻重缓急,急事优先的原则按序安排支出事项。

四、对财政下达的预算,单位应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用款计划和项目支出计划。预算一经确立和批复,原则上不予调整和追加。

五、单位应加强对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的项目资金和上级补助资金的管理,建立健全项目的申报、论证、实施、评审及验收制度,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专项资金应实行项目管理,专款专用,不得虚列项目辜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浪费、套取、转移专项资金,不得进行二次分配。单位应建立专项资金绩效考核评价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六、单位应建立健全支出内部控制制度和内部稽核、审批、审查制度,完善内部支出管理,强化内部约束,不断降低行政事业单位运行成本。各项支出应当符合国家的现行规定,不得擅自提高补贴标准,不得巧立名目、变相扩大个人补贴范围;不得随意提高差旅费、会议费等报销标准;不得追求奢华超财力购置或配备高档交通工具、办公设备和其他设施。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预决算编制工作、财政财务基础工作,严肃财经纪律,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合法合规,全面加快财政资金支出进度,提升项目和资金的整体效益,最终完成部门的履职目标。

(二)自评组织过程

成立绩效自评小组,实施询问、检查等必要的工作程序并审阅项目资料和资金下达文件、抽查会计记录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会计账簿等相关会计资料、复核预决算报表及编制依据。获取的资料和证据是充分的,实施的工作方法和程序是适当的。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一)投入情况分析

投入二级指标两个,分别为设定目标和预算配置,在目标设置上做到了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依据充分,符合客观实际,设定的绩效指标清晰、细化、可衡量;在预算配置上,在职人员按编制保持稳定,“三公经费”节支增效,履行主要职责及完成重点任务的经费支出基本得以保障,

1.绩效目标是否设立:据绩效目标是否设立、是否充分等情况进行评价打分。绩效目标用以反映和考核整体绩效目标与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的相符性情况。

2.绩效目标准确性:根据①是否将整体的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②是否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③是否与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④是否与本年度预算资金相匹配等情况进行评价打分。

(二)过程情况分析

过程二级指标三个,分别为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资产管理,在预算执行上,2023年的预算完成率为80%,资金支付基本能按预算要求及时支付。建立了相应的预算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对本单位的预算和财务工作进行规范,按相关要求及时在县政府官网进行预、决算公开,会计信息真实、完整、准确,资产管理规范。

(三)产出情况分析

产出设定二级指标为职责履行,基本上按质按量完成了2023年职责工作和领导交办的各种任务。

(四)效果情况分析

1、根据实际或未来以及可能产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进行客观、综合的评定。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夯实基础,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提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能力和水平,为全县的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境做出应有贡献。

2、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较好。

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昌宁县政法委2023年评价得分84分。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1、没有量化并细化相应的绩效指标,以进行更准确、更完整的预算编制。

2、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和实施中各个环节工作人员的执行力及业务能力,例如:申请资金、项目报账、与实施单位沟通等工作效率和能力。选择合作实施单位时进行多方位考察,以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及时完成项目建设。

3、严格按照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使用财政资金,资金支出按照严格的审批程序和手续进行,重大项目支出应按规定进行评估论证,支出符合预算批复的用途,不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

4、严格执行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做到资产保存完整、配置合理、处置规范、账务管理合规、账实相符、资产有偿使用及处置收入及时足额上缴。

5、单位领导及财务人员加强财务法律、法规学习。

6、往来款项要及时清理、及时报账、结余资金及时按相关规定交回财政。

7、“三公经费”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通过自评工作的开展,将评价结果做为改进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以及以后年度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加强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完善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水平,增加财政资金使用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不断完善预算管理制度,根据新形势和新要求,结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单位实际,制定完善本单位的预算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

(二)强化预算管理制度,将绩效管理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决算等环节。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