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0-5/20250618-00003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自评报告 | 发布日期 | 2023-04-17 |
文号 | 浏览量 |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预算执行情况自评分4.46分;产出指标自评分40分;效益指标自评分20分;满意度指标自评分20分,共计84.46分。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昌财社〔2022〕4号下达2021年中央就业补助资金27847.84元,截至2022年12月支出6247.84元,剩余21600元。
2.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中央就业补助资金全部用于单位公益性岗位工资发放。结合周一例会,对公益性岗位人员开展学习教育。
3.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解决机关基层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以便更好发展本部门行业发展。
4.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调查结果比较满意。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一是2022年昌财社〔2022〕4号下达2021年中央就业补助资金27847.84元,支出6247.84元,因2022年2月起公益性岗位补贴由补助直接人社局补助到个人账号,单位未使用该笔指标拨付,执行率22.3%。二是由于工作经验不足,在绩效目标确定中还是存在一些问题。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一是积极与县财政对接加快支付进度,力争2023年完成全部支出。二是建议在下一步的工作中能得到上级有关部门的更多帮助和支持。
二、佐证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立“明确责任、分类负担、收支脱钩、全额保障”的经费保障体制,落实分项目、分类别的经费分类保障政策,充分发挥中央就业补助资金使用效益切实提高公益性岗位经费保障水平。
(二)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绩效自评工作要求,我单位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会计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绩效评价工作组,对照项目绩效自评表各项指标,结合有关项目的政策规定、财务会计制度和年初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充实细化了本部门的项目绩效自评表,并逐条逐项开展自评,对自评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并拟定整改措施,为下一步工作夯实基础。同时撰写形成相关项目绩效自评报告,一并报送县财政局。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财政拨付项目资金27847.84元,使用项目资金6247.84元,其中劳务费3547.84万元,生活补助2700元,全部用于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支出。因2022年2月起公益性岗位补贴由补助直接人社局补助到个人账号,单位未使用该笔指标拨付,剩余21600元未完成支出。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我单位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相关规定通过零余额账户办理支付业务,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厉行节约的原则,项目经费按财政预算拨款金额和资金规定使用范围列支,款项通过银行转账或公务卡方式进行支付。同时,在支出中我单位严格按照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要求,将项目工作经费专项用于开展项目工作的各个环节,做到专款专用,保障绩效目标得以实现。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我单位按要求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在政府网站进行公开。对自评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为今后年度项目实施提供经验,将绩效评价工作贯穿于整个项目实施过程。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昌宁县红十字会
202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