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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10-5-/2023-0414006 发布机构 昌宁县财政局
公开目录 自评报告 发布日期 2023-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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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宣传部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昌宁县财政局关于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昌财发﹝2023﹞29号)要求,中共昌宁县委宣传部对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情况进行绩效自评,现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根据《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宁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保办字〔2019〕12号)《中共昌宁县委昌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昌宁县深化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昌发〔2019〕1号)精神,制定本规定。

中共昌宁县委宣传部是中共昌宁县委主管意识形态工作的工作机关,为正科级,列县委机构序列,加挂昌宁县新闻出版(版权)局、昌宁县政府新闻办公室、昌宁县广播电视局牌子。中共昌宁县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设在中共昌宁县委宣传部,对外加挂昌宁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牌子,昌宁县社会科学界联合会是中共昌宁县委领导下的学术性人民团体,为正科级,列群团机构序列,与中共昌宁县委宣传部合署办公。主要职责是:

1.负责组织全县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重大方针政策和事业发展总体规划,研究拟订全县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相关政策和事业发展规划,统筹协调推进全县宣传思想文化领域法治建设,按照县委的统一部署,协调宣传思想文化系统各部门之间的工作。

2.统筹协调全县党的意识形态工作,组织协调全县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和日常监督检查,结合巡视巡察工作开展专项检查。会同有关部门分析、研究、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

3.统筹指导协调全县理论研究、理论学习、理论宣传工作,组织推动理论武装工作,组织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作。

4.负责规划组织全县思想政治工作,配合县委组织部做好党员教育工作,指导协调编写党员教育教材,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和改进群众思想教育工作。

5.统筹分析研判和引导社会舆论,指导协调县级新闻单位工作,组织全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新闻工作。

6.统筹规划和指导协调新闻出版事业、产业发展、监督管理出版物内容和质量,监督管理印刷业,管理著作权,管理新闻出版行政事务,负责有关行政审批工作。统筹指导全县“扫黄打非”工作。负责县内报纸刊物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县新闻记者证的管理。

7.统筹指导协调全县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组织开展对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个领域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重大问题的研究,组织协调开展网络宣传、信息内容管理、舆论斗争等工作,维护互联网意识形态安全。统筹指导网络阵地建设,统筹规划重点新闻网站信息安全建设工作。统筹协调处理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重大突发事件有关应急工作。统筹协调数字新媒体的建设与管理。

8.从宏观上统筹指导协调推动全县精神文化产品的创作和生产,协调组织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有关工作,指导协调推动群众文化建设。

9.拟订全县电影业的管理政策并督促落实,负责管理电影行政事务,指导监管电影放映等有关工作,指导协调全县性重大电影活动。

10.对全县新闻出版、广播电视、文化事业改革发展研究提出意见建议,统筹指导协调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及旅游业发展,指导协调国有文化资产监管工作。负责管理县级文化事业建设费和文化产业等专项资金。

11.统筹指导全县舆情信息工作,组织协调开展舆情信息收集分析研判工作,跟踪了解、研究掌握宣传舆情动态。

12.负责拟订全县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的政策措施,监督检查行业标准实施,指导监督广播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实施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负责监督管理、审查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指导协调全县广播电视重大宣传活动,指导实施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工作。承担全县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职业资格和网络视听从业人员管理工作。统筹协调全县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检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统筹推进全县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指导协调广播电视系统安全和保卫工作。

13.统筹协调全县对外宣传工作,组织全县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对外宣传工作战略、重大方针政策和对外宣传事业发展总体规划,指导协调有关部门研究拟订全县对外宣传工作相关政策和事业发展规划。统筹组织对外传播能力建设,指导对外文化交流工作,协调推动昌宁文化走出去工作。

14.组织协调涉及港澳新闻宣传和舆论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开展涉台问题的宣传工作。

15.统筹协调组织开展全县新闻发布工作,承担县委新闻发布有关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县政府新闻发布组织实施工作,指导协调县级各部门和各乡镇的新闻发布工作,推动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拟订全县重大问题对外宣传口径。

16.负责联系县外宣传单位和媒体,开展对外新闻宣传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县外来访记者采访事务方面的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新闻领域国际交流与合作。

17.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涉及人权问题和涉及西藏、新疆及反邪教等方面的对外宣传和舆论斗争工作。

18.受县委委托,会同县委组织部管理新闻、文化、广播电视、出版、社会科学研究和互联网信息等方面县级宣传文化单位的领导干部。对乡镇宣传委员的任免提出意见。负责有关重要宣传舆论阵地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管理。负责组织开展宣传思想文化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和人才工作。

19.归口管理县融媒体中心,主管县属国有文化企业。负责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指导委员会日常工作。

20.完成中共保山市委宣传部、中共保山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保山市广播电视局和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21.指导协调所属各学会、协会、研究会和社科普及基地开展学术研究和日常管理工作,促进全县社会科学学科和人才队伍建设。

22.组织和推动全县社会科学工作者开展课题研究、理论研究和学术交流活动,为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科学决策提供理论依据和对策建议。

23.组织和推动社会科学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开展社会科学信息咨询服务。

24.组织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的评选表彰,激励社会科学工作者研究问题、服务发展大局,推动研究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25.向县委、县政府反映社会科学工作者的意见和建议,向社会科学工作者传达党委和政府的希望和要求。

26.加强对社会科学界和自然科学界的横向联系合作,组织开展对外交流和学术交流。

27.完成保山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和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设置情况:中共昌宁县委宣传部、昌宁县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内设9个机构:办公室、干部理论股、舆情管理股、新闻宣传股、文产广电股、文艺电影和出版监管股、精神文明创建股、社会科学股、广播电视服务站。

人员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中共昌宁县委宣传部2022年末实有人员人数为31人,其中:行政编制20人,事业编制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8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根据单位职责职能,确定各项具体工作分工,并结合单位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年度主要工作任务,确定单位总体目标,以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式目标设定,从中概括、提炼出最能反映工作任务预期实现程度的关键性指标,确定为相应的绩效指标,通过收集基准数据,结合年度预算安排等情况实现目标计划。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宣传部2022年度收入800.25万元,为年初预算数651.47万元的122.84%;本年支出800.25万元,为年初预算数651.47万元的122.84%。变动原因为:人员经费调整,补发2021年7月至12月的政府性绩效,费用增大,基本支出增多。

2022年度收入合计800.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15.25万元,占总收入的89.3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5.00万元,占总收入的10.62%。2022年度支出合计800.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1.51万元,占总支出的67.67%;项目支出258.74万元,占总支出的32.33%。

按功能分类:一般性公共服务支出704.15万元,占总支出的78.按功能分类:一般性公共服务支出493.90万元,占总支出的61.7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29.08万元,占总支出的16.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9.04万元,占总支出的9.88%;卫生健康支出45.72万元,占总支出的5.71%;其他支出52.50万元,占总支出的6.56%。

按支出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491.09万元,占总支出的61.37%;商品服务支出265.68万元,占总支出的33.20%;对个人和家庭补助7.58万元,占总支出的0.95%;资本性支出35.09万元,占总支出的4.49%。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年初预算的编制紧密结合本单位当年主要职责任务、工作目标,考虑财政的承受能力,本着实事求是、从严从紧、区别轻重缓急支出事项,坚持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量入为出管好用好财政资金。对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预算管理采用事前控制方法对项目进行监控,事中事后跟踪问效。在核算管理上的合理性、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备性和有效性、会计报表的真实性、预算执行和考核体系的有效性进行检查和评估。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根据项目资金的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评价的目的在于促进部门高效履职,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提高项目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二)自评组织过程

根据《昌宁县财政局关于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昌财发﹝2023﹞29号)要求,中共昌宁县委宣传部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会议对此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对2022年县委宣传部部门整体支出进行了全方位自查和自评。

自评工作包括准备、实施、整改三个阶段。

1.前期准备。首先,确定评价对象;其次,拟定评价计划;再次,明确评价组织实施方式,确定评价目的、内容、任务、依据、评价时间及要求等方面的情况;最后,自评实施阶段,拟定评价实施方案,根据评价计划拟定组织实施方案、评价指标体系等具体评价方案。

2.组织自评。一是按照相关要求进行自评,并按照自评指标体系认真进行分析评价;二是撰写绩效自评报告,自评工作按照参考提纲撰写绩效自评报告,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3.督促整改。部门结合自评报告和上级部门审核结果提出的整改意见,在限期内做出相应整改。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一)投入情况分析

投入二级指标两个,分别为设定目标和预算配置,在目标设置上做到了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依据充分,符合客观实际,设定的绩效指标清晰、细化、可衡量;在预算配置上,在职人员按编制保持稳定,“三公经费”变动率等,履行主要职责及完成重点任务的经费支出基本得以保障。

(二)过程情况分析

过程设定三个二级指标,分别为预算管理、预算分析、资产管理。在预算执行上,县委宣传部建立了相应的预算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对本单位的预算和财务工作进行规范,按相关要求及时在官网进行预、决算公开,会计信息真实、完整、准确,资产管理规范。

(三)产出情况分析

产出设定二级指标为职责履行,县委宣传部按质按量完成了2022年职责工作和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

(四)效果情况分析

2022年以来,县委宣传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把迎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聚焦主线、突出重点、积极作为,主动担当“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全县主阵地更加巩固、主旋律更加昂扬、正能量更加强劲。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存在问题: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缺乏系统的内控制度体系,内控制度涉及的范围缺乏全面性,未能包含所有人员和业务环节,仅局限于财务管理制定、会计核算管理制定,对内部控制的设计、运行和监督等问题缺乏全面性和深层次的思考,内控发挥不出应有的效果。

整改情况:进一步建立健全单位内部控制体系,切实加强对内部控制建设的组织领导,做好工作部署,找准失控环节,明确自控重点,对于预算管理、资金拨付与费用支出管理、报销审批程序以及对错误核算与错误支出的纠正等经济活动方面,确定单位内控的重点和目标,设立合理的组织结构,规范单位内部各层的全体人员,确保单位内部基础性评价工作结果真实有效。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全力推动媒体发展深度融合,提升策划水平,规范媒体管理,扩大传播矩阵,健全党管媒体导向的制度保障。推动文明实践阵地提档升级,启动县级中心提升改造,发挥县级中心示范作用,加大基层指导力度,完善管理和运行机制,规范传播秩序,壮大社会主流思想舆论。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加强单位预算编制工作,根据人员情况、业务开展需要,构建内控机制,保障内控实施,建立了单位层面的内控运行制约机制,逐项做出合理预算。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专业性强,工作量大,加强开展相关的业务工作培训,组织开展部门之间、单位之间的经验交流,切实推进绩效评价工作的开展。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其他需说明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