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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10-5-/2023-0413001 发布机构 昌宁县财政局
公开目录 自评报告 发布日期 2023-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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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教育体育局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部门基本情况。2021年,全县共有学校274所,停用5所,实际使用269所,其中小学119所(含1个教学点),中学20所(九年一贯制学校3所,初级中学13所,高级中学2所,职业技术学校1所,特殊学校1所),幼儿园130所。在校学生50956人(含残疾儿童送教上门81人),其中,幼儿10323人,小学21263人,初中10278人,特殊教育170人,普通高中6530人,职业高中2392人。全县有正式教职工3322人,其中,幼儿241人,小学1269人,初中1099人,高级中学529人,职业技术学校136人,特殊教育学校48人),全县有临聘教师706人。学校占地面积1967271平方米。

2.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体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教育体育改革与发展规划,拟订地方性教育体育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统筹推进教育体育事业发展。

(2)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学校(单位)干部队伍建设,按照干管权限,进行领导干部人选的考察、推荐、任免。指导下属学校(单位)做好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做好工、青、妇、老干及统一战线工作。

(3)管理和指导全县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幼儿教育、成人教育、民办教育工作,统筹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

(4)负责对各类学校教育体育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指导,保证国家教育体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贯彻执行。负责承办学校设立、调整及其发展规模、学制、专业审查报批工作。指导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体育事业基本信息统计、分析和发布。负责管辖权限内的办学机构审批、体育社团(协会)资格审查及其管理工作。

(5)按照国家、省、市、县有关规定,积极采取措施,多方筹措教育体育经费,全面加强教育体育经费监管;认真落实学生资助、两免一补、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政策,做好政策宣传、咨询及信息发布、数据管理工作,做好内部审计工作。

(6)指导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及德育工作,指导各类学校的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国防教育、民族团结教育、法制教育、安全教育等工作;指导全县青少年校外教育和体育工作。

(7)负责全县教育督导工作,组织和指导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农村成人文化技术教育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指导全县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监测工作。

(8)主管教师教育工作,组织各类学校教师开展继续教育和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统筹规划教育体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指导学校(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9)负责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国家语言文字规范和标准并协调监督检查,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普通话测试工作。负责国际、国内教育援助项目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教育体育对外交流合作事务。

(10)指导各类学校做好勤工俭学、后勤保障、安全管理工作。指导各类学校做好校园规划、校舍建设、维修维护、设施设备管理工作。

(11)拟订全县体育产业发展规划,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统筹全县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条例》和《全民健身计划纲要》,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工作队伍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县社会体育团体指导和管理。

(12)执行国家课程标准,落实课程计划,负责全县教育体育科研及信息化建设工作。组织审定县级地方教材和校本教材。组织实施普通高等、中等、自学考试及其他形式考试工作;负责中小学校、职业高中、幼儿教育招生计划及学籍管理工作。

(13)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3.机构情况。

昌宁县教育体育系统2022年共有机构37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36个。

4.人员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底,昌宁县教育体育系统在编在岗事业人员3284人,比上年减少79人,减少2.35%,年内退休108人,新招录43人,调入6人,调出20人(其中:机关公务员14人,机关工勤人员3人,减少1人)。

5.当年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2022年,昌宁县教育体育系统按照县委、县政府“要下定决心、大抓教育,找准问题、狠抓教育,精准施策、长抓教育,重新找回昌宁教育的辉煌时刻”工作要求,全面梳理昌宁教育体育发展重点事项,集中力量“补短板、强弱项、破瓶颈”,努力使教育体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1)党建工作稳中求新。一是着力政治学习。二是抓实意识形态。三是着力推进作风革命。四着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2)各类教育协调发展。一是学前教育普及提升。二是义务教育全面巩固。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7.86%,义务教育辍学率控制在国家规定范围以内。完成对柯街中学等38所义务教育学校督导评估工作。36所学校被认定为现代教育合格学校,卡斯镇初级中学、翁堵镇中心完小被认定为县级现代教育示范学校。三是高中创建持续推进。四是特教和职业教育特色发展。

(3)教育改革展现新作为。一是政策体系更加完善。二是深化课堂教学改革。三是有序推进高考综合改革。四是教学质量有新突破。

(4)教师队伍建设有新强化。新增教师73人(高中紧缺教师6人、安置公费师范生26人,县外调入5人、事业招考26人、招聘“三支一扶”支教教师10人),保证年度教师缺编率不超过1.8%。

(5)资源配置达到新水平。一是优化校点布局。二是提升项目建设水平。三是强化教育装备水平。

(6)教育保障得到新提升。认真落实“一个不低于、两个只增不减”要求,将保障教师工资作为“六保”的重点内容,按时足额发放教师工资。

(7)体育事业有序推进。一是全县体育场地面积达78.45万平方米,人均占有体育设施面积达2.45平方米,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数量达9.97万人。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1.总体绩效目标: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坚持以“三年有起色,五年上台阶,八年争优秀”为目标,围绕创建国家义务教育发展优质均衡县和全面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两大任务,创新党建提质效、改善基础补短板、严抓队伍提实力、强化措施创品牌、深化改革增动力、做好安全保稳定,推动全县教育体育事业高质量发展。

2.年度绩效目标:以“重塑昌宁教育品牌,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的目标定位,按照县委、县政府“要下定决心、大抓教育,找准问题、狠抓教育,精准施策、长抓教育,重新找回昌宁教育的辉煌时刻”工作要求,全面梳理涉及昌宁教育发展重点事项,坚定信心,对标对表,集中力量,全力推进,解决好群众关心的教育突出问题。一是不忘初心,抓实党建引领工程。二是立德树人,抓紧创新驱动工程。三是优化结构,抓牢质量提升工程。四是增质提效,抓细管理保障工程。五是厚植根本,抓好教师成长工程。六是赛事引领,抓好体育发展工程。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22年预算总收入71182.14万元,比2021年67565.32万元增加3616.82万元,增长5.35%;2022年预算总支出71008.43万元,比2021年67501.97万元增加3506.46万元,增长5.19%。

1.基本支出情况。昌宁县教育体育系统2022年基本支出共计61775.67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和全县36所法人学校的人员工资、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等。

2.项目支出情况。昌宁县教育体育系统2022年项目支出共计9232.76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和全县36所法人学校的基建、学生资助、体彩公益金等项目支出。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有关规定,坚持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格编制财务收支预算,严格执行部门预算批复。把制度建设作为开展绩效管理的关键环节,牢固树立“讲绩效、重绩效、用绩效”的绩效管理理念,进一步增强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全面加强预算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和科学精细化管理水平。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等“三公经费”支出,加强预算约束,规范预算公开,严格预算执行,及时报告预算执行情况。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对部门预算支出绩效目标的设置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资金实施管理情况、整体支出绩效表现情况进行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切实提高单位的绩效管理水平、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工作效率,并将评价结果作为改进预算管理和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

(二)自评指标体系

按照《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云财绩﹝2020﹞11号)《保山市财政局关于 2022 年度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绩﹝2023﹞2 号)等规定和要求,昌宁县教育体育系统2022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指标体系设置了两大部分共100分。第一部分是预算执行情况(20分)。第二部分是年度绩效目标(80分),绩效自评指标设定了产出指标(40分)、效益指标(30分)、满意度指标(10分)3个一级指标、9个二级指标、18个三级指标(详见附件:2022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自评组织过程

本次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通过确认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的绩效目标,梳理部门内部管理制度及存量资源,分析确定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的评价重点,构建出本年度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1.前期准备

(1)成立由昌宁县教育体育局分管副局长为组长的机关财政支出绩效自评领导小组,负责绩效自评的领导管理工作。

(2)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工作。

2.组织实施

(1)由相关业务股室负责,实施前期调研工作,充分了解评价资金的有关情况。

(2)由相关业务股室负责,收集查阅与评价项目有关的政策及相关资料。

(3)由相关业务股室负责,根据了解到的情况和收集到的资料,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符合实际的评价指标体系和自评方案。

(4)实施评价。在业务股室人员和财务人员的全力配合下,根据自评方案对所掌握的有关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和分析。根据部门预期绩效目标设定的情况,审查有关对应的业务资料。根据部门预算安排情况,审查有关对应的收支财务资料。根据业务资料、财务资料,按照自评方案对履职效益或质量做出评判。对照评价指标体系与标准,通过分析相关评价资料,对部门整体绩效情况进行综合性评判并利用算术平均法计算打分,形成评价结论并撰写自评报告。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一)投入情况分析。昌宁县教育体育系统2022年总收入71182.14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178.35万元,本年收入71003.79万元。财政拨款69850.24万元,非财政拨款1153.55万元。本年支出71008.43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73.71万元。预算执行率99.376%,得分19.95分。

(二)产出情况分析。产出指标值40分,得分38.5分。学前三年毛入园率、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高考本科上线率、中考平均分及格率全市排名、新增教师、完成全县31所义务教育学校“县管校聘”、财政资金预算执行7项指标全部完成。学校建设项目投资指标未完成,扣1.5分。

(三)效益情况分析。效益指标分值30分,得分29分。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职校学生就业率、取缔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持续抓好全县控辍保学工作实现辍学学生动态清零、实现资源配置更优化学校发展更加均衡、新入职教师培训培训率、长效管理机制创新7项指标全部完成。推进我县各级各类教育健康持续发展提高人民综合素质指标未完成,扣1分。

(四)满意度情况分析。满意度指标分值10分,得分8分。基层服务对象满意率、社会服务对象满意率两项指标均未完成,各扣1分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一)存在问题。昌宁县教育体育局(汇总)2022年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统筹推进全县教育均衡和高质量发展,完成了教学基础设施建设、教师队伍建设、教育改革工作、教育扶贫和乡村振兴工作、体育事业发展工作等任务,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总体情况好,但还有部分工作未达到年初目标任务。一是项目绩效目标设定的科学性、合理性有待加强。部分绩效指标值设立与年度计划存在差异,三级绩效指标名称设置不够规范,绩效指标类型设定不够规范、准确,没有突出部门职责职能和工作重点方向;二是各项工作推进力度还需加大。部分股室和学校对年初计划开展的工作推进缓慢,导致年初设定目标未能完成;三是预算不够精准。由于年初对部分工作的不可预见性,在执行的过程中对部分项目内容进行调整。

(二)整改情况。一是加强预算执行进度的监督管理,提高预算执行率。加强对项目的立项审查工作,重点审查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前期准备工作情况及项目实施的条件,确保财政资金下达后项目得以快速实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加强预算编制,在中长期目标基础上合理分配各年度计划目标,缩小预决算差异。二是进一步加大预算绩效管理力度,扎实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将预算绩效自评结果作为改进预算管理和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在今后编制预算时,不断完善绩效评价指标,及时调整和优化昌宁县教育体育系统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强化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和跟踪问效,进一步完善内部预算管理制度、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切实提高项目管理水平、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部门工作效率。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一)将本部门重点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于预算安排、完善政策和改进管理工作中。进一步加强预算编制绩效管理,强化项目绩效目标。对昌宁县教育体育系统年度申报的预算项目进行全面梳理、加强审核、合理保障,明确项目立项依据、项目内容、实施主体、制定绩效目标,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二)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重大新增项目或延续性项目入库和安排预算的重要参考。

(三)将绩效评价纳入昌宁县教育体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解内容,制定责任清单,确保工作落实。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优先保障固定性的、相对刚性的费用支出项目,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控性。

(二)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编制时的金额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

(三)加强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促进预算项目规范有序开展。将绩效评价结果及时通报承担工作任务的股室和学校,对于评价结果较好的项目予以支持,激励其更好地开展工作;对评价发现问题、达不到绩效目标或评价结果较差的项目予以纠正,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

202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