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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10-5-/2023-0411003 发布机构 昌宁县财政局
公开目录 自评报告 发布日期 2023-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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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机构编制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全县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和其他有关改革。统一管理全县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各部门及各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其他机构、乡镇的机构编制工作。

(二)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和重大决策部署,研究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体制机制问题,及时为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咨询意见和政策建议。

(三)拟订全县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与机构改革总体方案,对全县各部门、各乡镇机构改革方案提出指导意见,并按程序报批后组织实施。对科级以下机构的设置、调整提出意见,并按程序报批后组织实施。

(四)拟订全县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方案,指导、监督全县行政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参与做好关键环节、重点领域、园区管理体制等改革工作。

(五)负责建立健全全县编制及领导职数总量控制和动态调整机制。在上级核定的总量内,提出全县各部门、各乡镇编制及科级以下领导职数分配、设置、调整的意见建议,并按程序报批后组织实施。

(六)综合协调县级各部门之间、县级各部门与乡镇之间、县与乡镇之间的职责关系。负责审核全县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各部门及各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其他机构、乡镇的主要职责、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等事项。

(七)开展机关、群团、事业单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的赋码换证等工作。负责全县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工作,依法保护核准登记的事业单位有关登记事项的合法权益。指导和实施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绩效评估工作。开展有关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社会服务。

(八)负责全县机构编制基础数据库和信息化平台建设,负责机构编制统计工作和实名制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各类机关、事业单位和其他非营利性机构的“政务”“公益”中文域名管理和网站挂标等工作。

(九)负责全县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机构编制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情况、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情况、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情况、机构编制管理情况的评估及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对全县各部门“三定”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查处机构编制管理违法违纪行为。

(十)完成中共保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和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2、机构情况。中共昌宁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内设3个机构:综合股、机关事业股、登记管理股。

3、人员情况。中共昌宁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12月实有在职人数7人,其中:公务员6人,机关工勤1人;退休人员1人。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2022年中共昌宁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机构编制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按照机构编制管理相关政策、规定、制度和程序,执行中共昌宁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各项决策决议,根据部门职责和工作实际,合理设立部门绩效目标。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22年中共昌宁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实际总收入130.01万元,比上年增加41.95%;2022年中共昌宁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实际总支出130.01万元,比上年增加41.80%。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中共昌宁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严格执行《昌宁县委编办内部控制制度》《昌宁县委编办财务管理制度》《昌宁县委编办预算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确保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的目的,主要是通过绩效目标情况,重点是绩效目标的设置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实施管理情况、绩效表现情况自我评价,了解部门整体支出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二)自评指标体系

中共昌宁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根据《昌宁县财政局关于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指标体系,设定了产出、效益和满意度三个一级指标,包括数量、质量、经济效益等多项评价指标,将完成实绩与目标值逐一对比,评价得分采用百分制,最后将每项得分相加得到单位最终自评分。

(三)自评组织过程

一是组织学习财政支出绩效自评的相关规定,确定评价范围和对象,明确评价的目的、内容、任务、依据,掌握评价的时间和有关要求。二是安排绩效自评工作,制定评价指标体系,组织单位自评并上报自评报告。三是总结评价工作经验,进一步完善绩效自评指标体系,装订归档绩效自评资料,在政府网站公示绩效自评报告,接受监督检查。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一)投入情况分析

1、绩效目标是否设立

2022年度本单位年初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设定情况为:充分合理的利用财政资金,使财政资金通过部门行使其职能。圆满完成上级部门及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2、绩效指标准确性

根据本单位工作职能要求,制定2022年度绩效目标。目标确认符合“三定”方案确定的各项职能职责。

3、财政供养人员控制率

本部门核定行政编制数7名,2022年末实有在职人数7人:公务员6人,机关工勤人员1人。

4、“三公经费”变动率

2022年中共昌宁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三公”经费支出0.28万元,比2021年增加52.13%。

5、重点支出安排率

重点支出安排率=(6.02/6.02)×100%=100%

(二)过程情况分析

2022年中共昌宁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实际总收入130.01万元,比上年增加41.95%;2022年中共昌宁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实际总支出130.01万元,比上年增加41.80%。

(1)“三公”经费支出情况。2022年中共昌宁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三公”经费支出0.28万元,比2021年增加52.13%。

(2)会议费支出情况:2022年中共昌宁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会议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

(3)培训费支出情况:2022年中共昌宁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培训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

中共昌宁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制定了相关财务制度,管理制度健全、合法合规;预决算信息已按规定时限在昌宁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开,预决算信息、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完整;部门的资产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处置规范、收入及时足额上缴,确保了财务管理安全。

(三)产出情况分析

1、各项工作实际完成情况

紧紧围绕年初制定的各项考核工作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全面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

2、预算管理方面

制定了切实有效的内部管理制度和经费支出控制方案,有较强的内控风险管理意识、各项经费支出得到了有效控制。

(四)效果情况分析

按照县委、县政府考核的任务,经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促进我办从整体上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水平,强化部门支出责任,规范资金管理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干部职工对绩效评价工作认识不够到位;二是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不够完善,给考核评价及评分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我单位已作出工作要求:一是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对绩效评价及预算编制重要性的认识,严格按照绩效评价结果进行预算编制。二是对项目开展的可行性、必要性做好充分调研,依据实际情况做好经费支出预算,制定合理的项目实施计划;项目实施前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在实施阶段,做好监督,跟踪管理;实施后及时总结自评。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通过自评工作的开展,将评价结果作为部门改进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以及以后年度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加强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完善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水平,增加财政资金使用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加强监督确保资金安全。单位领导高度重视,在部门预算的申报、资金的下达、部门预算的执行过程中,凡属于“三重一大”的事项均通过集体研究通过;特别是在部门预算的执行过程中,高度重视预算的执行及执行过程对资金使用的监督和指导,确保资金使用合理、合规。

(二)厉行节约严控行政成本。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作为单位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国家相关文件政策,开展单位内部财务知识培训,推动干事创业氛围持续向好,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逐步形成崇尚节约、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机关文化。

(三)完善制度形成长效机制。根据新形势和新要求,结合不断出台的各项制度,完善相应的预算管理制度;强化预算绩效管理,事前必编预算,控制经费使用,使用必问绩效,将绩效管理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及决算等环节。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