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0-5-/2022-1020016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自评报告 | 发布日期 | 2022-06-28 |
文号 | 浏览量 |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2021年昌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预算下达义务兵优待金补助资金191.7万元。该项目资金专项用于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昌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组织人员通过项目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开展专项资金支出自评,全面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并形成相应部门自评报告。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资金到位191.7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项目资金支出191.7万元,资金执行率1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计划项目资金191.7万元,实际资金支出191.7万元,资金到位及时,项目组织实施及时,项目总结报账及时。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时效指标:发放及时率达98%。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社会效益指标:生活状况改善达98%。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受益对象满意度达98%。
四、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进一步优化项目资金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五、绩效自评结果
义务兵优待金补助项目绩效评价自评分为100分,自评等级为优秀。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通过绩效自评,评价结果将在昌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门户网站和县财政局门户网站公开。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通过绩效自评工作,进一步明确了项目资金的用途和需要达到的目标,在下一步工作中希望得到财政等相关部门更多的帮助和支持。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