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0-5-/2022-0706004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自评报告 | 发布日期 | 2022-07-06 |
文号 | 浏览量 |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21年森林植被恢复费项目,资金由县级财政预算项目支出资金安排。根据年初计划,项目主要用于全县420万亩森林的防火宣传、巡查、监测、预防及扑救,并续建森林防火专业扑火队一支,提升森林防火巡护及扑救能力;完成造林0.1万亩。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项目由昌宁县林业和草原局具体实施,年度决算后着手准备项目绩效评价,绩效评价由县林业和草原局牵头,林火监测中心、局规划财务股等相关人员成立评价小组,具体进行项目绩效评价。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305.93万元,由县级财政下达。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项目资金已使用完毕,执行率1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计划使用,主要用于造林、森林火灾宣传、巡查、监测、预防扑救方面及县级森林防火专业扑火队员劳务费支出。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完成森林防火面积420万亩,续建专业扑火队1支。森林火灾受害率、森林火灾发生次数均优于上级考核指标。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通过项目实施,我县森林防火工作圆满完成,森林生态效益持续好转,专业扑火队的续建不仅提供了相关就业岗位,对火情处置及时率有了较大提高。项目造林0.1万亩已经实施完毕。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根据调查,我县林农对森林防火工作满意度达到了85%以上。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五、绩效自评结果
通过评价,昌宁县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度森林植被恢复费绩效评价等分为99分。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绩效评价将按县级财政要求在规定地点进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绩效评价工作是一项系统性工作,在项目论证之初就应该合理确定目标,对已确立目标并下达资金的项目,由项目管理科室具体负责项目绩效评价的整体推进。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绩效评价资金根据县级财政最终下达数额为依据。
昌宁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2年6月10日
附件【森林植被恢复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wps】
附件【森林植被恢复费.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