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0-5-/2022-0706003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自评报告 | 发布日期 | 2022-07-06 |
文号 | 浏览量 |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21年昌宁县林业和草原局林业草原专项转移支付项目,资金由年度内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或年初结转结余组成。根据年初计划,项目主要用于一是完成天然林、公益林管护230万亩以上;二是完成退耕还林面积核实11.38万亩以上;完成森林草原防火面积420万亩以上;完成营造林面积0.1万亩;完成森林管护人员聘用850人以上;完成生态补偿4500万元以上;保持全县森林覆盖率在65%以上。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项目由昌宁县林业和草原局具体实施,年度决算后着手准备项目绩效评价,绩效评价由县林业和草原局牵头,各项目股室相关人员成立评价小组,具体进行项目绩效评价。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3897.48万元,由县级财政下达。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项目资金已使用完毕,执行率1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计划使用,主要用于公益林天然林管护,造林,退耕还林补助、陡坡地补助、公益林补助森林火灾宣传、巡查、监测、预防扑救方面支出。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一是完成天然林、公益林管护233万亩;二是完成退耕还林面积核实11.38万亩;完成森林草原防火面积420万亩;完成营造林面积0.11万亩;。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通过项目实施,完成森林管护人员聘用854人;完成生态补偿2338万元;保持全县森林覆盖率在65.3%。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根据调查,我县林农对林业草原专项转移支付满意度达到了85%以上。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在设定的绩效目标中,生态补偿金额未能完成,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受制于县级资金调度,林草项目资金生态补偿兑付率低,造成支付进度评分极低,同时影响重点工作中的林草生态补偿未全部完成。下一步加强林草资金调度汇报协调,争取将林草专项资金特别是林草生态补偿作为县级财政资金优先保障对象,确保林草项目尽快发挥效益
五、绩效自评结果
通过评价,昌宁县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度林业草原专项转移支付绩效评价等分为94分。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绩效评价将按县级财政要求在规定地点进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绩效评价工作是一项系统性工作,在项目论证之初就应该合理确定目标,对已确立目标并下达资金的项目,由项目管理科室具体负责项目绩效评价的整体推进。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绩效评价资金根据县级财政最终安排支付数额为依据。
昌宁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2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