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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10-5-/2022-0706002 发布机构 昌宁县财政局
公开目录 自评报告 发布日期 2022-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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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昌宁县滨河湿地公园建设还本付息支出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21年滨河湿地公园还本付息项目,资金由县级财政预算项目支出资金安排。根据年初计划,项目主要用于归还昌宁县滨河湿地公园建设项目借款2550万元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项目由昌宁县林业和草原局具体实施,年度决算后着手准备项目绩效评价,绩效评价由县林业和草原局牵头,自然保护地管理股、资源管理站、局规划财务股等相关人员成立评价小组,具体进行项目绩效评价。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2550万元,由县级财政下达。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项目资金已使用完毕,执行率1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计划使用,用于归还昌宁县滨河湿地公园建设还本付息。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完成还本付息2550万元,完成年度目标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年度内,通过项目实施,昌宁县林业和草原局应还本付息数下降2550万元,政府债务数持续下降。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五、绩效自评结果

通过评价,昌宁县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度滨河湿地公园还本付息项目评分100分。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绩效评价将按县级财政要求在规定地点进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绩效评价工作是一项系统性工作,在项目论证之初就应该合理确定目标,对已确立目标并下达资金的项目,由项目管理科室具体负责项目绩效评价的整体推进。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绩效评价资金根据县级财政最终下达数额为依据。



昌宁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2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