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0-5-/2022-0630016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自评报告 | 发布日期 | 2022-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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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基本情况
耈街彝族苗族乡位于昌宁县东北部,距县城71公里,地处东经99°39′15″—99°51′40″,北纬24°52′00″—25°07′28″之间,跨经度12′25″,纬度15′28″。东与本县珠街乡山水相连;南与临沧市凤庆县诗礼乡毗邻;西与本县的漭水镇隔江而治;北和大理州永平县水泄乡划河为界。最高海拔2857.6米,最低海拔1100米,全年平均降雨量1250毫米左右。全乡国土面积358平方公里,土地总面积555786.3亩,耕地面积39977亩(常耕地),其中水田4416亩,旱地35561亩。2021年末,全乡辖11个村175个村民小组7621户,总人口23563人。
2.机构设置情况
耈街乡2021年独立核算单位4个,分别是乡人民政府(包括乡民政办),属行政单位;乡财政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属事业单位;乡林业服务中心,属事业单位。
3.2021年度人员概况
耈街乡2021年末人员编制68人。其中:行政编制29人(不含工勤),事业编制3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8人,事业人员3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2021年主要预期目标为:农村经济总收入增长6%以上,达5.37亿元以上;农民人均所得增长6%以上,达12885元以上;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达179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投资达2.2亿元以上;金融机构存贷款余额增长6%以上,2.83亿元和1.72亿元以上;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发展性和控制性指标。
(三)财政收支运行情况
1.收入支出总预算安排情况
收入情况: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117万元,同比增279万元,增长15.18%,为年初预算1790万元的118.27%。按税种分类为:增值税36万元,企业所得税1万元,个人所得税1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1万元,印花税1万元,土地增值税160万元,车船税34万元,契税15万元,烟叶税1867万元;非税收入1万元。
支出情况: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601万元,同比减819万元,减少23.95%,为年初预算1429万元的182%。按支出功能分类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8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70万元,农林水支出1034万元。
按政府经济类分类为:机关工资福利支出583万元,其中工资奖金津补贴503万元,社会保障缴费57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3万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338万元,其中办公经费208万元,会议费10万元,培训费3万元,委托业务费103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维修(护)费2万元;机关资本性支出963万元,其中房屋建筑物构建105万元,基础设施建设858万元;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21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0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04万元。
收支平衡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117万元,体制补助收入1129万元,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174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767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18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458万元,县级补助收入387万元,超收奖励28万元,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950万元,收入总计612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2601万元,上解上级支出3200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27万元,支出合计6128万元。收支相抵,预算平衡。
2.政府性基金总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收入情况:完成政府性基金上级补助收入394万元,同比增276万元,增长233.90%。
支出情况:完成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94万元,同比增 276万元,增长233.90%。按支出功能分类为:城乡社区支出394万元。
收支平衡情况:政府性基金上级补助收入394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394万元。收支相抵,预算平衡。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收入情况:部门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00.71万元,比2021年的3420.43万元减少819.73万元。按功能分类为:一般公共服务1279.59万元,比上年度1339.23万元减少59.64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比上年度1.50万元减少1.5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比上年0.65万元减少0.65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0万元,比上年15万元减少1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56.93万元,比上年度259.08万元减少102.15万元;医疗健康支出60.44万元,比上年度81.80万元减少21.36万元;节能环保支出70.05万元,比上年度46.97万元增加23.08万元;农林水1033.70万元,比上年度1676.20万元减少642.50万元。
支出情况: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71.11万元,比2021年的3198.01万元减少426.9万元。按功能分类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14.89万元,比上年度增加52.43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81万元,比上年度减少1.2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3.64万元,比上年度减少12.6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1.92万元,比上年度减少22.86万元;节能环保支出77.21万元,比上年度增加39.44万元;农林水支出1102.64万元,比上年度减少481.99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为:工资福利支出642.79万元,比上年度减少92.63万元;商品服务支出428.75万元,比上年度增加113.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719.14万元,比上年度减少78.39万元;资本性支出980.43万元,比上年度减少369.39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37.18万元,比2021年的455.67万元减少18.49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37.18万元,比2021年的455.67万元减少18.49万元。按功能分类为:城乡社区支出394.18万元,其他支出43万元。按支出经济分类为:资本性支出437.18万元。
4.年初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2021年耈街乡年初结转结余资金507.92万元。具体结转明细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5.71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5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65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9.3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9.1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17万元,节能环保支出9.20万元,农林水支出220.33万元,其他支出69.86万元。
2021年耈街乡年末结转和结余18.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余为18.08万元。 具体情况:2010350事业运行0.69万元;2010601行政运行12.58万元;2299999其他支出4.81万元。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1.预算编制
编制的总原则:一是坚持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二是坚持依法理财、统筹兼顾、勤俭节约;三是坚持量力而行、讲求绩效、收支平衡。预算编制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并向社会公开公示。
2.预算执行
一是强化收入组织措施,加强对重点税源的监控和管理,做到重点工程项目已实现的税收应收尽收。加大税收稽查力度,清缴历年旧欠,杜绝新欠。完善房屋出租、个体工商户等税收征管办法,有效挖掘增收潜力;二是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按进度、按程序拨款;三是严格项目管理,资金拨付做到专款专用。
3.预算调整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要求进行预算调整,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
4.决算
在每一预算年度终了后根据年度资金收支情况,以财政所为工作中心,民政办、林业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积极参与配合,严格按县财政局预算股、国库股部门决算部署会的安排要求,精心组织开展编制本年度部门决算、总决算工作,编制决算草案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做到收支数额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决算草案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并向社会公开公示。
5.监督
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对本级预算、决算进行监督。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 昌宁县财政局关于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昌财发〔2022〕70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的管理,强化财政支出绩效理念,提升部门责任意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社会公共事业发展。
(二)自评指标体系(本部分为报告核心内容)
本次绩效自评指标分为两大类,总分100分,分别是预算执行情况20分、年度绩效指标80分,其中投入指标15分、过程指标25分、产出指标20分、效果指标20分。年度绩效指标又明细划分到二级指标、三级指标,具体明细如下:
1.投入指标(15分)
投入指指标是目标设定(7分)和预算配置(8分)。
目标设定的三级指标为绩效目标是否设立(3分),本指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与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的相符性情况;标的二级绩效目标准确性(4分),本指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预算配置的三级指标为财政供养人员控制率(2分),本指标考察在职人员数量控制情况,财政供养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三公经费”变动率(2分),本指标用以考核部门对控制重点行政成本的努力程度,“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100%;重点支出安排率(2分),本指标用以考核部门对履行主要职责或完成重点任务的保障程度,重点支出安排率=(重点项目支出/项目总支出)×100%;预算安排是否符合履职目标(2分),本指标用以考核部门预算安排符合履职目标情况。
2.过程指标(25分)
过程指标的二级指标是预算执行(13分)、预算管理(9分)、资产管理(3分)。
预算执行的三级指标为预算调整率(3分),本指标用以考核部门预算的调整程度,预算调整率=(预算调整数/预算数)×100%;支出进度(3分),本指标用以考核部门预算支出的及时性和均衡程度;资金结余(4分),本指标用以考核部门对本年度结转结余资金的实际控制程度;“三公经费”控制率(3分),本指标用以考核部门对“三公经费”的实际控制程度。“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
预算管理的三级指标为管理制度健全性(3分),本指标用以考核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事业发展的保障情况;资金使用合规性(3分),本指标用以考核部门使用预算资金是否符合相关的预算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预决算信息公开性和完整性(3分),本指标用以考核部门使用预算资金是否符合相关的预算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
资产管理的三级指标为管理制度健全性(1分),本指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资产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社会发展的保障情况;资产管理安全性(1分),本指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资产安全性运行情况;固定资产利用率(1分),该指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程度。固定资产利用率=(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所有固定资产总额)×100%。
3.产出指标(20分)
产出指标的二级指标为职责履行(20分),三级指标为工作目标完成情况(20分),该指标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行职责和年度工作计划完成情况。
4.效果指标(20分)
效果指标的二级指标为履职效益(20分)。三级指标为经济、社会、生态效益(12分),该指标考核部门履行职责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8分),该指标考核部门履行职责产生的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情况。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是指履行职责而影响到的,群体或个人,一般采取社会调查的方式。
(三)自评组织过程
为进一步加强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水平,强化支出责任,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成立部门预算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施棋方 乡人民政府乡长
副组长:杨宁民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分管财务)
成 员:饶伟杨 乡财政所所长
苏红洲 乡农业中心主任
李先德 乡林业中心主任
王绍军 乡财政所统管会计
孙 榕 乡财政所资金会计
李剑波 乡人民政府报账员
李致刚 乡农业中心报账员
陈 郑 乡林业中心报账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财政所,由杨宁民副乡长担任办公室主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要求组织对对2021年部门预算管理情况进行绩效评价。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一)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耈街乡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20分(总分20分,得分20分)。耈街乡2021年度整体支出金额预算数为1429.42万元,年度整体支出金额执行数为3231.44万元,执行率高达226.07%,远超年初预算数。
(一)投入情况分析
耈街乡2021年投入指标15分(总分15分,得分14分),分别是绩效目标是否设立(总分3分,得分3分),根据2021年年初人代会工作报告上明确的工作目标,严格开展、实施、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绩效目标准确性(总分4分,得分3分);财政供养人员控制率(总分2分,得分2分),2021年人员编制68人,实际68人;“三公经费”变动率(总分2分,得分2分),2020年“三公经费”决算数为27.99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决算数为27.97万元,在2020年基础上压缩0.02万元;重点支出安排率(总分2分,得分2分),2021年所有项目都纳入重点项目进行管理,严格项目审批程序;预算安排是否符合履职目标(总分2分,得分2分),预算安排符合履职目标。
(二)过程情况分析
2021年耈街乡过程指标20分(总分25分,得分20分,被扣5分)。得分情况明细如下:
一是预算调整率(总分3分,得分3分),2021年预算调整收入不变,基本支出有所调增,主要是财政政策性工资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有所追加(工资提标所致),但本年度预算未进行除政策以外的相关事项调整;
二是支出进度(总分3分,得分2分),扣分原因是项目未按进度完成资金拨付,该项扣1分;
三是资金结余(总分4分,得分0分),2020年末资金结转结余507.92万元,2021年末资金结转结余18.08万元,所以扣4分;
四是“三公经费”控制率(总分3分,得分3分),2021年“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29.5万元,决算数27.97万元,决算数不超过预算数;
五是预算管理制度健全性(总分3分,得分3分),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预算管理制度、现金管理制度等,各项工作开展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制度执行;
六是资金使用合规性(总分3分,得分3分),各项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七是预决算信息公开性和完整性(总分3分,得分3分),严格按照《预算法》进行预决算公开;
八是资产管理制度健全性(总分1分,得分1分),建立健全耈街乡资产管理制度,并认真执行;
九是资产管理安全性(总分1分,得分1分),资产保存完整、处置规范、账实相符;
十是固定资产利用率(总分1分,得分1分),资产配置、使用合理有效、无闲置固定资产。
(三)产出情况分析
2021年工作目标完成情况20分(总分20分,得分20分)。2021年,耈街乡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统筹发展和安全工作,努力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紧扣县委、县人民政府、乡党委发展思路,坚持不懈走现代服务提质、乡村设施提升、文化繁荣发展、改革创新引领、民生福祉改善、社会治安稳控实践新路,努力在新时代发展形势下闯新路、在乡村振兴上开新局、在经济发展上抢新机、在生态文明建设上出新绩,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开好局、起好步,奋力开创耈街发展美好新未来。
2021年,实现农村经济总收入5.37亿元,同比增长6%;实现农民人均所得12885元,同比增长6%;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2亿元,同比增长29.41%。农商行存款余额2.83亿元,贷款余额1.72亿元。财政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不断增强,财税金融与经济社会形成良性互动、协调发展的格局。
(四)效果情况分析
2021年效果情况分析20分(总分20分,得分19分),其中工作完成的经济、社会、生态效益12分(总分12分,得分12分),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8分(总分8分,得分7分)。
1.经济实力综合提升。高标准高质量编制完成《耈街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为耈街高质量发展把准定盘星。经济指标运行良好。2021年,实现农村经济总收入5.37亿元,同比增长6%;实现农民人均所得12885元,同比增长6%;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2亿元,同比增长29.41%。农商行存款余额2.83亿元,贷款余额1.72亿元。财税收入稳中有增。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117万元,同比增长15.18%。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601万元。民生资金保障到位。全年发放特困供养105人次78.90万元,农村低保1280人次458.50万元,临时救助299户43.94万元;发放城乡居民养老保险3784人次574.22万元;发放耕地力补贴269.2万元,种粮一次性补贴39.01万元。
2.社会效益不断提升。
巩固提升传统产业。重视以烤烟、核桃、畜牧业为主导的传统产业提质增效,年内种植烤烟2.24万亩,完成产量5.1万担,实现产值8487万元,税收1867万元;泡核桃种植面积19.82万亩,实现产量10853吨,产值7597万元;种植粮食4.28万亩,实现产量1214.4万公斤;种植茶叶12365亩,实现干茶产量41万公斤,产值1293万元。牲畜存栏11.45万头,出栏11.4万头;家禽存栏7.53万羽,出栏12.45万羽;肉类总产9445.43吨,禽蛋总产100.06吨。
培育发展新兴产业。魔芋、青花椒、澳洲坚果等新兴产业成效初显,发展魔芋200亩,青花椒抚育100亩,澳洲坚果400亩。以耈酒公司为龙头企业的工业经济健康发展,投资5000多万元的耈酒公司提质增效改造项目初具雏形,个体经营户、专业合作社健康有序地发展。
大力推进文产融合。组织开展利东山首届杜鹃文化旅游节,成功举办第二届核桃文化旅游节暨抖音直播大赛,吸引游客1万人以上,带动周边农家乐、餐饮服务行业增收致富。
民生保障举措更实。巩固脱贫攻坚成效。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责任,对标“两不愁、三保障”,扎实开展动态监测,用好帮扶救助、防贫基金、防贫保险等政策措施。扎实开展产业帮扶、消费扶贫等工作,夯实贫困群众收入基础。扎实开展“智志”双扶行动,推进移风易俗,激发群众内生动力。强化教育医疗保障。实施“人才强乡”“科教兴乡”战略,持续加大教育投入,切实改善办学条件,不断提高师资水平,全面提升教育质量,全乡教育事业呈现出蓬勃发展的良好态势。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100%,初中入学率、巩固率均达100%,投入600余万元完善中小学基础设施建设和教学设备采购,全面完成教体局下达的各项指标。乡卫生院累计投入300余万元完成手术室改造和发热哨点诊室建设,并引入彩超、肠镜、公卫一体机等先进设备,医疗服务水平大幅提升。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全面落实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动态管理制度,做到应保尽保、精准施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率99.09%,兑付养老保险金574.22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99.56%。积极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压实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责任。加强残疾人康复服务,落实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健全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大龄青年婚姻、老年人关心关爱服务体系。筑牢疫情防控屏障。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全面落实,入耈人员100%查验,乡内人员100%开展一轮核酸检测,疫苗接种应接尽接,防疫能力、防疫水平、防疫质量大幅提升,取得了“零确诊”“零感染”的疫情防控战果。
3.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建设美丽宜居乡村为目标,持续开展污染防控攻坚战。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行为。扎实开展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提升人居环境、推进集镇更新、革除陈规陋习。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完善河道长效管理机制,乡村两级河长巡河1166次,开展澜沧江水域保护,整治耈街集镇附近黑臭水体,保护饮用水水源地。
4.社会治理更加和谐。创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城市工作为契机,强化“枫桥经验”运用,开启耈街治理新模式。构建社会共治“同心圆”。推进网格服务管理规范化,实现“上面千条线、下面一张网”。推进“街镇吹哨、部门报到”,建立健全基层治理“大联动”机制,实现大事全网联动、小事一格处理。凝聚依法治理“正能量”。扎实开展信访法治化建设,规范信访案件办理程序,开展“信访积案化解专题月”行动,加强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人民调解一体化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建设,及时解决群众利益诉求。打造精细治理“助推器”。扎实推进以全维感知、智慧应用、网格应用、社会应用为核心的“雪亮工程”示范样板建设,构建蜘蛛布网式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走出“人防+物防+技防”新路子。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绩效目标不够细化,将整体的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上不够细致,绩效目标准确性有待加强。二是部分项目未如期开工,部门在建项目进度比较缓慢,导致部分项目资金支出未达到时序进度。三是财务管理水平和会计核算水平有待提升。财务人员财务管理和业务水平不高,基本业务规范性有待加强。乡直单位报账员缺乏专业知识培训,业务能力及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水平存在较大差距。
下一步整改计划:一是加强预算管理和绩效目标管理。严格预算执行,强化资金绩效评价,进一步完善部门预算管理制度,量化并细化相应的绩效指标,以进行更准确、更完整的预算编制,提高预算支出执行的及时性、均衡性和有效性。提高“三公经费”预算完整性,从源头上加强监管。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严格执行“三公经费”预算,杜绝超预算或无预算支出。二是加强项目监督,规范资金管理。每一个项目指定专人对其进行跟进,实施定期或不定期的现场检查和监督,及时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保证工程质量,并且对项目资料进行收集、分类、整理、归档,专项管理。严格根据项目实施进度拨付资金,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三是严格按照财政预算及资金管理使用的各项规定,科学合理制定资金使用计划,及时根据项目建设进度进行资金支付,确保资金管理合法合规及时完成;四是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审批程序,完善资金管理制度,理顺财务、账务处理流程,做到各项支出合规、合理、合法。五是加强对财政所工作人员,乡直单位报账员的财经法规、纪律和财务知识的培训,提升财务工作人员能力素质,提升业务水平,进一步规范单位内部的财务管理制度,更好的服务耈街乡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发展。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绩效自评工作完成后,耈街乡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及时整理、归纳、分析绩效评价结果,将评价结果反馈给各部门及各单位,作为改进预算管理和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各部门及各单位根据绩效评价结果,改进管理措施,完善管理办法,调整和优化本部门预算支出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对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确保更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既是一项解决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与效率问题的改革举措,也是一项完善公共财政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绩效评价可以对部门整体投入、支出及产生的最终效果进行客观、公正的衡量比较和综合评估,以便制定更完善的管理体系,较好的完成各项工作目标。耈街乡2021年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一是高度重视,高位推动。将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来抓好落实,成立了由乡人民政府乡长任组长,分管财务副乡长任副组长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及时组织召开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安排部署会议,统一思想认识,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二是严格标准,精准评价,首先通过绩效自评,填写自评指标体系评分表,形成自评报告上报上级主管部门;然后由财政部门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再评价。三是从严从实,抓好整改。对自评结果与实际情况出入较大或绩效较差的单位或部门在下一年度财政资金预算安排上从严、从紧,问题严重的进行绩效问责;最后部门根据第三方评价中反映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将结果应用于以后的工作中。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其他需说明情况。
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
2022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