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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10-5-/2022-0629007 发布机构 昌宁县财政局
公开目录 自评报告 发布日期 2022-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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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田园镇人民政府2021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项目一

田园镇2021年昌宁县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育认定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按照(昌开组[2021] 6号)和(田政发[2021] 92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昌宁县2021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创业致富带头人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相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及时对所拨付的“2021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昌宁县培育创业致富带头人项目”资金进行了评价,现将相关绩效报告作如下汇报: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田园镇2021年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育认定项目

2.建设单位:田园镇人民政府

3.建设地点:2021年在田园镇勐廷社区、文昌社区、四角田社区、达仁社区,涉及4个社区培育致富带头人6人、带动已脱贫户或边缘易致贫户42户

4.建设时间:2021.01-2021.12

5.建设规模和内容:田园镇2021年创业致富带头人涉及4个社区6人(勐廷、文昌、四角田、达仁)15个村民小组带动已脱贫户或边缘易致贫户42户,直接受益人口191人,直接吸收劳动力2641个,支付劳动力工资28.7万元,收购农产品14.37吨,支付收购金额32.77万元,合计支付资金61.495万元。发放致富带头人收购农产品补助资金5.8万元,吸收劳动力补助资金3.9万元。

6.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项目计划总投资11万元,经该项目实施落实完成情况,实际完成9.7万元。通过银行账号,发放给致富带头人。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前期准备组织实施

镇领导多次组织业务人员到社区实地落实该项目建设情况,昌宁县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育认定项目,一是吸纳劳动力务工带贫。按照带动已脱贫户或边缘易致贫户不低于5户,且所带动的农户当年实现务工收入不少于1万元/户,每带动1户一次性给予3000元资金补助,申报时应提供农户认可的工资收入证明或相关凭证。田园镇2021年吸纳劳动力补助资金3.9万元。是收购贫困户农产品带贫。按照收购已脱贫户或边缘易致贫户农产品不低于5户,当年累计收购农产品价值不少于1万元/户的,每带动1户一次性给予2000元资金补助,申报时应提供农户认可的收购凭证及产品销售收入证明。田园镇2021年收购农产品补助资金5.8万元。

(二)组织实施

1.选择条件。一是爱党爱国、遵纪守法;二是个人信用记录良好;三是愿意带领贫困群众增收脱贫,乐于带动群众创业致富,有一定的经济基础和经营能力、具有领办村级产业项目能力;四是确定为创业致富带头人的,应带动已脱贫户或边缘易致贫户不低于5户。

2.选择范围。创业致富带头人主要从目前已在社区创业人员中选择,包括“社区两委”成员、社区后备干部、农村党员、小微企业主、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家庭农场主、种养业大户和农业产业化企业负责人;在外创办企业、务工有意愿回社区创业的本土人才;企事业单位愿意回社区创业的人员。其创业致富模式符合当地产业优势,且为已脱贫户或边缘易致贫户可学习、可复制、可借鉴的发展模式。

3.选择程序。创业致富带头人选择及推荐,按照广泛宣传、鼓励发动、自下而上程序进行。基本程序是:(1)社区级推荐。在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的基础上,由本人申请、社区“两委”推荐、贫困社区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长考察,社区级确定初步推荐人选,据实填写考察意见建议、带贫情况等,并在社区、小组两级进行公示。详见《昌宁县乡(镇)村(社区)创业致富带头人申请表》(附件1)、《昌宁县乡(镇)村(社区)创业致富带头人推荐公示花名册》(附件2),在这一环节中,一定要做到广泛宣传,应有一定的竞争机制,已创业和创业条件成熟、带贫能力强的优先推荐;(2)乡镇审核。镇人民政府根据各社区上报的推荐人选进行实地调查,审核后将符合条件的人选汇总上报县扶贫办,详见《昌宁县乡(镇)创业致富带头人审核汇总表》(附件3);(3)县级审定。县扶贫办对本镇上报的推荐人选进行复核审定后报请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批。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田园镇2021年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育认定项目,项目实际完成投资9.7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21年11月财政拨款扶贫资金9.7万元。通过致富带头人的银行账号发放到个人账号里。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在资金管理上,严格按照2021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的专项资金管理规定,领导审批,由镇财政所把关、审核,使项目建设达到了预期目的,最终按时、按质、按量的全面完成了项目的各项建设任务。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项目下达后,田园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并制定实施方案,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的项目实施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对项目进行领导、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田园镇2021年拟定致富带头人6人,带动贫困户42户,发放致富带头人收购农产品补助资金5.8万元,吸纳劳动力补助资金3.9万元。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1)经济效益通过项目的实施,田园镇2021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昌宁县培育创业致富带头人保证带动已脱贫户或边缘易致贫户不少于10%的递增收入。

(2)社会效益项目覆盖1个镇4个社区发展致富带头人6人涉及已脱贫户或边缘易致贫户42户191人。通过项目实施,可促进田园镇已脱贫户或边缘易致贫户收入增加

(3)扶贫效益田园镇培育创业致富带头人直接吸纳劳动力2641个,支付劳动力工资28.7万元,收购农产品14.37吨,支付收购金额32.77万元,合计支付资金61.495万元。增加了已脱贫户或边缘易致贫户收入,改变了家庭贫困现状。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田园镇培育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带动已脱贫户或边缘易致贫户42户均满意,满意率95%。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到2022年培育好创业致富带头人带动已脱贫户或边缘易致贫户,增加贫困户收入。

五、绩效自评结果

该项目2021年支出与年初预算不一致,重要因为有些社区没有上报,产生了支出与预算不一致,但该项目绩效自评为优秀。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1.针对本部门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本部门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

2.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

强化认识,重视绩效自评工作。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是单位提高行政效能和理财水平的重要举措,必须加强组织领导,总结自评工作经验,严格落实绩效管理责任,才能保质保量完成绩效自评工作任务。强化质量,规范绩效自评工作。只有通过建立科学、可量化的指标体系,认真收集整理评价基础数据资料,才能按要求完成绩效自评报告,真实反映资金使用效果。强化落实,按时完成绩效自评工作。在预算管理过程中,要统筹安排好各个环节的工作,进一步加强财务和业务部门之间的参与协助力度,加强与各业务部门的沟通配合、培训和指导,才能按要求完成本部门绩效自评工作。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二

田园镇勐廷社区2021年度民族团结进步示范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为贯彻落实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强化部门预算绩效管理责任,进一步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云财绩〔2020〕11号)、《昌宁县贯彻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昌办发〔2021〕15号)文件相关要求,对田园镇勐廷社2021年度民族团结进步示范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现将自评情况汇报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田园镇勐廷社2021年度民族团结进步示范项目

2.建设单位:田园镇人民政府

3.建设地点:田园镇勐廷社区

4.建设时间:2021.8.10-2021.10.30

5.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计划总投资104.12万元,其中:建设壮大村集体经济用房1栋,建筑面积400平方米,概算投资100万元;拆除及外运原有建筑物220平方米,概算投资3.52万元;民族团结示范户创建10户,概算投资0.5万元;工程碑1座,概算投资0.1万元。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为了积极开展田园镇勐廷社2021年度民族团结进步示范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田园镇成立了专门的绩效评价小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财政所、项目办负责人为副组长,其他工作人员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在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负责项目日常业务。在项目绩效评价领导小组的组织下,认真对田园镇勐廷社2021年度民族团结进步示范项目进行绩效评价,目前该工作已完成。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该项目资金预算104.12万元,实际到位100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下达资金100万元,已拨付100万元,使用率1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在年度预算管理过程中,进一步强化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等关键环节的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努力提高项目资金配置效率。在制度建设方面,紧扣制度建设重点,围绕预算编制、预算执行、支付管理、监督保障等方面,结合机构独立设置、独立运转和部门自身建设,狠抓内部管理、不断建立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建立用制度管人、管事、管财的长效机制,并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健全完善管理办法和内控制度,认真贯彻执行,确保保资金使用的安全、合规。在预算执行管理方面,严格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的通知》要求,切实履行预算管理职责,加强预算执行的监督管理,维护预算的严肃性。按照财政预算执行序时进度要求,定期通报预算执行进度情况,分析解决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根据预算项目用途,确保专款专用,加快预算执行进度。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产出指标下的数量指标---建设壮大村集体经济用房1栋,实际完成400平方米,完成率100%;新建工程标志碑1座,完成率100%;创建民族团结示范户、增收致富示范户10户,完成率100%。受益人口数--716人,建档户受益人口比例75%。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效益指标下的社会效益指标目标--实现村集体经济增收6万元以上,实际增收8万元,完成增收率133%。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满意度指标下的服务对象满意指标---满意度目标:周边群众满意度满意率95%。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田园镇勐廷社2021年度民族团结进步示范项目在镇党委、政府的积极组织下,顺利完成项目绩效目标。

五、绩效自评结果

该项目2021年支出与年初预算基本一致,达到预期绩效目标。经全面综合评价,该项目绩效自评优秀。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1、针对本部门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本部门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

2、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

强化认识,重视绩效自评工作。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是单位提高行政效能和理财水平的重要举措,必须加强组织领导,总结自评工作经验,严格落实绩效管理责任,才能保质保量完成绩效自评工作任务。强化质量,规范绩效自评工作。只有通过建立科学、可量化的指标体系,认真收集整理评价基础数据资料,才能按要求完成绩效自评报告,真实反映资金使用效果。强化落实,按时完成绩效自评工作。在预算管理过程中,要统筹安排好各个环节的工作,进一步加强财务和业务部门之间的参与协助力度,加强与各业务部门的沟通配合、培训和指导,才能按要求完成本部门绩效自评工作。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田园镇勐廷社2021年度民族团结进步示范项目在镇党委、政府的积极组织下,顺利完成项目绩效目标,无其他说明事项。


项目三

2021年田园镇农村危房改造及农房抗震改造项目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2021年田园镇农村危房改造及农房抗震改造项目

2.建设单位:田园镇人民政府

3.建设地点:2020年在田园镇宝丰社区、龙泉社区、达丙社区、新华社区、右文社区,涉及5个社区农房抗震改造5户

4.建设时间:2021.01-2021.12

5.建设规模和内容:2021年,完成农房抗震改造5户,达到安全稳固、抗震设防的基本要求。

6.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项目计划总投资9.2万元,经该项目实施落实完成情况,实际完成7.3万元。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前期准备组织实施

镇领导多次组织业务人员到社区实地落实该项目建设情况,规划编制项目改造实施方案,按照“一户一方案”的原则,保证改造项目实施后,群众有安全稳固的房屋居住。

(二)组织实施

1.优先解决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大排查工作中发现动态新增4类重点对象危房、4类重点对象中住房安全有隐患的房屋和非4类重点对象无力改造危房户,确保全面完成改造达到入住条件,全面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

2.各乡镇在完成脱贫攻坚工作基础上,组织实施危房改造及农房抗震改造时,改造对象房屋须经县住房城乡建设局按照相关危房改造及抗震技术导则(指南)鉴定为不达标的农房;农户按照相关要求建设并达到抗震设防标准的,可以纳入补助范畴。

3.因受自然灾害、房屋达到正常使用年限后不能满足本地抗震设防要求等原因,经村、组排查统计上报新增农房抗震改造农户,经农户申请、村组评议公示,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县级住建局审批后,可实施改造并纳入年度计划范畴内。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户不得列为改造对象:已享受危房改造政策扶持且达到“安全稳固、遮风避雨”标准的;一户多宅且有安全住房的;已在县城或其他地方购买商品住房的;家庭成员或户主的父母、配偶、子女为国家公职人员的;属一般户,家庭成员有工商营业执照且实际经营,或家庭成员拥有机动车辆(拖拉机、三轮车、摩托车除外)的;各类违建或宅基地未经相关部门批准的农房不得纳入改造范围。

(三)补助标准

1.危房改造

危房改造补助标准及面积要求按照《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宁县2018年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昌政办发〔2018〕18号)及《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宁县2018年非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和人居环境改善工作方案的通知》(昌政办发〔2018〕27号)文件执行。

2.农房抗震改造

农房抗震改造对象补助资金县级按照C级农房抗震改造户均1.6万元,农房抗震改造对象补助资金县级按照D级农房抗震改造户均1.9万元切块下达至各乡镇;乡镇根据改造对象实际情况,编制一户一方案,统筹组织实施。

(三)审批流程。农房抗震改造对象审批流程参照农村危房改造审批流程执行。各乡镇、村组要及时向村民公开计划任务指标、补助标准、对象条件等内容;要督促落实村民代表大会评议和相关公示;要加大向群众宣传政策工作力度,确保整个工作流程公开、公平、公正。

(四)改造方式。各乡镇要因地制宜,积极探索符合当地实际的农房抗震改造方式,引导农户根据农房抗震鉴定结果、经济状况和改造意愿等实际情况,科学选择抗震改造方式。要根据中央和省级农房抗震鉴定与加固相关技术导则指南要求,因地制宜开展农房抗震改造工作。

(五)组织实施。农房抗震改造以农户自建为主,农户自建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的,各乡镇可帮助农户推荐有资质的施工队伍开展统建。要细化实施方案,加强农房抗震技术力量培训,协调社会专业机构提供农房抗震鉴定和加固改造服务,同时加强对技术服务收费标准的管理。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21年田园镇农村危房改造及农房抗震改造项目,项目实际完成投资9.2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20年12月财政拨款扶贫资金7.3万元。通过“一卡通”银行账号发放到个人账号里。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在资金管理上,严格按照2020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的专项资金管理规定,领导审批,由镇财政所把关、审核,使项目建设达到了预期目的,最终按时、按质、按量的全面完成了项目的各项建设任务。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项目下达后,田园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并制定实施方案,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的项目实施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对项目进行领导、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田园镇2021田园镇农村危房改造及农房抗震改造项目改造新建农房4户,发放补助资金7.3万元。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1)经济效益

通过项目的实施,2021年田园镇农村危房改造及农房抗震改造项目为农户在改造新建安全住房方面节约了7.3万元。

(2)社会效益

项目覆盖5个社区4户农户。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群众住房安全。

(3)生态效益

2021年田园镇农村危房改造及农房抗震改造项目,为群众在房屋抗震结构进行了加固、新建,保障了群众的生命财政安全。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2021年田园镇农村危房改造及农房抗震改造项目4户均满意,满意率100%。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1户农户前期准备资金不足,未完成建设。下一步工作中,我镇将详细分析群众承担改造新建资金的承受能力,更好的把群众房屋安全保障放在首位。

五、绩效自评结果

该项目201年支出与年初预算有出入,该项目绩效自评为良。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1.针对本部门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本部门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

2.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

强化认识,重视绩效自评工作。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是单位提高行政效能和理财水平的重要举措,必须加强组织领导,总结自评工作经验,严格落实绩效管理责任,才能保质保量完成绩效自评工作任务。强化质量,规范绩效自评工作。只有通过建立科学、可量化的指标体系,认真收集整理评价基础数据资料,才能按要求完成绩效自评报告,真实反映资金使用效果。强化落实,按时完成绩效自评工作。在预算管理过程中,要统筹安排好各个环节的工作,进一步加强财务和业务部门之间的参与协助力度,加强与各业务部门的沟通配合、培训和指导,才能按要求完成本部门绩效自评工作。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四

昌宁县田园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为贯彻落实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强化部门预算绩效管理责任,进一步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云财绩〔2020〕11号)、《昌宁县贯彻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昌办发〔2021〕15号)文件相关要求,对昌宁县田园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现将自评情况汇报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昌宁县田园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2.建设单位:田园镇人民政府

3.建设地点:田园镇文昌社区

4.建设时间:2020.9.15--2021.1.29

5.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计划总投资113万元,其中:建设居家养老服务用房1栋,建筑面积400平方米,概算投资78万元,场地硬化1740平方米,概算投资19万元,购安床位3套,概算1.5万元,铁艺围栏、污水管道、绿化等投资14.5万元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为了积极开展昌宁县田园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田园镇成立了专门的绩效评价小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财政所、项目办负责人为副组长,其他工作人员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在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负责项目日常业务。在项目绩效评价领导小组的组织下,认真对昌宁县田园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进行绩效评价,目前该工作已完成。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该项目实际投资资113.63万元,实际到位63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下达资金80万元,已拨付63万元,使用率79%。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在年度预算管理过程中,进一步强化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等关键环节的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努力提高项目资金配置效率。在制度建设方面,紧扣制度建设重点,围绕预算编制、预算执行、支付管理、监督保障等方面,结合机构独立设置、独立运转和部门自身建设,狠抓内部管理、不断建立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建立用制度管人、管事、管财的长效机制,并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健全完善管理办法和内控制度,认真贯彻执行,确保保资金使用的安全、合规。在预算执行管理方面,严格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的通知》要求,切实履行预算管理职责,加强预算执行的监督管理,维护预算的严肃性。按照财政预算执行序时进度要求,定期通报预算执行进度情况,分析解决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根据预算项目用途,确保专款专用,加快预算执行进度。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产出指标下的数量指标---建设综合服务用房用房1栋,实际完成402.78平方米,完成率100%;

实际铺筑C30混凝土道路及院场1740.48平方米,完成率100%,购安服务床位3套,受益人口数--4589人。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效益指标下的社会效益指标目标--实现服务中心设备使用率100%,受益人口覆盖率95%。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满意度指标下的服务对象满意指标---满意度目标:周边群众满意度满意率95%。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昌宁县田园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在镇党委、政府的积极组织下,顺利完成项目绩效目标。

五、绩效自评结果

该项目2021年支出与年初预算基本一致,达到预期绩效目标。经全面综合评价,该项目绩效自评优秀。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1、针对本部门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本部门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

2、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

强化认识,重视绩效自评工作。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是单位提高行政效能和理财水平的重要举措,必须加强组织领导,总结自评工作经验,严格落实绩效管理责任,才能保质保量完成绩效自评工作任务。强化质量,规范绩效自评工作。只有通过建立科学、可量化的指标体系,认真收集整理评价基础数据资料,才能按要求完成绩效自评报告,真实反映资金使用效果。强化落实,按时完成绩效自评工作。在预算管理过程中,要统筹安排好各个环节的工作,进一步加强财务和业务部门之间的参与协助力度,加强与各业务部门的沟通配合、培训和指导,才能按要求完成本部门绩效自评工作。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昌宁县田园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在镇党委、政府的积极组织下,顺利完成项目绩效目标,无其他说明事项。


项目五

田园镇新华社区余家寨环境整治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为贯彻落实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强化部门预算绩效管理责任,进一步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云财绩〔2020〕11号)、《昌宁县贯彻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昌办发〔2021〕15号)文件相关要求,对田园镇新华社区余家寨环境整治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现将自评情况汇报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田园镇新华社区余家寨环境整治项目

2.建设单位:田园镇人民政府

3.建设地点:田园镇新华社区

4.建设时间:2021.11.20-2021.12.30

5.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计划总投资61.92万元,其中:购安太阳能路灯20盏。改造提升道路硬化0.75千米。实现道路硬化率达100%以上。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为了积极开展田园镇新华社区余家寨环境整治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田园镇成立了专门的绩效评价小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财政所、项目办负责人为副组长,其他工作人员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在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负责项目日常业务。在项目绩效评价领导小组的组织下,认真对田田园镇新华社区余家寨环境整治项目进行绩效评价,目前该工作已完成。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该项目资金预算61.92万元,上级补助资金实际到位60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下达资金60万元,已拨付60万元,使用率1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在年度预算管理过程中,进一步强化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等关键环节的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努力提高项目资金配置效率。在制度建设方面,紧扣制度建设重点,围绕预算编制、预算执行、支付管理、监督保障等方面,结合机构独立设置、独立运转和部门自身建设,狠抓内部管理、不断建立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建立用制度管人、管事、管财的长效机制,并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健全完善管理办法和内控制度,认真贯彻执行,确保保资金使用的安全、合规。在预算执行管理方面,严格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的通知》要求,切实履行预算管理职责,加强预算执行的监督管理,维护预算的严肃性。按照财政预算执行序时进度要求,定期通报预算执行进度情况,分析解决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根据预算项目用途,确保专款专用,加快预算执行进度。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产出指标下的数量指标---道路硬化0.75公里,实际完成0.75公里,完成率100%;购安太阳能路灯20盏,实际安装20盏,完成率100%;污水沟渠治理200米,实际完成200米,完成率100%。受益户数156户人口686人,建档户受益人口比例2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效益指标下的社会效益指标目---明显改善项目区综合环境,群众出行交通条件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满意度指标下的服务对象满意指标---满意度目标:周边群众满意度满意率100%。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田园镇新华社区余家寨环境整治项目在镇党委、政府的积极组织下,顺利完成项目绩效目标。五、绩效自评结果

该项目2021年支出与年初预算基本一致,达到预期绩效目标。经全面综合评价,该项目绩效自评优秀。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1、针对本部门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本部门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

2、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

强化认识,重视绩效自评工作。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是单位提高行政效能和理财水平的重要举措,必须加强组织领导,总结自评工作经验,严格落实绩效管理责任,才能保质保量完成绩效自评工作任务。强化质量,规范绩效自评工作。只有通过建立科学、可量化的指标体系,认真收集整理评价基础数据资料,才能按要求完成绩效自评报告,真实反映资金使用效果。强化落实,按时完成绩效自评工作。在预算管理过程中,要统筹安排好各个环节的工作,进一步加强财务和业务部门之间的参与协助力度,加强与各业务部门的沟通配合、培训和指导,才能按要求完成本部门绩效自评工作。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田园镇新华社区余家寨环境整治项目在镇党委、政府的积极组织下,顺利完成项目绩效目标,无其他说明事项。


项目六

2021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2020—2021年春季学期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2020—2021年春季学期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项目

2.项目主管部门:昌宁县教育体育局

3.项目实施单位:昌宁县田园镇人民政府

4.项目内容:项目补助对象为9名职业教育东西协作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130名中等、高等职业教育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进一步加强我镇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对财政资金支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全过程进行规范,确保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监督管理、自我评价、结果应用和绩效问责等环节的工作有序开展,进一步推动绩效评价工作持续发展。

(二)评价指标体系

评价指标体系设立为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社会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

(三)评价组织过程

根据上级相关要求,我镇高度重视,按照“谁申请资金,谁编制目标”的原则,积极组织力量,认真开展项目绩效评价。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田园镇2020—2021年春季学期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项目资金已下达43.95万元,为县级拨付。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43.95万元补助资金已全部拨付到人。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资金下达后,由镇财政所负责管理,待逐级审核公示完成后,再由财政所直接拨付到个人。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方面:资助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人数设立为139人及以上。

(2)质量指标方面:接受补助的学生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占比设立为100%,资助标准达标率设立为100%。

(3)时效指标方面:资助经费及时发放率设立为100%。

(4)成本指标方面: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生均资助标准设立为4000元/学年。其中东西协作享受职业培训补贴人次数设立为5000元/学年,中专高职享受职业培训补贴人次数设立为3000元/学年。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全程全部接受资助的比例设立为100%,受资助学生就业人数设立为95%以上。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受助学生满意度设立为100%。

四、绩效自评结果

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项目的实施,缓解了建档立卡贫困户教育负担,使贫困学生学有一技之长,提高了贫困人口素质,增加了贫困人口收入,改变了家庭贫困现状,有助于贫困家庭早日就业服务社会。

按照指标要求进行认真分析、客观评价,田园镇2020—2021年春季学期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项目资金,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社会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6个方面指标评分均为100分,自评等级为优秀。

五、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我镇2020—2021年春季学期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项目绩效评价自评分为100分,自评等级为优秀。在下步工作中,我镇将继续做好绩效评价工作,改进存在的不足,恳请上级部门继续给予我们相关项目资金的支持。

六、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

一是资金下拨及使用严格按照政策规定;二是加强监督检查,全程绩效跟踪;三是绩效评价严格按照相关程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