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0-5-/2022-0629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自评报告 | 发布日期 | 2022-06-29 |
文号 | 浏览量 |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机构组成
根据《中共昌宁县委办公室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宁县卡斯镇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昌办发〔2019〕143号)文件规定,卡斯镇机关内设5个机构,分别是: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扶贫开发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7个,分别是: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林业服务中心、综合执法中心、财政所。
核定人员编制71名,其中行政编制30名。其中,正科级领导职数3名:党委书记1名、镇长1名、人大主席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8名:党委副书记1名、纪委书记1名、副镇长3名、武装部长1名、组织委员1名、宣传委员1名(其中1名副科级领导兼任镇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股所级领导职数6名:党政办公室主任1名、副主任1名,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1名,社会事务办公室主任1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1名,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1名;事业编制41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4名)。其中,副科级领导职数1名:财政所所长1名;股所级领导职数11名: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1名、副主任3名,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主任1名,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主任1名,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主任1名(兼任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副主任1名,林业服务中心主任1名、副主任1名,综合执法中心主任1名。
2.机构职能
党政办公室。承担机关日常工作的运转协调,履行机关日常党务政务、纪检监察、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宣传、文秘、督查、电子政务、保密、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监管、党员教育培训、应急管理、后勤保障等职责。负责“为民服务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镇人大主席团、政协联络组、人民武装、工会、共青团、妇联的日常工作。
经济发展办公室。承担经济发展规划、自然资源管理、村镇规划建设、农村公路管理、乡村振兴战略组织实施、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林权管理、水利建设与管理、农村经济发展与管理、工业和信息化、科技、商务、招商引资、搬迁安置、统计、农民负担监督、审计等职责。
社会事务办公室。承担社会保障、劳动就业、民政、退役军人事务、残疾人事业、卫生健康、医疗保障、教育体育、文化和旅游、统战、侨务、民族宗教等职责。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承担法治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道路交通运输安全管理、维护稳定、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处置、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安全生产监管、消防等职责。
扶贫开发办公室。负责扶贫开发项目及资金管理。负责精准扶贫相关工作。做好扶贫开发监测、统计和监督等工作。
卡斯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承办农业、渔业、畜牧业、农村能源等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农产品质量检测、农机安全、农业产业发展、农业农村经济管理、水利事务等服务性工作。
卡斯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承办文化产业发展、文化旅游、广播电视、群众性体育活动、实用技术培训及相关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卡斯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承办农村土地开发和利用、乡村振兴战略建设、村镇规划、村容村貌、道路交通建设、生态建设、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公共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卡斯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承办人力资源开发、劳动力技能培训与转移就业、城乡居民养老和医疗等社会保险,退役军人事务、优抚安置、社会救助、最低生活保障等服务性工作。
卡斯镇林业服务中心。承办林业和草原技术推广,森林和草原防火,森林、草原和湿地保护,森林、草原病虫害防治,森林、草原产业管理发展等服务性工作。
综合执法中心。代表镇人民政府或根据授权依法行使行政执法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开展综合执法。本中心职责与中央和省、市综合执法机构改革相关规定冲突的,以上级意见为准,待中央和省、市统一明确政策意见后逐步加以规范。
卡斯镇财政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主承担镇财政预决算编制、惠农政策资金兑付管理、财政资金监管、国有(集体)资产管理、组织财政收入入库管理、镇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监管及村级财务收支行为监管等职责。
3.2021年度人员情况
卡斯镇人民政府2021年末在职在编实有69人。其中:行政29人,事业40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卡斯镇2021年主要预期目标是:农业生产总值达9.9亿元,增长20%以上;农村经济总收入达12亿元,增长10%以上;农民人均所得18500元,增长13%以上;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稳定在1650万元以上;现价工业总产值达1.5亿元,增长10%以上;固定资产投资稳定在3亿元以上;完成上级下达的其他各项定量考核任务。
(三)财政收支运行情况
1.收入支出总预算安排情况
收入情况: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905万元。分税种完成情况为:增值税379万元,企业所得税4万元,个人所得税80万元,资源税6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14万元,房产税86万元,印花税9万元,城镇土地使用税49万元,土地增值税39万元,车船税45万元,耕地占用税21万元,契税81万元,烟叶税1087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5万元。
支出情况: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590万元。按功能分类支出情况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5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2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4万元,农林水支出1812万元。
收支平衡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905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6173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693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9万元,收入总计879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59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4945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55万元,支出总计8790万元。全年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总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政府性基金收入上级补助953万元,支出953万元。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收入情况: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590.49万元,比上年的2924.83万元增665.6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53.4万元,比上年的1265.33万元减311.93万元。
支出情况: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65.14万元,比上年的2871.95万元增793.19万元。按功能分类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55.1万元,比上年度增49.89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比上年度减6.9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0.64万元,比上年度减55.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2.39万元,比上年度减23.462万元;节能环保支出48.5万元,比上年度增41.15万元;农林水支出1848.51万元,比上年度增791.33万元;按支出经济分类为:工资福利支出920.28万元,比上年度增137.2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34.81万元,比上年度减249.0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757.27万元,比上年度减9.98万元;资本性支出1752.78万元,比上年度增914.96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53.4万元,比上年的1265.33万元减311.93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80.4万元,比上年的1208.33万元减227.93万元。按功能分类为:城乡社区支出953.4万元,其他支出27万元。按支出经济分类为:商品服务支出20万元,资本性支出960.4万元。
4.年初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2021年卡斯镇年初结转结余资金152.65万元。具体结转明细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19万元,节能环保支出45.02万元,农林水支出66.44万元,其他支出27万元。
2021年卡斯镇年末结转结余资金51万元。具体结转明细为:节能环保支出21万元,农林水支出30万元。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1.财务管理情况:一是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实现政府财务管理的规范化和法制化;二是加强预算管理,确保职能的有效履行;三是加强收支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四是加强资产管理,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五是加强财务分析和财务监督,保证政府财务活动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2.决算组织情况:以财政所为工作中心,民政办、林业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积极参与、配合,严格按县财政局预算股、国库股部门决算部署会的安排要求,精心组织开展决算工作。
3.编报情况:决算编制的过程中注重对各部门预算单位预算执行的分析、资金绩效的评价。为继续实行部门预算科学化、标准化、精细化管理打下坚实的基础,同时提高预算执行过程中的前瞻性、连续性、约束性。
4.审核情况:预决算编制后,由各部门进行审核,审核无误,报经镇人民政府镇长、分管财税工作的副镇长审核汇总上报县财政局。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的管理,强化财政支出绩效理念,提升部门责任意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社会公共事业发展。
(二)自评指标体系
本次绩效自评指标分为四大类,总分100分,分别是投入指标15分、过程指标30分、产出指标30分、效果指标25分。每一大类指标又明细划分到二级指标、三级指标,具体明细如下:
(1)投入指标
投入指标是目标设定(7分)和预算配置(8分)。
目标设定的三级指标为绩效目标是否设立(3分),本指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与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的相符性情况;标的三级绩效目标准确性(4分),本指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预算配置的三级指标为财政供养人员控制率(2分),本指标考察在职人员数量控制情况,财政供养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三公经费”变动率(4分),本指标用以考核部门对控制重点行政成本的努力程度。“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100%;预算安排是否符合履职目标(2分),本指标用以考核部门预算安排符合履职目标情况。
(2)过程指标
过程指标的二级指标是预算执行(15分)、预算管理(12分)、资产管理(3分)。
预算执行的三级指标为预算调整率(3分),本指标用以考核部门预算的调整程度,预算调整率=(预算调整数/预算数)×100%;支出进度(4分),本指标用以考核部门预算支出的及时性和均衡程度;资金结余(4分),本指标用以考核部门对本年度结转结余资金的实际控制程度;“三公经费”控制率(4分),本指标用以考核部门对“三公经费”的实际控制程度。“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
预算管理的三级指标为管理制度健全性(4分),本指标用以考核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事业发展的保障情况;资金使用合规性(4分),本指标用以考核部门使用预算资金是否符合相关的预算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预决算信息公开性和完整性(4分),本指标用以考核部门使用预算资金是否符合相关的预算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
资产管理的三级指标为管理制度健全性(1分),本指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资产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社会发展的保障情况;资产管理安全性(1分),本指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资产安全性运行情况;固定资产利用率(1分),该指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程度。固定资产利用率=(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所有固定资产总额)×100%。
(3)产出指标
产出指标的二级指标为职责履行(30分),三级指标为工作目标完成情况(30分),该指标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行职责和年度工作计划完成情况。
(4)效果指标
效果指标的二级指标为履职效益(25分)。三级指标为经济、社会、生态效益(共15分),三个指标综合考核部门履行职责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10分),该指标考核部门履行职责产生的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情况。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是指履行职责而影响到的,群体或个人,一般采取社会调查的方式。
(三)自评组织过程
为进一步加强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水平,强化支出责任,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成立部门预算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孙继红 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组长:杞中林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成 员:罗 玲 镇财政所所长
李鹏程 镇农业中心主任
张洪源 镇林业中心主任
李旖旎 镇财政所统管会计
李明丽 镇财政所资金会计
李帅云 镇项目办工作人员
杨 涛 镇人民政府报账员
许桥元 镇农业中心报账员
陆小伟 镇林业中心报账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财政所,由杞中林副镇长担任办公室主任,要求组织对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情况进行绩效评价。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一)投入情况分析
卡斯镇2021年投入情况:一是绩效目标是否设立(总分3分,得分3分)。遵循以收定支,轻重缓急,综合平衡的原则,设立2021年主要绩效目标;二是绩效目标准确性(总分4分,得分4分);三是财政供养人员控制率(总分2分,得分2分);四是“三公经费”控制率(总分4分,得分0分),2021年“三公经费”决算数为35.1万元,2020年“三公经费”决算数为22.42万元得0分;五是预算安排是否符合履职目标(总分2分,得分2分),预算安排符合履职目标。
综上所述,投入指标共计15分,得分11分。
(二)过程情况分析
一是预算调整率(总分3分,得分3分),2021年预算调整基本支出有所调增,主要是财政政策性工资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有所追加(工资提标所致),但本年度预算未进行除政策以外的相关事项调整;
二是支出进度(总分4分,得分2分),年内收入总计4740.29万元,支出4689.29万元;
三是资金结余(总分4分,得分2分),年末结转结余资金51万元,有项目资金未完成支出,得2分;
四是“三公经费”控制率(总分4分,得分4分),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38万元,决算数35.1万元;
五是预算管理制度健全性(总分4分,得分4分),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预算管理制度、现金管理制度等,各项工作开展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制度执行;
六是资金使用合规性(总分4分,得分4分),各项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七是预决算信息公开性和完整性(总分4分,得分4分),严格按照《预算法》进行预决算公开;
八是资产管理制度健全性(总分1分,得分1分)。
九是资产管理安全性(总分1分,得分1分),资产保存完整、处置规范、账实相符;
十是固定资产利用率(总分1分,得分1分),资产配置、使用合理有效、无闲置固定资产。
综上所述,过程指标共计30分,得分25分。
(三)产出情况分析
卡斯镇2021年主要预期目标是:农业生产总值达9.9亿元,增长20%以上;农村经济总收入达12亿元,增长10%以上;农民人均所得18500元,增长13%以上;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稳定在1650万元以上;现价工业总产值达1.5亿元,增长10%以上;固定资产投资稳定在3亿元以上;完成上级下达的其他各项定量考核任务。
年末,完成农业总产值10.05亿元,增长22%;农村经济总收入12.2亿元,增长12.3%;人均可支配收入18600元,增长13.9%;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905万元;招商引资到位资金2亿元;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93亿元;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综上所述,产出指标共计30分,得分30分。
(四)效果情况分析
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卡斯镇人民政府依法履职,围绕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攻坚克难,继续保持了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的良好势头。
1.坚持高质量发展不动摇,全镇综合实力不断增强。
经济指标稳中有升。预计完成农业总产值10.05亿元,增长22%;农村经济总收入12.2亿元,增长12.3%;人均可支配收入18600元,增长13.9%;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905万元;招商引资到位资金2亿元。项目建设有效推进。坚定不移把项目投资工作作为经济发展的重中之重,围绕基础设施、产业发展、乡村振兴等方面,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93亿元。实施各类水利项目7个,人畜饮水、生产用水得到进一步保障。新建10公里农村公路,群众出行更加方便、安全。实施龙潭、龙洞、大水平、兰山4个肉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项目,为卡斯肉牛养殖发展奠定基础。农业产业全面升级。坚定不移优化产业结构,结合“两区”的气候特点,构造上、下两个片区呈“阶梯”式的产业结构模式,突出上片区“四小产业”核心区打造,一个品种纷繁、互为补充的产业结构逐步形成;突出下片区“万亩水果”、“万亩蔬菜”、“万头养殖”打造,“三个万”产业园已初具规模,全镇的产业结构逐步得到优化。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粮食种植面积稳固在6.1万亩,总产在去年的基础上增加1.36%,粮食安全得到进一步保障。“两烟”产业稳固推进,卡斯糖厂复工复产,蔗糖产业将重登舞台。
2.坚持科学建管不动摇,城乡面貌进一步提升。
围绕建设“保山最具潜力商旅特色小镇”目标,积极配合县级完成国土空间规划工作,对集镇发展空间、用地规划、用地类别等要素重新定量定性,城镇发展空间更加科学、规范。依托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文明乡镇创建”等工作载体,着力完善集镇配套功能,绿化、美化、亮化设施不断完善,扎实开展集镇“占道经营大清理”行动,农贸市场管理有序,商户的“主人翁”意识得到提高,“脏、乱、差”现象进一步改善,集镇建设从“建管”向“运营”大步迈进。大力开展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片区动物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全面完成,“厕所革命”稳固推进,全镇卫生厕占比达42%。全镇垃圾处理设施正常运转,农村垃圾得到有效处理,脏、乱、差现象进一步改观,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提升。
3.坚持人民至上不动摇,民生福祉持续改善。
按月对“三类对象”开展动态跟踪监测工作,及时纳入帮扶政策范围,对新识别“三类对象”采取就业帮扶、资金帮扶、技能培训帮扶等方式,确保稳固脱贫。2021年,脱贫人口外出务工3794人,边缘易致贫人口外出务工34人,发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232户,办理展期67户,开展劳动力就业培训9场,参与人员457人次。通过有效跟踪监测,及时开展定点帮扶,全年未发生规模性返贫。社会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全年共发放农村低保资金401.5万元,发放城镇低保资金33万元,发放特困人员救助资金136.4万元,发放临时救助资金34.8万元,困难群众实现应保尽保。疫情防控阻击战取得阶段性胜利,疫苗接种工作顺利推进。教育质量稳中有升,学前三年毛入园率、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居全县前列,义务教育从均衡发展向优质发展迈进。
4.坚持绿色发展理念不动摇,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阶段性胜利。
以“河长制”工作为抓手,加大对辖区河流的巡查力度,全年共发现问题15个,全部整改到位。加大对农村零散养殖户及规模养殖户的监管,确保畜禽粪污得到规范处理。统筹推进“清河行动”,年内完成赵家队河、龙潭河等5条河流的清理。抓实“林长制”工作,切实加大对森林资源的保护力度,年内未发生较大偷采盗采林木、较大森林火情火灾,全镇森林覆盖率达46.11%。规范生活垃圾处理流程,做到及时清运、焚烧。农膜回收使用率达96%,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取得实效,矿山资源恢复治理有序。
5.坚持推进社会治理不动摇,社会保持平安和谐稳定。
以“六个一”工作法为抓手,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采取“党委牵头+村民自治”的方式,抓住少数关键,完善村规民约,深入推进村民自治制度,基层治理更加有序,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位居全县前列。持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社会治安改善明显。加大对禁毒工作的宣传与打击力度,做好吸毒人员的管理,“无毒乡镇”得到进一步巩固。扎实推进命案防控“百日攻坚”专项整治工作,加大矛盾纠纷排查与调处力度,抓实重点人员与重点场所的管理,实现全年“无命案”的成绩。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各项措施,实现全年无安全生产事故。民族团结示范创建有序开展,创建省级民族团结示范村寨6个,市级民族团结示范村1个,县级民族团结示范村4个,均顺利通过验收。防震减灾、应急处置、退役军人、老龄、妇女、儿童等工作得到扎实有序开展,取得明显成效。
6.坚持管党治党不动摇,党的建设取得新成效。基层党建全面加强。
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格遵守“第一议题”制度,做到逢会必学。持续抓好农村党员教育管理“双联互促”工作机制,调整完善“镇村组”三级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区,落细落小党委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构建全覆盖“包保联系”责任体系。严格按照“五个基本”要求扎实开展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回头看”,全镇53个党组织均达到先进党支部标准。打造龙潭社区大泺部和卡斯社区袁家寨2个“党建+乡村振兴”基层党建示范点。圆满完成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领头雁”工程扎实有效推进,后备干部和乡土人才库得到进一步充实。盘活利用集体资产,集体经济得到长足发展。2021年累计实现村级集体经济收入432万元,较2020年增加96.4%。党风廉政和反腐工作深入推进。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头等大事来抓,推动廉政谈话实现全覆盖,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问题。高质量开展“作风之问,发展之变”大讨论活动,深入整治“怕、拖、推、散、浮、庸”等作风顽疾,共查摆班子问题194个,个人问题1708个,均进行了整改。始终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深入开展以案促改专项行动,组织党员干部集中观看《清流毒—云南在行动》等警示教育片66场次,并形成观后感、学习心得192篇,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做到心有所惧、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综上所述,效果指标共计25分,得分25分。
卡斯镇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共计得分91分。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1.预算执行分析不够全面深入。原因:预算执行分析仅停留在简单的数据汇总,没有从全方位、多角度分析财政支出状况,科学评价资金绩效。改进措施:加强预算执行分析,提高资金绩效评价质量。
2.财务人员对预算编制、执行的认识还不够到位,业务水平有待提高。原因:财务人员对预算编制与执行工作不熟悉,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存在偏差。改进措施:加强业务培训,提高财务人员综合能力。
3.加强项目管理。根据上述问题,我镇项目领导小组,对重大项目进行专家评估论证,对项目申报、资金拨付、工程进度、报账材料等进行了严格管理,做到项目信息共享,各自把关、各负其责的工作局面。同时加强项目资料收集整理工作,做到设计、申报、实施、验收、交付使用、日常管护全程有档可查。
4.加强管理人员、会计人员的培训,建立一支廉洁、高效、务实、专业化的财政财务管理人员队伍,要求全体人员,一方面要坚持政治理论知识的学习,提高自身的政治理论水平;另一方面要学业务、学技能,掌握专业知识,提高会计人员的整体素质。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绩效自评工作完成后,卡斯镇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及时整理、归纳、分析绩效评价结果,将评价结果反馈给各部门及各单位,作为改进预算管理和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各部门根据绩效评价结果,改进管理措施,完善管理办法,调整和优化本部门预算支出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对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确保更好的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卡斯镇2022年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首先成立绩效评价小组,制定评价目标和范围,然后通过绩效自评,填写自评指标体系评分表,形成自评报告上报上级主管部门。通过绩效评价可以对部门整体投入、支出及产生的最终效果进行客观、公正的衡量比较和综合评估,以便制定更完善的管理体系,较好的完成各项工作目标。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附件: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昌宁县卡斯镇人民政府
2022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