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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10-5-/2022-0627035 发布机构 昌宁县财政局
公开目录 自评报告 发布日期 2022-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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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2021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 项目基本情况

维护城市路灯4120杆8773盏,总功率561330W。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成立自评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领导开展预算绩效自评工作;

2.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

3.按要求开展自评工作。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财政预算项目资金245万元,资金实际到位87万。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使用项目资金87万元,主要用于支付电费及维修费。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1.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严格财务收支,严禁套取项目资金,严禁公款私存,设置账外账和“小金库”,完善会计核算;

2.建立健全项目资金审查审批程序和财务制度,资金使用必须符合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维护城市路灯4120杆8773盏,正常工作8422盏,总功率561330W,。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城市路灯维护费”项目的实施,进一步改善了人居环境,提升了城市形象,县城市容市貌得以提升,方便了群众夜间出行,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益。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由于暴雨、刮风等不可抗力的自然原因,不能保证所有路灯完好无损正常工作,所以群众满意度不能百分百达标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群众满意度不能百分百达标。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注重项目生态建设,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宗旨意识,提高路灯维护质量,提高公众满意度

五、绩效自评结果

预算执行率7.1分;产出指标自评分28.8分;效益指标自评分29.4分;满意度指标自评分19分;总分84.3分。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我单位将按要求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在政府网站进行公开。对自评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为以后年度项目实施提供经验,将绩效评价工作贯穿于整个项目实施过程。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进一步项目情况收集反馈,切实促进项目绩效管理工作。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昌宁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022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