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0-5-/2022-0627023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自评报告 | 发布日期 | 2022-06-27 |
文号 | 浏览量 |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坚持需求导向,待遇适度。从残疾人最直接最现实最迫切的需求入手,着力解决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生活支出和长期照护支出困难。立足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充分考虑政策效应,科学合理确定保障标准及动态调整办法,建立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可持续的资金保障机制,逐步提高保障水平。
(二)坚持制度衔接,全面覆盖。注重与社会救助、社会保险、公益慈善有效衔接,努力形成残疾人社会保障合力。做到应补尽补、精准补贴,确保两项补贴制度覆盖所有符合条件的残疾人。
(三)坚持公开公正,规范有序。建立和完善标准统一、便民利民的申请、审核、补贴发放机制,做到阳光透明、客观公正。加强政策评估和绩效考核,不断提高制度运行效率。
(四)坚持资源统筹,责任共担。积极发挥家庭、社会、政府作用,推动社会救助和残疾人福利保障资源共享,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形成家庭善尽义务、社会积极扶助、政府兜底保障的责任共担格局。
二、项目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评价项目存在的必要性、项目管理的规范性和项目绩效的突出性,从而为项目决策提供依据,进一步规范项目管理,提高项目资金使用绩效。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采取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原则;采用《昌宁县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指标》;采用目标效益分析法评价。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由县财政局牵头,县民政局和县财政局参与,精心准备绩效评价工作。
2.组织实施。县民政局提供基础数据资料并进行审核;县财政局社保股进行数据核对,开展初评。
3.分析评价。县财政局进行最后审核认定,并提出绩效评价报告。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21年共争取残疾人生活补助和护理补贴437.16万元,其中:保财社〔2021〕108号下达市级补助资金65.57万元,昌财社〔2021〕005号下达县级补助资金371.59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每月按时向辖区内符合政策规定的困难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好护理补贴,残疾人生活补助和护理补贴实行社会化发放,通过信用社直接支付到符合条件的困难残疾人的账户或监护人账户。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财务会计制度,残疾人生活补助和护理补贴资金没有挤占挪用和违规使用情况。将符合拨付条件的资金足额、及时发放到位。做到专款专用,确保资金安全。严格执行资金管理规章制度,从制度和机制上确保财政专项补助资金安全运行。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我县2021年生活补贴标准为70元/人·月,护理补贴标准为一级重度残疾人80元/人·月、二级重度残疾人70元/人·月。2021年累计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6.1万人次,发放资金437.16万元,社会化发放率100%,达到了应补尽补目标。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困难群众生活水平逐步提高、保障制度进一步健全,大大改善了他们的生活状况,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享受救助的群众对救助工作的满意度为95%以上,高于年度指标值;政策知晓率95%,高于年度指标值。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五、绩效自评结果
两项补贴资金用于补助我县生活补贴、护理补贴对象。县民政部门按照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对象实施补助,依托金融机构按月发放补助资金,及时准确高效,切实保障了困难残疾群众、和重度残疾人的基本生活需要,因工作到位,杜绝了严重冲击社会道德和社会心理底线等事件的发生,编密织牢了社会救助安全网,充分发挥了“两项补贴”政策功效。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我单位将该项资金绩效自评结果作为以后年度预算申请、安排、分配的重要依据,并对发现的问题认真整改。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我单位无偏离绩效目标,一直以来对该资金的使用和管理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制定详细分配方案,合理安排资金;坚持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精准纳保原则,不断完善工作机制,以公开促公平;加强政策宣传,提高政策知晓率,让困难群众惠及享受;加强督促检查,跟踪重点、焦点问题办理,确保项目完成。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我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附: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昌宁县民政局
2022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