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0-5-/2022-0627018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自评报告 | 发布日期 | 2022-06-27 |
文号 | 浏览量 |
根据《昌宁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资金及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昌财发〔2022〕70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对2021年民政事业专项资金(第二批)开展绩效自评工作,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实施依据
昌宁县社会福利院提质改造项目补助资金:《昌宁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县社会福利院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昌发改社会〔2014〕29号)
特殊困难群体火化补助:《云南省民政厅关于全省部分特殊困难群体火化补助的通知》(云民福〔2009〕49号)文件关于对凡具有本省户籍且不能享受国家规定丧葬补助的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重点优抚对象采用福彩资金实施火化补助的要求,给予火化补助。
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更戛乡西桂村为民服务中心建设
(二)涉及范围、主要内容
昌宁县社会福利院提质改造项目补助资金:规划占地12.85亩,总建筑面积7600.9平方米,新建综合楼、附楼和餐厅,配套完成绿化、活动广场、停车场、围墙等附属工程;设置床位200张。
特殊困难群体火化补助:根据《云南省民政厅关于全省部分特殊困难群体火化补助的通知》(云民福〔2009〕49号)文件关于对凡具有本省户籍且不能享受国家规定丧葬补助的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重点优抚对象采用福彩资金实施火化补助的要求。2021年,省市划拨我县特殊困难群体对象火化福彩公益补助金共2次,累计13.00万元,我县从各乡镇筛选出130个最为困难的特殊对象亡故火化人员家庭实施了补助。
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更戛乡西桂村为民服务中心建设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前期准备
为保证绩效自评工作的顺利实施,特成立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绩效管理的直接责任主体,项目办和具体业务股室负责绩效管理的组织实施和监督。
(二)组织过程
围绕2021年绩效目标,对绩效目标有关情况进行梳理自评并附相关佐证材料提交绩效自评工作小组,经分析汇总相关情况,完成绩效自评表,形成自评报告,最终完成绩效自评工作。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财社〔2021〕140号、昌财发〔2021〕066号”下达2021年第一批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8.0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根据“保财社〔2021〕210号、昌财发〔2021〕096号”下达2021年第二批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275.02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根据“保财社〔2021〕259号、昌财发〔2021〕126号”下达2021年第三批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15.0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保财社〔2021〕210号、昌财发〔2021〕096号”下达2021年第二批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275.02万元,完成支付275.02万元,支付率100%。
根据“保财社〔2021〕140号、昌财发〔2021〕066号”下达2021年第一批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8.00万元,完成支付8.00万元,支付率100%。
根据“保财社〔2021〕259号、昌财发〔2021〕126号”下达2021年第三批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15.00万元,完成支付5.00万元,支付率达33.33%。
由于更戛乡西桂村为民服务中心项目未完成,导致资金尚未形成支付。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在资金的管理使用过程中,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和规章制度办理对民政资金采取“审批、发放、究责”的工作措施;坚持做到专款专用、专账核算、统一管理。坚持做到“投资方向明确、资金数额准确、程序公开透明、责任追究定人”。每笔款项严格遵守“不拖、不挪、不占、不变”财经纪律,资金管理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完成年初目标1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指标:完成年初目标100%
生态效益指标:完成年初目标100%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95%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
由于更戛乡西桂村为民服务中心项目未完成,资金尚未形成支付,导致绩效目标未完成。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充实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的力量和人员,加大对项目工作统筹力度,切实强化项目前期工作。
二是进一步加强请示汇报。积极向县委、县政府和财政部门汇报,争取更多的资金支持和政策支持;主动与发改、上级民政部门对接,争取上级对我县民政项目更多的支持与倾斜。
五、绩效自评结果
根据项目绩效自评表,昌宁县民政局2021年省级彩票公益金绩效得分为95分。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目前,绩效自评结果已形成自评报告,下一步将整改绩效目标未完成的部分,争取年内完成全部指标,并以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作为下一年度项目资金争取的重要参考依据。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
1.项目完成或进行评价后,及时收集整理项目指标;
2.增强绩效评价意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项目相关绩效目标,不断地提高项目绩效指标的科学性和可考核性;
(二)绩效自评工作改进的问题
1.积极推进绩效监督、绩效审计和绩效问责,逐步建立 完善的绩效指标体系;
2.针对各项目具体细化绩效指标、年度目标。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附: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昌宁县民政局
2022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