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0-5-/2022-0622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自评报告 | 发布日期 | 2022-06-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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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根据《中共昌宁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重组昌宁县乡村振兴局的通知》(昌机编发〔2021〕6号),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调整扶贫工作机构设置的决策部署和《中共保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昌宁县扶贫工作机构设置的批复》(保编办〔2021〕18号)精神,经中共昌宁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2021年8月13日会议研究,将昌宁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重组为昌宁县乡村振兴局,为昌宁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机构规格为正科级,由昌宁县农业农村局统一领导和管理。不再保留昌宁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重组后,昌宁县乡村振兴局行政编制7名,其中,正科级领导职数1名:局长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4名:副局长4名。股所级领导职数4名。内设机构和所属事业单位保持不变。
(二)人员情况
1.昌宁县乡村振兴局设行政编制7名,其中,正科级领导职数1名:主任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4名:副主任4名。股所级领导职数4名。2021年末实有人员13人,其中公务员11人,工勤人员2人。
2.昌宁县脱贫攻坚考核评价中心核定事业编制5名,其中,股所级领导职数1名:主任1名。2021年末实有人员5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本年收入7519.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339.51万元,占本年收入的97.6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9.87万元,占本年收入的2.39%。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本年支出7603.56万元。其中:按资金来源分类: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423.69万元,占本年支出的97.6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9.87万元,占本年支出的2.37%。按支出性质分类:基本支出204.78万元,占本年支出的2.69%;项目支出7398.78元,占本年支出97.31%。按支出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179.49万元,占本年支出的2.36%;商品和服务支出195.89万元,占本年支出的2.57%;个人和家庭补助1528.18万元,占本年支出的20.1%;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700万元,占本年支出的9.21%;资产性支出5000万元,占本年支出的65.76%。按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061.18万元,占本年支出的53.4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39万元,占本年支出的0.11%;卫生健康支出7.08万元,占本年支出的0.0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9.87万元,占本年支出的2.37%;农林水支出3331.32万元,占本年支出的43.81%;住房保障支出15.72万元,占本年支出的0.21%。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预决算编制、绩效目标填报、专项预算提前细化、结余结转管理情况等。
我办在预决算编制中坚持“统筹兼顾,量入为出,突出重点”的方针,加强收入管理,优化支出结构,严格按照县级部门预算编制通知和有关要求,做到底数清、数据实、项目全,增强了预决算编制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认真按照财政局的要求,按时做好预算编制和决算编制,绩效目标填报、专项预算提前细化、结余结转管理情况等,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二)执行管理情况
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7519.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339.51万元,比上年同期3353.31万元增加3986.20元,同比增长118.8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9.87万元,比上年同期0万元增加179.87元,同比增长100%。
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7603.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423.69万元,比上年同期3168.69万元增加4294.60万元,同比增长135.5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9.87万元,比上年同期0万元增加179.87元,同比增长100%。
(三)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建立情况,会计核算和账务管理情况,政府采购制度执行情况等。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中长期规划等制度建设情况等
1.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制定有财务审批制度、内部控制制度、岗位职责制度、现金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债务管理制度等十多个,加强了财务管理。
2.在监管下执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执行县财政统一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按程序流程审批支付资金,国库支付中心提供合法合规的支付凭证资料。
3.会计核算和账务管理依法依规。财务主管、会计、出纳分设,财务印鉴分开保管,发票与支票等有价证券设专人妥善保管,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我们按批准的部门预算支付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集中采购、现金资产管理办法与制度规范管理。项目资金有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中长期规划等制度,项目资金做到了专款专用。
4.“三公”经费控制有力。“三公”经费支出严格预算编制数额控制,公务用车执行“三定”规定,出差按文件规定标准执行,接待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规定。
四、部门财政资金支出绩效情况
(一)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一是紧紧围绕国务院扶贫办关于“5年过渡期”的安排部署,以巩固脱贫成果为主线,保持攻坚态势,高位推动各项工作,助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是紧紧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目标,建立健全救助平台、产业帮扶全覆盖机制、壮大村集体经济帮扶机制、扶志扶智机制“一平台、三机制”,重点实施好“八项工程”,进一步强化监测措施,抓实乡村特色产业帮扶、稳定就业帮扶、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和生态经济发展,持续提升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能力,确保年末实现脱贫人口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脱贫人口巩固率达到98%以上,创建美好生活示范村10个、集体经济先行示范村10个。
(二)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1.本单位经费支出均按预算进行,合理确认各项支出数额,在财务执行过程中,严格控制专项经费支出,规范财务审批程序,加强单位财务管理,切实保证预算执行的严肃性,真正落实“有预算不超支,无预算不开支”,对有预算计划、手续齐全的,及时给予报支;对无预算计划、不合规范的票据不予报支。所有收支经费均由计财股扎口管理、统一核算、严格审批权限,实行主要领导“五不直接分管”审批;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开设银行账户管理,杜绝“小金库”的存在,既规范了管理,又防止了腐败行为的发生。
2.本单位把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保障资金安全等有机结合起来,牢固树立依法理财意识,坚决杜绝违规以拨作支、虚列支出、挤占挪用资金等行为。严格预算约束,不得超出实际收入编制支出预算或追加安排预算,严禁无预算、无用款计划、超预算和超计划拨付资金。强化内控管理和问责机制建设,严格落实全程留痕,对有关违法违规情形终身问责,倒查责任。
五、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部门整体资金收支情况、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资金管理情况、取得成效情况进行自评,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二)自评指标体系
按财政支出项目绩效的相关规定,设置了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指标,其中:预算执行情况20分、年度目标5分;年度绩效指标75分(一级指标3个,产出指标占45分、效益指标占20分、满意度指标占10%,总分75分;二级指标6个,即: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社会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三级指标21个,即:绩效目标是否设立、绩效目标准确性、财政供养人员控制率、“三公经费”变动率、重点支出安排率、预算安排是否符合履职目标、预算完成率、支出进度、资金结余、“三公经费”控制率、管理制度健全性、资金使用合规性、预决算信息公开性和完整性、管理制度健全性、资产管理安全性、固定资产利用率、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三)自评组织过程
一是评价范围根据《昌宁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昌财发〔2022〕70号)要求,我单位认真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
二是根据部门及项目特性,制定绩效自评工作机制,以各股室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财务人员及涉及到的相关人员为成员成立绩效自评工作小组,在开展绩效自评过程中,自评工作小组相互配合,提高绩效自评质量;结合年初预算批复的绩效目标、部门职能、年度计划及中长期规划补充设计个性指标;绩效自评报告应有客观真实的佐证材料作为支撑依据,绩效自评结束后,加强对绩效自评结果的应用,同时为部门评价和绩效评价奠定一个良好的基础。
(四)效果情况分析
本单位2021年度预决算收入、支出持平,内部管理制度得到了进一步完善。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按照“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严格公务接待审批程序,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督,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三公“经费逐年下降,资产管理安全性和准确性逐步提高。建立并严格执行预决算管理制度、预决算公开公示制度及机关财务制度,单位财务管理力度不断加强。有关重点项目的实施进展顺利,达到了预期效果,群众满意,社会效益明显。根据县财政局绩效考核文件精神,绩效目标在本年圆满完成,达成预期指标,评价结果为96分,自评等级“优”。
六、存在的问题
部门绩效评价工作有待加强。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是一项全新的工作,虽然我办也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小组,但没有这方面的专业人员,对部门的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不熟悉。
七、改进建议
1.加强绩效评价体系学习。首先要梳理资金管理的相关政策文件和绩效评价的政策文件,从业务管理和绩效评价两条线入手,学习如何开展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其次对绩效评价的相关指标、业务管理等问题和县财政局进行沟通交流。
2.以问题为导向开展绩效评价。绩效评价的目的是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因此在评价过程中一方面要总结好的经验,同时还要分析存在的问题,以问题为导向,查找在资金管理和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只有把问题找准才能有效的制定整改措施。
昌宁县乡村振兴局
2022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