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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10-5-/2022-0620014 发布机构 昌宁县财政局
公开目录 自评报告 发布日期 2022-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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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教育体育局2021年度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项目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85.74分,评价结果为“良好”。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执行率情况。年度财政资金总额871.09万元,其中:中央714.00万元,省级151.73万元,市级5.36万元,执行数250万元,执行率28.70%,得分5.74分。

2.完成的绩效目标。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

3.未完成的绩效目标:因财政资金调度困难,资金尚未支付。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因县级财政资金周转困难,项目资金尚未完全进行支付,截止2021年12月31日,实际支付资金250万元,尚未支付621.09万元。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下步工作中,请加强与县财政对接,尽快完成资金支付。

二、佐证材料

(一)基本情况

1.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改善中小学校办学条件,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率100%,工程按期完成,严格控制平方造价成本,社会知晓率达80%,保障项目使用年限,学校师生和群众满意度大于80%。

2.项目资金结构为:年度财政资金总额871.09万元,其中:中央714.00万元,省级151.73万元,市级5.36万元,县级配套未到位。

(二)部门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对照项目立项、年初指标值、项目实际建设情况、资金支付情况实事求是的开展自评。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项目年度财政预算数为871.09万元,因财政资金周转困难,项目资金支付250万元,导致预算未执行完毕。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包括完成情况和偏离原因等)。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按照建设内容完成排球场360平方米建设,质量验收合格,做到全过程监督,工程按期完成,严格控制成本造价,受益学生2000多人。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增加学校固定资产,增加当地税收,社会知晓率达85%,工程质量验收达标为100%,项目使用年限达50年,项目利用率大于85%。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学校师生和群众满意度达85%,超年初指标值。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2020年评价结果为2021年的预算提供了依据,为下一步工作开展提供了参考。一是针对本部门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优化了本部门后续补助经费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及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二是建立了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了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

(五)其他佐证材料

无。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

2022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