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0-5-/2022-0620012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自评报告 | 发布日期 | 2022-06-20 |
文号 | 浏览量 |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通过项目绩效自评小组的全方位评价,昌宁县2021年营养改善计划项目达到预期目标,自评得分94.58分,自评结果为“优秀”。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执行率情况。
昌宁县2021年营养改善计划预算金额2860.38万元,全部为中央资金,执行2371.35万元(其中结余滚存使用26.10万元,未兑付462.91万元),执行率为82.9%。
2.完成的绩效目标。
(1)数量指标完成情况。
2021年,全县春季学期营养改善计划应补助人数31782人,实际补助31782人,秋季学期应补助31260人,实际补助31260人,所有学生均得到补助。
(2)质量指标完成情况。
所有符合享受条件营养改善计划补助的学生均得到享受,原建档立卡覆盖率达100%。
(3)时效指标完成情况。
2021年度,我县预算资金2860.38万元,全部到位,因财政资金调度困难,未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兑付,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未兑付资金462.91万元。
(4)社会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指标值≧96%,全年实际完成值98.22%;补助对象政策的知晓度,指标值100%,全年实际完成值100%。
(5)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的实施,增强学生的体质,学生健康成长,减轻了家长的经济负担,受助学生和学生家长满意度高。
3.未完成的绩效目标。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未兑付资金462.91万元。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1.上年度结果应用情况。
2020年评价结果为2021年的预算提供了依据,为下一步工作开展提供了参考。2020年我县营养改善计划项目未按照预定计划实施,昌宁县教育体育局加强与财政沟通对接,及时兑付资助资金,于2021年春季学期完成了2020年秋季学期的资助资金的兑付。
2.本年度存在问题和原因。
2021年存在春季学期资金兑付不够及时的问题。我县本年的支付资金本该分为春秋两个学期,两个时段进行支付,但由于财政资金调度困难,春季学期到11月份才能完成兑付,秋季学期仍有462.91万元未兑付。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1.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在下一步工作中,昌宁县将认真做好营养改善计划实名制工作,严格实施好、贯彻好、落实好相关政策,加强与财政沟通对接,及时兑付资助资金,不让一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因贫困而失学。
2.拟与预算安排相结合情况。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县将结合在校生情况,抓实营养改善计划实名制工作,实施精准资助,根据《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保山市教育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保政办发〔2021〕29号要求,认真做好预算,提高预算执行率。
二、佐证材料
(一)基本情况
1.项目立项目的和年度绩效目标。
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是对学生营养进行科学干预,增加膳食营养成分,保障农村学生健康成长,提高了农村学生健康水平,加快了农村教育发展,促进了教育公平,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重视、对农村孩子的关怀,是重大的民生工程、德政工程、惠民工程。
年度绩效目标:巩固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状况。
2.项目资金情况。
2021年,我县共收到营养改善计划预算金额2860.38万元,全部为中央资金,项目资金均拨付到位,项目资金到位率达100%。
我县营养改善计划采取“学校食堂供餐+企业供餐”相结合的模式进行供餐,食堂供餐由学校食堂提供早餐或午餐,内容包括蛋、肉、蔬菜等。企业供餐提供课间餐,内容为牛奶,牛奶和大宗食材进行公开招投标,补助资金据实结算,供餐结束后兑付给供餐企业。2021年我县应兑付营养改善计划资金2834.28万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兑付了2371.37万元,未兑付462.91万元。
(二)部门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为更好的开展绩效自评工作,昌宁县教育体育局成立了由分管财务和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的副局长为组长、计划财务股负责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自评小组,自评小组采用查看相关账目、查看资金到位情况、执行情况、管理情况、实地走访调查等方式开展自评,查看项目实施情况、项目实施产生的经济效益、政治效益、社会效益、社会满意度情况。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21年,我县收到上级拨付营养改善计划资金2860.38万元,全部为中央资金。全年实际兑付营养改善计划2371.37万元,其中:春季学期兑付1271.28万元,惠及学生31782人,秋季学期兑付1100.09万元,惠及学生31260人,未兑付提标资金及部分资金462.91万元。结余滚存使用资金26.10万元,预算执行率达82.90%,因春季学期和秋季学生有差异,预算资金有偏离。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数量指标方面,2021年,全县春季学期营养改善计划应补助人数31782人,实际补助31782人,秋季学期应补助31260人,实际补助31260人,达到应享受均得到享受。质量指标方面,所有符合享受条件营养改善计划补助的学生均得到享受,原建档立卡覆盖率达100%。时效指标方面,2021年度,我县预算资金2860.38万元,全部到位,因财政资金调度困难,未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兑付,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未兑付资金462.91万元,产出指标自评得分38分。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我县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指标值≧96%,全年实际完成值98.22%;补助对象政策的知晓度,指标值100%,全年实际完成值100%,效益指标自评得分30分。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的实施,增强学生的体质,学生健康成长,减轻了家长的经济负担,受助学生和学生家长满意度高,学生满意度和家长满意度均达到85%以上,满意度指标自评得分10分。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2020年我县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未按照预定计划实施,昌宁县教育体育局加强与财政沟通对接,及时兑付了资助资金,于2021年春季学期完成了2020年秋季学期的资助资金兑付。下一步昌宁县教育体育局将继续积极配合财政,及时兑付2021年未兑付的资金,并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加强项目资金监管,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率。
(五)其他佐证材料
无。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
2022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