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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10-5-/2022-0616001 发布机构 昌宁县财政局
公开目录 自评报告 发布日期 2022-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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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昌宁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财政支出目绩效自评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昌财发﹝2022﹞70号)文件要求,昌宁县供销社领导高度重视,由分管领导牵头,安排相关人员对此项工作具体完成绩效评价及公开,对2021年供销社部门整体支出进行了全方位自查和自评打分,现将绩效自评价报告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主要职能

(1)宣传和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人民政府,市委、市人民政府以及县委、县人民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工作及扶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方针、政策和措施。

(2)抓好供销合作社的深化改革和发展工作。

(3)负责农村现代流通体系的组织、规划、协调、服务和建设工作,制定和实施昌宁县“乡村流通工程”规划。

(4)负责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规划、组织、引导、服务和管理工作。

(5)管理社有资产,行使本级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能。指导、监督下属公司(厂)、基层供销合作社搞好社有资产经营管理工作。

(6)制定和实施“乡村流通工程”人才培养计划,开展农产品经纪人、农民社员等培训工作。

(7)协调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与政府部门和其他组织的关系,向县委、县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民社员和供销合作社的意见和要求,维护广大农民、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及基层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

(8)总结、交流和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典型经验,加强与县内外有关组织和社团之间的联系与合作。

(9)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情况

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2021年机构无变动情况。

3.人员情况

部门在职人员编制7人,其中:参公管理7人,工勤编制0名。在职实有12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2人。离退休人员2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7人。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按照县社2021年工作意见安排设立部门绩效目标,一是完成上级下达主要经济指标;二是推进供销综合改革;三是加强合作社建设;四是加强基层社提升改造;五是电子商务发展;六是加强化肥等农用物资供应工作;七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八是积极参与我县脱贫攻坚工作。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本年收入预算1317.57万元,比上年预算收入937.63万元,增加379.94万元,增合40.52%;支出预算为1324.61万元,比上年预算支出930.59万元,增加394.02万元,增合42.34%。增加原因主要是主实施了520万元沪滇合作项目资金,550万元涉农整合资金。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供销社预算编制坚持依法理财、厉行节约、量力而行、统筹兼顾的原则,以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规范基本支出预算管理,推动项目支出滚动管理,强化预算绩效管理,严格预算执行为指导,按要求严格上报实有人员、房屋及车辆情况等基础信息数据,作为基本支出预算核定依据,根据财政发展及实际工作的需要据实编制上报项目支出预算。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预决算编制工作、财政财务基础工作,严肃财经纪律,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合法合规,全面加快财政资金支出进度,提升项目和资金的整体效益,最终完成部门的履职目标,

(二)自评指标体系

(三)自评组织过程

根据昌宁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昌财发﹝2022﹞70号)文件要求,单位领导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会议对此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成立了分管财务副主任任组长,财务会计统计审计股股长任副组长、会计、出纳为成员的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评价领导小组,严格按照文件要求,通过查账目,实地考察验证等方式,认真对照项目绩效自评表,对本单位2021年各项经费进行了全方位自查和自评打分,形成绩效评价报告报县财政局绩效评价股。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县供销社2021年认真履职,按年初计划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分为93分,评价结论为优秀。

(一)投入情况分析

1、目标设立

绩效目标已设立,按照县社2021年工作意见安排设立部门绩效目标,主要抓好八项重点工作:一是完成上级下达主要经济指标;二是推进供销综合改革;三是加强合作社建设;四是加强基层社提升改造;五是电子商务发展;六是加强化肥等农用物资供应工作;七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八是积极参与我县脱贫攻坚工作。自评分为7分。

2、预算配置

(1)财政供养人员控制率

昌宁县供销社核定编制7人,年末实有人数12人(档案局归并3人不占编制数),超编2人,自评分为0分。

(2)“三公经费”变动率

项目

年初预算数

本年决算数

与年初预算数对比

增减

差异率

因公出国(境)费

0.00

0.00

0.0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0

0



公务用车购置费



0.00


公务用车运行费

0

0

0.00

0.00

公务接待费

0.5

0.22

0.28

56

合计

0.5

0.22

0.28

56

本年度“三公”经费支出0.22万元,比年初预算0.5万元减少0.28万元,减合56%。比年上年0.87万元,减少0.65万元,减合74.71%。“三公”经费预算为0.5万元,比2020年决算数减少0.3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5万元,比2020年决算数减少0.3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运行购置费0,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元,国内接待公务接待4批次,23人次),自评分为2分。

(3)重点支出安排率

供销社2021年安排重点支出1324.61万元,占总支出的100%。自评分为2分。

(4)预算安排是否符合履职目标

预算安排符合履职目标,自评分为2分。

(二)过程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

(1)预算调整率

昌宁县供销社2021年年初预算收入数为194.07万元,决算数为1317.57万元,预算调整数为1123.5万元(因落实国家政策,发生不可抗力、上级或本级党委政府临时交办而产生的调整增加1123.5万元。(增加原因主要是主实施了520万元沪滇合作项目资金,550万元涉农整合资金、退休人员死亡抚恤金22.22万元、合作社产业发展补助资金20.00万元及合作社规范提升补助资金14.00万元)差异率578.91%,自评分为0分。

(2)支出进度

县供销社所发生的每一笔支出按进度要求完成资金支出。自评分为5分。

(3)资金结余

资金上年结余为7.04万元,2021年结余为0万元,差异率为100%,自评分为3分。

(4)“三公经费”控制率

项目

年初预算数

上年决算数

本年决算数

与年初预算数对比

与上年决算数对比

增减

差异率

增减

差异率

因公出国(境)费

0

0

0

0


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0

0

0

0

0

0


公务用车购置费




0


0


公务用车运行费

0

0

0

0

0

0

0

公务接待费

0.5

0.87

0.22

0

0

0.00

0.00

合计

0.5

0.87

0.22

0

0

0.00

0.00

县供销社2020年“三公经费”决算数为0.87万元,2021年决算数为0.22万元,比上年降低0.65,自评分为4分。

2、预算管理

(1)管理制度健全性

县供销社财务制度健全。制定了办公设备采购、资产管理、会议及培训、差旅费报销、公务接待、日常事务报销等制度,财务人员严格按《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会计法》,严格按相关制度及供销社制定的各项规定进行核算。自评分为4分。

(2)资金使用合规性

县供销社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重大项目支出按规定经过评估论证,支出符合预算批复的用途,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资金使用合法合规。自评分为4分。

(3)预决算信息公开性和完整性

县供销社做到及时、全面在政府网公开预算、决算,按规定内容、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公开的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完整、准确。自评分为4分。

3、资产管理

(1)管理制度健全性

县供销社已制定或具有资产管理制度,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且得到有效执行。自评分为1分。

(2)资产管理安全性

县供销社资产保存完整,资产配置合理,资产处置规范,资产账务管理合规,帐实相符,资产有偿使用及处置收入及时足额上缴。自评分为1分。

(3)固定资产利用率

县供销社固定资产配置合理,无闲置固定资产,资产利用率为100%。自评分为1分。

(三)产出情况分析

1.党建工作成效明显。

2.系统考核指标圆满完成。

3.供销综合改革重点工作任务有效落实。

4.农民合作社发展规范进一步提升。

5.沪滇协作、涉农资金整合项目顺利推进。

6.挂包帮扶工作持续深入开展。

7.意识形态工作有新提升。

自评分为30分。

(四)效果情况分析

2021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深化综合改革暨推进培育壮大工程和省、市供销工作会议精神。有效落实党的建设,牢记为农服务宗旨,强化为农服务功能,以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为目标,以发展、规范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为工作重点,深入推进供销综合改革,助力脱贫攻坚工作,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持续推进复工复产,各项工作稳步推进,较好地完成了年初既定的目标任务。自评分为25分。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一)存在问题

绩效考核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内部绩效管理制度还不够完善,评价体系有待进一步健全。预算编制工作不够细化,导致预算调整率过大。

(二)整改情况

1、严格控制经费使用,做到有预算不超支,无预算不开支。

2、加强财政供养人员编制控制。

3、加强专项资金监督管理。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绩效结果应用,既是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的基本前提,又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增强资金绩效理念、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强化资金管理水平、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为使绩效评价结果得到合理应用,应将此次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以后年度建设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评价结果可公开。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县供销社资金做到统一管理,统一核算、支出审批手续严格,办公室、财务室负责具体资金支出,各岗位人员各司其职,最终圆满完成年度预算计划。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昌宁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2年6月6日


附件【2021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鸿益林下养殖2022.5.31).doc
附件【2021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鹭源用水2022.5.31).docx
附件【2021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苗家生猪2022.5.31).docx
附件【2021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天生塘养殖2022.5.31).docx
附件【2021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同兴果蔬2022.5.31).docx
附件【2021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五彩盛装2022.5.31).docx
附件【2021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箫何生猪2022.5.31).docx
附件【2021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鑫牛畜牧养殖2022.5.31).docx
附件【2021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沿江用水2022.5.31).docx
附件【2021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裕农农业2022.5.31).docx
附件【2021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灼华农产品2022.5.31).docx
附件【2021年上海市对口支援昌宁县大田坝镇文沧村、更戛小街子村果蔬产业发展项目绩效评价报告.docx
附件【昌宁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021年).doc
附件【昌宁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docx
附件【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沪滇果蔬产业发展项目).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