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0-5-/2021-0701002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自评报告 | 发布日期 | 2021-07-01 |
文号 | 浏览量 |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机构设置情况。昌宁县教育体育局2020年共有机构37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36个,当年新增机构(事业单位)1个:昌宁县第二幼儿园,2020年7月份新成立。昌宁县教育体育局机关内设10个机构,分别是:党工委办公室、办公室、人事股、教育事业管理股、学校建设办公室、计划财务股、招生考试办公室、安全监督管理股、体育事业管理股、昌宁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人员情况。截至2020年12月底,昌宁县教育体育系统在编在岗事业人员3397人,机关公务员16人,机关工勤人员3人。事业当年内增加人员110人,其中新招录事业人员95人,外县调入15人;当年内减少人员67人,其中退休37人,调出外系统或县外22人,辞职7人,开除公职1人。
3.机构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体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教育体育改革与发展规划,拟订地方性教育体育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统筹推进教育体育事业发展。
(2)做好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做好工、青、妇、老干及统一战线工作。
(3)指导全县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幼儿教育、成人教育、民办教育工作,统筹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
(4)按照国家、省、市、县有关规定,积极采取措施,多方筹措教育体育经费,全面加强教育体育经费监管;认真落实学生资助、两免一补、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政策,做好政策宣传、咨询及信息发布、数据管理工作,做好内部审计工作。
(5)指导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及德育工作,指导各类学校的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国防教育、民族团结教育、法制教育、安全教育等工作;指导全县青少年校外教育和体育工作。
(6)主管教师教育工作,组织各类学校教师开展继续教育和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统筹规划教育体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指导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7)负责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国家语言文字规范和标准并协调监督检查,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普通话测试工作。负责国际、国内教育援助项目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教育体育对外交流合作事务。
(8)指导学校做好勤工俭学、后勤保障、安全管理工作。指导学校做好校园规划、校舍建设、维修维护、设施设备管理工作。
(9)执行国家课程标准,落实课程计划。
(10)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根据《预算法》和预算绩效管理等相关规定,结合年度目标任务,昌宁县教育体育局在申报预算的同时,设立了以下主要整体绩效目标:
1.履职效益明显。具体包括: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生态效益指标、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2.预算配置科学。具体包括:预算编制科学指标、基本支出足额保障指标、确保重点支出安排指标、严控“三公经费”支出指标。
3.预算执行有效。具体包括:严格预算执行指标、严控结转结余指标、项目组织良好指标、“三公经费”节支增效指标。
4.预算管理规范。具体包括:管理制度健全指标、信息公开及时完整指标、资产管理使用规范有效指标。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20年,年初预算批复中,昌宁县教育体育局部门主要是预算了县级承担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车辆经费。人员工资根据工资发放情况进行当月核销,公用经费按照人数足额安排,车辆经费按照每辆公务用车3万元安排。2020年预算总收入46319.63万元,决算总收入67755.5万元,差异率46.28%;2020年预算总支出46319.63万元,决算总支出61283.83万元,差异率32.31%。预算收支增加的年初预算中只批复了县级预算。
2020年昌宁县教育体育局部门总收入67755.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6317.84万元,占总收入的97.88%;事业收入1161.26万元,占总收入的1.71%;其他收入276.4万元,占总收入的0.41%。
2020年昌宁县教育体育局部门总支出61283.83万元,按资金来源分:财政拨款支出59883.14万元,占总支出的97.71%;其他支出1400.69万元,占总支出的2.29%。按支出性质分:基本支出50673.57万元,占总支出的82.69%;项目支出10610.26万元,占总支出的17.31%。按支出经济分类分:工资福利支出42905.42万元,占总支出的70.01%;商品和服务支出6606.3万元,占总支出的10.7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294.17万元,占总支出的10.27%;资本性支出5477.94万元,占总支出的8.94%。
2020年支出总体比2019年减少,结余较大。主要原因为受疫情影响,经济下行,财政资金调度困难,日常办公经费未按进度正常支出,2020年秋季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和部分营养餐资金未支付;部分学校工程未竣工验收付款、部分项目、设备采购款未支付。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等国家法律法规。年内,先后修改完善和制定了《昌宁县义务教育学校食堂食材采购管理办法(暂行)》、《昌宁县教育体育局学校差旅费管理办法》(昌教体发〔2020〕112号)、《昌宁县教育体育局学校培训费管理办法》(昌教体发〔2020〕112号)、《昌宁县教育体育局学校会议费管理办法》(昌教体发〔2020〕112号)和《昌宁县教育体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学校经费支出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等管理办法和制度,规范机关和学校教育经费支出。确保各项支出全部纳入学校预算,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有指定项目和用途的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单独核算。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绩效目标的设置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二)自评指标体系
项目评价主要从投入(目标设定、预算配置、“三公经费”变动率),过程(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产出(职责履行)、效果(履职交益)三方面进行自评。
具体详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自评组织过程
1.前期准备
(1)成立由昌宁县教育体育局分管副局长为组长的机关财政支出绩效自评领导小组,负责绩效自评的领导管理工作。(2)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工作。2.组织实施
(1)由相关业务股室负责,实施前期调研工作,充分了解评价资金的有关情况。
(2)由相关业务股室负责,收集查阅与评价项目有关的政策及相关资料。
(3)由相关业务股室负责,根据了解到的情况和收集到的资料,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符合实际的评价指标体系和自评方案。
(4)实施评价。在业务股室人员和财务人员的全力配合下,根据自评方案对所掌握的有关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和分析。根据部门预期绩效目标设定的情况,审查有关对应的业务资料。根据部门预算安排情况,审查有关对应的收支财务资料。根据业务资料、财务资料,按照自评方案对履职效益或质量做出评判。对照评价指标体系与标准,通过分析相关评价资料,对部门整体绩效情况进行综合性评判并利用算术平均法计算打分。形成评价结论并撰写自评报告。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一)投入情况分析
2020年昌宁县教育体育局部门总投入67755.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6317.84万元,占总收入的97.88%;事业收入1161.26万元,占总收入的1.71%;其他收入276.4万元,占总收入的0.41%。
2020年昌宁县教育体育局总支出61283.83万元,按资金来源分:财政拨款支出59883.14万元,占总支出的97.71%;其他支出1400.69万元,占总支出的2.29%。按支出性质分:基本支出50673.57万元,占总支出的82.69%;项目支出10610.26万元,占总支出的17.31%。按支出经济分类分:工资福利支出42905.42万元,占总支出的70.01%;商品和服务支出6606.3万元,占总支出的10.7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294.17万元,占总支出的10.27%;资本性支出5477.94万元,占总支出的8.94%。
(二)过程情况分析
各类项目资金、学校公用经费、建设补助资金在使用分配上都严格按中央、地方及本市相关管理规定进行支配使用,资金均做到专款专用。在拨款中,学校建设资金统一拨款至教体局,教体局严格按照资金用途使用资金,严格资金审批程序,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发挥资金使用最大效益。
财政拨款支出总计58612.8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621.3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1270.31万元。按照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分类,基本支出合计49496.21万元,主要为学校公用经费日常支出,人员工资支出。项目支出合计10386.93万元,主要是基本建设项目支出,学校营养餐资金支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支出,高中免学费、建档立卡贫困户补助、助学金等支出。按资金来源分:财政拨款支出59883.14万元,占总支出的97.71%;其他支出1400.69万元,占总支出的2.29%。按支出性质分:基本支出50673.57万元,占总支出的82.69%;项目支出10610.26万元,占总支出的17.31%。按支出经济分类分:工资福利支出42905.42万元,占总支出的70.01%;商品和服务支出6606.3万元,占总支出的10.7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294.17万元,占总支出的10.27%;资本性支出5477.94万元,占总支出的8.94%。(四)产出情况分析
通过所有资金的安全使用,保证了教育体育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按要求完成了相关工作,为昌宁教育均衡健康发展提供了保障。
(五)效果情况分析
1.学生受益效果显著。项目的实施,切实减轻了群众特别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困难学生家庭的教育支出负担,广大学生受益十分明显,大大降低了我县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辍学率,从根本上保证了适龄儿童的教育入学起点的公平公正。
2.学校运转规范有序。项目的实施,为保障学校正常运转提供了有效保证,办学条件取得明显改善。
3.群众满意度显著提高。项目的实施,有力助力了脱贫攻坚工作的推进,为教育脱贫提供了保障。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切实提高了群众项目的知晓度和满意度,为项目的顺利实施营造了良好氛围。
综合评价结论:优。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根据本次绩效评价情况,存在预算绩效申报时,编制的绩效目标不具体,绩效目标未完全细化分解为具体工作任务,部分绩效指标不清晰、可衡量性差。
针对上述问题,在今后的预算绩效申报时,在各股室的配合下,将全年工作任务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目标,并尽量采取定量的方式制定清晰、可衡量的绩效指标。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1.针对本部门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本部门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
2.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做好项目实施的跟踪检查工作。定期不定期地对项目实施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对能实现预期绩效目标的项目予以充分肯定,对进展缓慢,预期绩效目标较差的项目,及时进行协调和提出整改措施,确保项目实施工作正常运行,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六、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
2021年6月24日
附件【昌宁县教育体育局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doc】
附件【附件1:昌宁县教育体育局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xlsx】
附件【昌宁县教育体育局:2020年度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项目绩效自评报告.doc】
附件【附件2:昌宁县教育体育局2020年度城乡义教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xls】
附件【昌宁县教育体育局:2020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公费师范生培养计划).doc】
附件【附件2:2020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公费师范生培养计划).xls】
附件【昌宁县教育体育局2020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项目).doc】
附件【附件2:2020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项目).xls】
附件【昌宁县教育体育局2020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困难学生免学费).doc】
附件【附件2:昌宁县教育体育局2020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困难学生免学费).xls】
附件【昌宁县教育体育局2020年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困难学生生活费项目绩效自评报告.doc】
附件【附件2:2020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困难学生生活费项目).xls】
附件【昌宁县教育体育局2020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特殊教育公用经费).doc】
附件【附件2:2020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xls】
附件【昌宁县教育体育局2020年学前教育困难儿童资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报告.doc】
附件【附件2:2020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0年学前教育困难儿童资助资金项目).xls】
附件【昌宁县教育体育局2020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义教公用经费).doc】
附件【附件2:昌宁县教育体育局2020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义教公用经费).xls】
附件【昌宁县教育体育局2020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市资金.doc】
附件【附件2:2020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_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资金.xls】
附件【昌宁县教育体育局优秀乡村教师奖励经费2020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doc】
附件【附件2:优秀乡村教师奖励经费2020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xls】
附件【昌宁县教育体育局2020年度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国家助学金项目绩效自评报告.doc】
附件【附件2:2020年度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国家助学金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xls】
附件【昌宁县教育体育局2020年度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免学费项目项目绩效自评报告.doc】
附件【附件2:昌宁县教育体育局2020年度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免学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