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0-5-/2021-0630005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自评报告 | 发布日期 | 2021-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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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昌宁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昌财发﹝2021﹞72号)文件要求,中共昌宁县委宣传部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情况进行绩效自评。采用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从预算配置、履职效益、预算执行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现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宣传部主要职责是:
1、负责组织全县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重大方针政策和事业发展总体规划,研究拟订全县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相关政策和事业发展规划,统筹协调推进全县宣传思想文化领域法治建设,按照县委的统一部署,协调宣传思想文化系统各部门之间的工作。
2、统筹协调全县党的意识形态工作,组织协调全县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和日常监督检查,结合巡视巡察工作开展专项检查。会同有关部门分析、研究、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
3、统筹指导协调全县理论研究、理论学习、理论宣传工作,组织推动理论武装工作,组织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作。
4、负责规划组织全县思想政治工作,配合县委组织部做好党员教育工作,指导协调编写党员教育教材,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和改进群众思想教育工作。
5、统筹分析研判和引导社会舆论,指导协调县级新闻单位工作,组织全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新闻工作。
6、统筹规划和指导协调新闻出版事业、产业发展、监督管理出版物内容和质量,监督管理印刷业,管理著作权,管理新闻出版行政事务,负责有关行政审批工作。统筹指导全县“扫黄打非”工作。负责县内报纸刊物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县新闻记者证的管理。
7、统筹指导协调全县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组织开展对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个领域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重大问题的研究,组织协调开展网络宣传、信息内容管理、舆论斗争等工作,维护互联网意识形态安全。统筹指导网络阵地建设,统筹规划重点新闻网站信息安全建设工作。统筹协调处理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重大突发事件有关应急工作。统筹协调数字新媒体的建设与管理。
8、从宏观上统筹指导协调推动全县精神文化产品的创作和生产,协调组织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有关工作,指导协调推动群众文化建设。
9、拟订全县电影业的管理政策并督促落实,负责管理电影行政事务,指导监管电影放映等有关工作,指导协调全县性重大电影活动。
10、对全县新闻出版、广播电视、文化事业改革发展研究提出意见建议,统筹指导协调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及旅游业发展,指导协调国有文化资产监管工作。负责管理县级文化事业建设费和文化产业等专项资金。
11、统筹指导全县舆情信息工作,组织协调开展舆情信息收集分析研判工作,跟踪了解、研究掌握宣传舆情动态。
12、负责拟订全县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的政策措施,监督检查行业标准实施,指导监督广播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实施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负责监督管理、审查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指导协调全县广播电视重大宣传活动,指导实施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工作。承担全县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职业资格和网络视听从业人员管理工作。统筹协调全县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检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统筹推进全县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指导协调广播电视系统安全和保卫工作。
13、统筹协调全县对外宣传工作,组织全县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对外宣传工作战略、重大方针政策和对外宣传事业发展总体规划,指导协调有关部门研究拟订全县对外宣传工作相关政策和事业发展规划。统筹组织对外传播能力建设,指导对外文化交流工作,协调推动昌宁文化走出去工作。
14、组织协调涉及港澳新闻宣传和舆论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开展涉台问题的宣传工作。
15、统筹协调组织开展全县新闻发布工作,承担县委新闻发布有关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县政府新闻发布组织实施工作,指导协调县级各部门和各乡镇的新闻发布工作,推动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拟订全县重大问题对外宣传口径。
16、负责联系县外宣传单位和媒体,开展对外新闻宣传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县外来访记者采访事务方面的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新闻领域国际交流与合作。
17、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涉及人权问题和涉及西藏、新疆及反邪教等方面的对外宣传和舆论斗争工作。
18、受县委委托,会同县委组织部管理新闻、文化、广播电视、出版、社会科学研究和互联网信息等方面县级宣传文化单位的领导干部。对乡镇宣传委员的任免提出意见。负责有关重要宣传舆论阵地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管理。负责组织开展宣传思想文化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和人才工作。
19、归口管理县融媒体中心,主管县属国有文化企业。负责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指导委员会日常工作。
20、完成中共保山市委宣传部、中共保山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保山市广播电视局和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昌宁县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的主要职责是:
1、指导协调所属各学会、协会、研究会和社科普及基地开展学术研究和日常管理工作,促进全县社会科学学科和人才队伍建设。
2、组织和推动全县社会科学工作者开展课题研究、理论研究和学术交流活动,为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科学决策提供理论依据和对策建议。
3、组织和推动社会科学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开展社会科学信息咨询服务。
4、组织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的评选表彰,激励社会科学工作者研究问题、服务发展大局,推动研究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5、向县委、县政府反映社会科学工作者的意见和建议,向社会科学工作者传达党委和政府的希望和要求。
6、加强对社会科学界和自然科学界的横向联系合作,组织开展对外交流和学术交流。
7、完成保山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和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设置情况:中共昌宁县委宣传部、昌宁县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内设8个机构:
1、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和内外联系、综合协调。调查了解全县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情况,协调组织研究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政策并提出建议,承担起草有关重要文件、报告和文稿,统筹指导有关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刊物等工作。统筹指导全县宣传思想文化领域法治建设等相关工作。负责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管理县级文化事业建设费和文化产业等专项资金,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内控内审工作。
2、干部理论股。会同县委组织部有关科室负责县级宣传文化单位干部管理的业务工作。对乡镇宣传委员的任免提出意见。负责有关重要宣传舆论阵地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管理。组织开展宣传思想文化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和人才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人事管理。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老干部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全县理论研究、理论学习、理论宣传和理论队伍建设,对中小学思想教育进行宏观指导。负责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的组织实施工作。
3、舆情管理股。负责组织全县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及决策部署。负责新闻媒体宣传舆情和内容的分析监管工作。组织协调网络宣传、信息内容管理、舆论斗争等工作,开展网络舆论生态治理,负责组织开展网上评论,监管县内自媒体活动,牵头处置负面舆情等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县宣传思想文化系统舆情信息工作,开展社会舆情动态、社会思想反映方面的信息收集报送工作,对社会舆情和思想理论领域总体态势进行分析研判等。统筹规划重点新闻网站信息安全建设工作。统筹协调数字新媒体的建设与管理。统筹协调处理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重大突发事件有关应急工作。负责统筹协调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和日常监督检查,结合巡视巡察工作开展专项检查。承担县委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业务。
4、新闻宣传股。负责统筹指导县内新闻舆论宏观管理业务和新闻队伍建设,负责组织协调重大新闻宣传报道活动,负责指导协调全县互联网宣传和信息内容管理工作,负责新闻媒体宣传舆情和内容的分析监管,组织推动新闻理论研究工作。承担统筹协调全县新媒体建设管理相关工作,研究提出新媒体发展规划和管理政策建议,了解掌握新媒体发展动态,研究新媒体运行和管理规律,制定落实相关领域新媒体准入管理相关规定。承担全县应急新闻报道的相关工作。负责规划部署指导全县思想政治工作,组织重大先进典型的学习和推广,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员教育工作等。指导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专项宣传和教育活动。负责指导协调对外新闻宣传工作,承担县委、县政府新闻发布有关组织协调工作,指导协调县级各部门和各乡镇的新闻发布工作。研究拟订全县重大问题对外宣传口径。负责县政府政务宣传和日常报道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全县对外宣传项目规划和开展昌宁文化走出去相关工作,协调推动对外宣传有关重大活动,组织协调对外宣传品的策划、制作和发行。参与组织协调重大外事对外宣传活动。组织协调涉及港澳新闻宣传和舆论斗争工作,协同有关部门组织协调对台宣传工作。负责涉及人权问题和涉及西藏、新疆等方面的宣传和舆论斗争工作,负责反邪教舆论斗争工作。负责联系县内对外宣传单位和媒体,开展对外新闻宣传工作。拟订全县对外宣传工作规划和开展综合协调工作,研究对外宣传重大理论问题,组织协调对外传播能力建设和对外话语体系建设工作。指导县级各部门和各乡镇对外宣传有关工作,组织协调对外舆论阵地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意识形态领域反渗透的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县外来访记者相关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指导协调网络对外宣传有关工作。
5、文产广电股。负责统筹指导协调全县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及旅游业发展,研究提出新闻出版、广播电视、文化艺术和网络文化等方面改革发展的规划和政策建议,指导协调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联系指导县属国有文化企业改革工作。负责推进文化产业与旅游、科技、金融以及相关产业的融合发展工作。承担指导协调国有文化资产监管有关工作。会同县级有关部门,对县属国有文化企业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重大生产经营事项、内容导向、国有文化资产进行全面管理。承担全县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职业资格和网络视听从业人员管理工作。负责拟订全县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的发展规划,监督检查行业标准实施,指导、监督广播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广播电视建设和发展。实施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监督管理、审查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指导协调全县广播电视重大宣传活动,指导实施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工作。统筹协调县级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检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指导、推进全县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指导、协调广播电视系统安全和保卫工作。
6、文艺电影和出版监管股。负责宏观指导协调全县文化艺术工作和文艺队伍建设,组织协调文艺产品创作生产的引导和管理,指导推动协调群众文化建设,统筹协调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有关工作,组织开展文艺作品申报等有关工作。承担电影放映单位和业务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有关行政审批工作。了解掌握和分析研究电影创作和思潮情况,指导协调全县性重大电影活动。指导电影档案管理、技术研发、公益服务。负责与有关电影机构和组织进行联系。负责指导出版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出版单位和出版活动、出版物内容和质量,指导监督期刊图书音像电子出版活动。统筹协调数字媒体内容和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精品出版工程、农家书屋工程、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审批和全民阅读推广活动。负责新闻出版有关行政审批工作。负责县外新闻机构在县内活动的监督管理。统筹全县新闻记者证初审申报和管理工作。组织查处县内重大新闻违法活动。组织协调县内印刷、发行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工作。统筹指导全县“扫黄打非”等工作,组织协调非法和违禁出版传播活动案件的查处工作。负责组织推进全县软件正版化工作。组织对著作权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
7、文明创建股。负责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指导委员会成员单位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指导、督促、检查县级各部门和各乡镇开展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负责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等的创建和管理。负责全县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负责全县志愿服务工作。负责全县精神文明建设宣传,总结推广精神文明建设中的先进经验。
8、社会科学普及股。指导协调昌宁县社会科学界联合会所属各学会、协会、研究会和社科普及基地开展学术研究和日常管理工作,促进全县社会科学学科和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和推动全县社会科学工作者开展课题研究、理论研究和学术交流活动,为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科学决策提供理论依据和对策建议。组织和推动社会科学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开展社会科学信息咨询服务。组织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的评选表彰,激励社会科学工作者研究问题、服务发展大局,推动研究成果的转化和应用。向县委、县政府反映社会科学工作者的意见和建议,向社会科学工作者传达党委和政府的希望和要求。加强对社会科学界和自然科学界的横向联系合作,组织开展对外交流和学术交流。
人员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宣传部2020年末实有人员人数为33人。其中:行政编制21人,事业编制1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人。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年初预算:2020年中共昌宁县委宣传部年初预算收入428.3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85.38万元、公用经费43.01万元)。
根据单位职责职能,确定各项具体工作分工,并结合单位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年度主要工作任务,确定单位总体目标,以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式目标设定,从中概括、提炼出最能反映工作任务预期实现程度的关键性指标,确定为相应的绩效指标,通过收集基准数据,结合年度预算安排等情况实现目标计划。
(二)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20年度本年收入879.96万元,比上年增344.55万元增加64.35%,其中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收入833.96万元,比上年增373.55万元增加81.14%,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46.00万元,比上年少29.00万元,减少38.67%。增减变动原因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年度项目增多,收入增大。
按功能分类:一般性公共服务支出614.29万元,占总支出的76.59%;科学技术支出19.88万元,占总支出的2.4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73.27万元,占总支出的9.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09万元,占总支出的7.12%;卫生健康支出37.48万元,占总支出的4.67%。
按支出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404.86万元,占总支出的50.48%;商品服务支出365.58万元,占总支出的45.58%;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0.48万元,占总支出的1.31%;资本性支出21.09万元,占总支出的2.63%。
(三)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年初预算的编制紧密结合本单位当年主要职责任务、工作目标,考虑财政的承受能力,本着实事求是、从严从紧、区别轻重缓急支出事项,坚持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量入为出管好用好财政资金。对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预算管理采用事前控制方法对项目进行监控,事中事后跟踪问效。在核算管理上的合理性、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备性和有效性、会计报表的真实性、预算执行和考核体系的有效性进行检查和评估。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根据项目资金的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评价的目的在于促进部门高效履职,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提高项目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二)自评指标体系
部门自评指标参照《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省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暂行办法的通知》(云财预〔2016〕98号)要求,并结合部门实际设置自评指标体系。具体如下:
一级指标分别为投入、过程、产出、效果。
二级指标中投入的二级指标为目标设定、预算配置;过程的二级指标为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产出的二级指标为职责履行;效果的二级指标为履职绩效。
三级指标:绩效目标是否设立:绩效目标用以反映和考核整体绩效目标与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的相符性情况。根据绩效目标是否设立、是否充分等情况进行评价打分。
绩效目标合理性:部门(单位)所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依据是否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的相符性情况。
绩效目标准确性:部门(单位)依据整体绩效目标所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财政供养人员控制率:部门(单位)本年度实际在职人员数与编制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对人员成本的控制程度。
重点支出安排率:部门(单位)本年度预算安排的重点项目支出与部门项目总支出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对履行主要职责或完成重点任务的保障程度。
预算安排知否符合履职目标:根据预算安排是否符合履职目标情况进行评价打分。履职目标以“三定”方案为准。
预算调整率:部门(单位)本年度预算调整数与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的调整程度。
支出进度率:部门(单位)实际支付进度与既定支付进度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执行的及时性和均衡性程度。
资金结余率:部门(单位)本年度结转结余总额与支出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对本年度结转结余资金的实际控制程度。
“三公经费控制率”:部门(单位)本年度“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与预算安排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对“三公经费”的实际控制程度。
管理制度健全性:部门(单位)为加强预算管理、规范财务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事业发展的保障情况。
资金使用合规性:部门(单位)使用预算资金是否符合相关的预算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预决算信息公开信和完整性:部门(单位)是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公开相关预决算信息,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决算管理的公开透明情况。单位成本产出: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实施单位的成本产出。
管理制度健全性:部门(单位)为加强资产管理、规范资产管理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资产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社会发展的保障情况。
资产管理安全性:部门(单位)的资产是否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处置规范、收入及时足额上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资产安全运行情况。
固定资产利用率:部门(单位)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与所有固定资产总额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固定资产使用效率程度。
实际完成率:部门(单位)履行职责而实际完成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履职工作任务目标的实现程度。
实际及时率:部门(单位)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完成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时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质量达标率:达到质量标准(绩效标准值)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经济效益:部门(单位)履行职责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社会效益:部门(单位)履行职责对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生态效益:部门(单位)履行职责对生态环境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社会工作或服务对象满意度:社会公众或部门(单位)的服务对象对部门履职效果的满意程度。
(三)自评组织过程
根据《昌宁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昌财发﹝2021﹞72号)文件要求,中共昌宁县委宣传部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会议并对此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对2020年宣传部门整体支出进行了全方位自查和自评。
自评工作包括准备、实施、整改三个阶段。
1.前期准备。首先,确定评价对象;其次,拟定评价计划;再次,明确评价组织实施方式,确定评价目的、内容、任务、依据、评价时间及要求等方面的情况;最后,自评实施阶段,拟定评价实施方案,根据评价计划拟定组织实施方案、评价指标体系等具体评价方案。
2.组织自评。一是按照相关要求进行自评,并按照自评指标体系认真进行分析评价;二是撰写绩效自评报告,自评工作按照参考提纲撰写绩效自评报告,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3.督促整改。部门结合自评报告和上级部门审核结果提出的整改意见,在限期内做出相应整改。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一)投入情况分析
投入二级指标两个,分别为设定目标和预算配置,在目标设置上做到了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依据充分,符合客观实际,设定的绩效指标清晰、细化、可衡量;在预算配置上,在职人员按编制保持稳定,“三公经费”变动率等,履行主要职责及完成重点任务的经费支出基本得以保障,设定分值15分,自评得分15分。
(二)过程情况分析
过程设定三个二级指标,分别为预算管理、预算分析、资产管理。在预算执行上,宣传部建立了相应的预算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对本单位的预算和财务工作进行规范,按相关要求及时在县政府官网进行预、决算公开,会计信息真实、完整、准确,资产管理规范。过程设定分值30分,自评得分26分。
(三)产出情况分析
产出设定二级指标为职责履行,宣传部基本上按质按量完成了2020年职责工作和领导交办的各种任务。产出设定分值30分,自评得分28分。
(四)效果情况分析
2020年宣传部始终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谏言献策助推昌宁发展,始终把服务发展作为履行职能的首要任务,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着力推进我县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提供了思想保证、舆论支持、精神动力和文化条件。积极整合县内资源,主动邀请中央和省、市主流媒体记者莅昌采访,在中央和省、市主流媒体推出了一批极具影响力的新闻作品,扩大昌宁影响,提升昌宁形象。效果设定分值25分,自评得分24分。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预算管理不够精细。
二是内控制度有待完善,财务管理有待加强。
(二)整改情况
1.细化整体预算编制工作,加强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
2.强化财政预算执行的刚性,严格按照预算项目进行,不得随意调整和变更预算,确保预算的刚性。
3.推进项目预算执行的时效性强化预算执行,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整合新闻媒体资源,健全党管媒体导向的制度保障。推动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发展,加强对新型媒介的领导和运用,完善管理和运行机制,规范传播秩序,壮大社会主流思想舆论。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1、加强单位预算编制工作,根据人员情况、业务开展需要,逐项做出合理预算。
2、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专业性强,工作量大,加强开展相关的业务工作培训,组织开展部门之间、单位之间的经验交流,切实推进绩效评价工作的开展。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中共昌宁县委宣传部
2021年6月25日
附件【附件1: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xlsx】
附件【1.全县党报党刊订阅费.doc】
附件【2.《昌宁宣传》办刊经费.doc】
附件【4.《昌宁新闻网》微信公众平台、APP客户端租用和维护费.doc】
附件【6.昌宁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经费.doc】
附件【7.昌宁县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课题经费.doc】
附件【8.2019年第二批补助地方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doc】
附件【9.2019年地方广播电视节目运行维护市级补助资金.doc】
附件【10.数字电视无线覆盖运行维护经费.doc】
附件【11.2018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doc】
附件【12.2019年广播电视事业发展专项资金.doc】
附件【13.中央、省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专项资金.doc】
附件【14.2018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电影).doc】
附件【15.2020年公益性岗位经费.doc】
附件【中共昌宁县委宣传部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doc】
附件【5.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经费.doc】
附件【附件2:2020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xls】
附件【3.十九大主题宣传经费.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