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0-5-/2021-0624010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自评报告 | 发布日期 | 2021-06-24 |
文号 | 浏览量 |
一、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昌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属正科级单位,2020年度无变动情况。
开设一个银行账户为建设银行昌宁支行的零余额帐户,帐号:53001727336058000079。使用财政统一的一体化网络版软件做帐,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进行核算。
(二)机构职能。
昌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主要职能是分析、研究交通安全情况,制定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及治理整顿交通秩序的对策措施;组织处理交通事故和交通事故逃逸案件;负责交通警卫,参与处置突发性事件和抢险保通的交通指挥;指导、监督车辆管理和驾驶人管理工作;参与规划城乡道路建设和交通安全设施;组织实施交通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的宣传教育;加强交警队伍思想政治工作和正规化建设,不断提高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
(三)人员概况。
昌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0年度末实有人员编制25人。其中:行政政法编制25人。至2020年终,昌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实有在职民警30人(其中享受三级高级警长1人,四级高级警长2人,一级警长6人,二级警长5人,三级警长1人,四级警长7人,一级警员3人,技术四级主管5人,当年无新增民警);退休民警2人,其中当年无新增退休民警;协警72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年初实有退休人员2人,当年无新增退休民警。
实有车辆编制9辆,在编实有车辆9辆。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昌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0年度预算经费957.61万元;实际收入1519.6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07.98万元,上年结余111.69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昌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0年度支出合计1419.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27.69万元,占总支出的93.50%;项目支出92.24万元,占总支出的6.5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
项目资金结余99.74万元。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2020年,昌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严格按照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对县财政拨付的各项资金实行专款专用,资金到位及时,支出合规合法,无虚列支出情况、无截留挤占挪用情况,做到了专款专用。所购办公用品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公务接待执行厉行节约、力争控制压缩。
三、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绩效目的按资金使用部门进行分配,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符合“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与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绩效指标清晰、细化、可衡量,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相对应,并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
(二)自评指标体系(本部分为报告核心内容)
自评指标体系一、二级指标,由财政统一,本单位设立三级指标,分别为1.绩效目标设立,分值3分,为用以反映和考核整体绩效目标与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的相符性情况;2.绩效目标准确,分值4分,与本年度预算资金相匹配情况;3.财政供养人员控制率,分值3分,财政供养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4.“三公经费”变动率,分值3分,“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100%;5.预算安排是否符合履职目标,分值2分,履职目标以“三定”方案为准;6.预算调整率,分值5分,预算调整率=(预算调整数/预算数)×100%;7.“三公经费”控制率,分值5分,三公经费控制率≦100%;8.支出进度,分值5分,每发生一个项目未按进度要求完成资金下达的扣1分,扣完为止;9.预算管理制度健全性,分值4分,①已制定或具有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1分;②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2分;③相关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1分;10.资金使用合规性,分值4分,①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②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③重大项目支出按规定经过评估论证;④支出符合预算批复的用途;⑤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11.预决算信息公开性和完整性,分值4分,①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1分;②按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1分;③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1分;④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完整,0.5分;⑤基础数据信息和汇集信息资料准确,0.5分;12.资产管理制度健全性,分值1分,①已制定或具有资产管理制度,0.4分;②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0.3分;③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0.3分;13.资产管理安全性,分值1分,①资产保存完整;②资产配置合理;③资产处置规范;④资产账务管理合规,帐实相符;⑤资产有偿使用及处置收入及时足额上缴;14.固定资产利用率分值1分,固定资产利用率=(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所有固定资产总额)×100%; 15.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分值12分,根据履行职责和年度工作计划完成情况进行评价打分; 16.履行职责情况,分值9分; 17.年度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分值9分; 18.经济效益,分值9分; 19.社会效益,分值8分; 20.生态效益,分值8分。
(三)自评组织过程
根据昌宁县财政局昌财发(2021)70号《昌宁县财政局关于开展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昌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严格按照文件的要求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
四、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一)投入情况分析
1.“绩效目标设立”,认真按照本单位工作职责与年度工作任务开展工作,自评得分3分;
2.“ 绩效目标准确”,根据年初预算资金安排,合理使用财政资金的支出,自评得分4分;
3.“财政供养人员控制率”,财政供养人员控制率为80.95%,自评得分3分;
4.“‘三公经费’变动率”,“三公经费”变动率为下降37.07%,自评得分3分;
5.“预算安排是否符合履职目标”,符合履职目标,自评得分2分。
(二)过程情况分析
1.“预算调整率”,预算调整率为1.43%,自评得分5分;
2.“‘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控制率”为28.32%,≦100%,自评得分5分;
3.“支出进度”,每发生一个项目按进度要求完成资金下达支付,因财政资金困难,未能执行完毕,自评得分4分;
4.“预算管理制度健全性”,①已制定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②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③相关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自评得分4分;
5.“资金使用合规性”,①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②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③重大项目支出按规定经过评估论证;④支出符合预算批复的用途;⑤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自评得分4分;
6.“预决算信息公开性和完整性”,①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②按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③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④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完整,⑤基础数据信息和汇集信息资料准确,自评得分4分;
7.“资产管理制度健全性”,①已制定或具有资产管理制度,②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③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自评得分1分;
8.“资产管理安全性”,①资产保存完整,②资产配置合理,③资产处置规范,④资产账务管理合规、帐实相符,⑤资产有偿使用及处置收入及时足额上缴,自评得分1分;
9.“固定资产利用率”,部分通用、专用设备已达到报废,利用率低于100%,自评得分1分。
(三)产出情况分析
1.“工作目标完成情况”,根据履行职责和年度工作计划完成工作目标,因财政资金困难,未能执行完毕,自评得分10分;
2.“履行职责情况”,根据履行工作职责情况,完成工作目标,因财政资金困难,未能执行完毕,自评得分8分;
3.“年度工作计划完成情况”,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完成工作目标任务,自评得分9分;
(四)效果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根据履行职责和年度工作计划完成工作目标,因财政资金困难,未能执行完毕,自评得分8分;
2.“社会效益”,根据履行工作职责情况,完成工作目标,自评得分8分;
3.“生态效益”,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完成工作目标任务,自评得分8分;
五、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1.预算管理不够精细。在预算管理过程中,需加强内设机构的协调联动,保证预算编制的合理与精细,并加强与各部门的沟通和协调,确保预算资金的及时下达、拨付。
2.专项预算提前细化方面还有差距。
六、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95分,自评结果为优。
七、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细化整体预算编制工作。加强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全面编制预算项目,优先保障固定性的、相对刚性的费用支出项目,尽量压缩变动性的、有控制空间的费用项目,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控性。
(二)强化财政预算执行的刚性。严格按照预算项目进行,不得随意调整和变更预算,确保预算的刚性。做好与财政部门的衔接协调,保障项目资金的投入进度,发挥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推进项目预算执行的时效性。强化预算执行,完善专项资金分配和拨付管理,避免资金闲置,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严格执行项目预算,做到专款专用。加强项目进度的督查,督促相关人员及时完善资料,及时报账。落实项目专项的报批进度和指标文的下达,加强项目实施进度跟踪,开展项目绩效评价,确保项目绩效目标完成。
(四)严格财务管理监督。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规模和比例,杜绝挪用和挤占其他预算资金行为,严把“三公”经费支出审核、审批关口,细化“三公”经费的管理,合理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八、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附件【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doc】
附件【附件1: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xlsx】
附件【附件1(转移支付专项资金).doc】
附件【附件2:2020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中央和省政法转移支付资金).xls】
附件【附件1(农村道路安全兼职协管员补助经费).doc】
附件【附件2:2020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农村道路安全兼职协管员补助经费.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