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0-5-/2020-0709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自评报告 | 发布日期 | 2020-07-09 |
文号 | 浏览量 |
根据昌宁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财政支出目绩效自评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昌财发﹝2020﹞61号)文件要求,昌宁县供销社高度重视,及时召开相关人员会议对此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对2019年供销社部门整体支出进行了全方位自查和自评打分,现将绩效自评价报告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主要职能。
⑴宣传和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人民政府,市委、市人民政府以及县委县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工作及扶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方针、政策和措施。
⑵抓好供销合作社的深化改革和发展工作。
⑶负责农村现代流通体系的组织、规划、协调、服务和建设工作,制定和实施昌宁县“乡村流通工程”规划。
⑷负责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规划、组织、引导、服务和管理工作。
⑸管理社有资产,行使本级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能。指导、监督下属公司(厂)、基层供销合作社搞好社有资产经营管理工作。
⑹制定和实施“乡村流通工程”人才培养计划,开展农产品经纪人、农民社员等培训工作。
⑺协调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与政府部门和其他组织的关系,向县委、县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民社员和供销合作社的意见和要求,维护广大农民、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及基层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
⑻总结、交流和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典型经验,加强与县内外有关组织和社团之间的联系与合作。
⑼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情况。
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2019年机构无变动情况。
3.人员情况。
部门在职人员编制7人,其中:参公管理7人,工勤编制0名。在职实有10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0人。离退休人员2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7人。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保证昌宁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为确保各项事务正常运转,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及省市供销合作社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积极完成2019年县委、县政府安排的脱贫工作,深入推进供销综合改革,以发展、规范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为工作重心,认真抓好“两社一会”工作及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开创供销合作事业新局面,为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做出了努力。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本年收入预算519.19万元,比上年预算收入198.54万元,增加320.64万元,增合161.49%;支出预算为519.19万元,比上年预算支出198.54万元,增加320.64万元,增合161.49%。增加原因主要是2019年单位实施了290万元财政整合涉农资金项目。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供销社预算编制坚持依法理财、厉行节约、量力而行、统筹兼顾的原则,以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规范基本支出预算管理,推动项目支出滚动管理,强化预算绩效管理,严格预算执行为指导,按要求严格上报实有人员、房屋及车辆情况等基础信息数据,作为基本支出预算核定依据,根据财政发展及实际工作的需要据实编制上报项目支出预算。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预决算编制工作、财政财务基础工作,严肃财经纪律,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合法合规,全面加快财政资金支出进度,提升项目和资金的整体效益,最终完成部门的履职目标,
(二)自评指标体系
(三)自评组织过程
根据昌宁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昌财发﹝2020﹞61号)文件要求,单位领导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会议对此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成立了分管财务副主任任组长,会计股长任副组长、会计、出纳为成员的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评价领导小组,严格按照文件要求,通过查账目,实地考察验证等方式,认真对照项目绩效自评表,对本单位2019年各项经费进行了全方位自查和自评打分,形成绩效评价报告报县财政局绩效评价股。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县供销社2019年认真履职,按年初计划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分为91分。
(一)投入情况分析
1、目标设立
绩效目标已设立,且有准确性保证供销社各项事务正常运转,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及省市供销合作社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深入推进供销综合改革,以发展、规范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为工作重心,认真抓好“两社一会”工作及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开创供销合作事业新局面,为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做出了努力。自评价分为7分。
2、预算配置
①财政供养人员控制率
昌宁县供销社核定编制7人,年末实有人数10人,超编3人,自评价分为0分。
②“三公经费”变动率
项目 | 年初预算数 | 本年决算数 | 与年初预算数对比 | |
增减 | 差异率 | |||
因公出国(境)费 | 0.00 | 0.00 | 0.00 |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0 | 0 |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0.00 | |||
公务用车运行费 | 0 | 0 | 0 | 0.00 |
公务接待费 | 1 | 1 | 0.76 | 131 |
合计 | 1 | 1 | 0.76 | 131 |
本年度“三公”经费支出1万元,与年初预算持平。比上年0.24万元,增加0.76万元,131%。“三公”经费预算为1万元,与2018年决算数持平。其中:公务接待费1万元,比2018年决算数增加0.7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运行购置费0,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元,国内接待公务接待11批次,131人次),自评价分为2分。
③重点支出安排率
供销社2019年安排重点支出519.19万元,占总支出的100%。自评价分为2分。
④预算安排是否符合履职目标
预算安排符合履职目标,自评价分为2分。
(二)过程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
①预算调整率
昌宁县供销社2019年年初预算收入数为172.62万元,决算数为519.19万元,预算调整数为346.57万元(因落实国家政策,发生不可抗力、上级或本级党委政府临时交办而产生的调整增加346.57万元,其中:落实国家调资政策增加人员工资15.23万元,(增加了290万元的财政整合涉农资金及退休人员死亡抚恤金36.78元等)差异率200.76%,自评价分为0分。
②支出进度
县供销社所发生的每一笔支出按进度要求完成资金支出。自评价分为5分。
③资金结余
资金上年结余为0万元,2019年结余为0万元,差异率为0,自评价分为1分。
④“三公经费”控制率
项目 | 年初预算数 | 上年决算数 | 本年决算数 | 与年初预算数对比 | 与上年决算数对比 | ||
增减 | 差异率 | 增减 | 差异率 | ||||
因公出国(境)费 | 0 | 0 | 0 | 0 | 0 |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0 | 0 | 0 | 0 | 0 | 0 |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0 | 0 | |||||
公务用车运行费 | 0 | 0 | 0 | 0 | 0 | 0 | 0 |
公务接待费 | 1 | 1 | 1 | 0 | 0 | 0.76 | 131 |
合计 | 1 | 1 | 1 | 0 | 0 | 0.76 | 131 |
县供销社2018年 “三公经费”决算数为0.24万元,2019年决算数为1万元,增加0.76万元,差异率为131%,自评价分为4分。
2、预算管理
①管理制度健全性
县供销社财务制度健全。制定了办公设备采购、资产管理、会议及培训、差旅费报销、公务接待、日常事务报销等制度,财务人员严格按《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会计法》,严格按相关制度及供销社制定的各项规定进行核算。自评价分为4分。
②资金使用合规性
县供销社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重大项目支出按规定经过评估论证,支出符合预算批复的用途,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资金使用合法合规。自评价分为4分。
③预决算信息公开性和完整性
县供销社做到及时、全面在政府网公开预算、决算,按规定内容、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公开的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完整、准确。自评价分为4分。
3、资产管理
①管理制度健全性
县供销社已制定或具有资产管理制度,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且得到有效执行。自评价分为1分
②资产管理安全性
县供销社资产保存完整,资产配置合理,资产处置规范,资产账务管理合规,帐实相符,资产有偿使用及处置收入及时足额上缴。自评价分为1分
③固定资产利用率
县供销社固定资产配置合理,无闲置固定资产,资产利用率为100%。自评价分为1分。
(三)产出情况分析
按照县社2019年工作意见安排,主要抓好八项重点工作:一是完成主要经济指标;二是推进供销综合改革;三是加强合作社建设;四是加强基层社提升改造;五是电子商务发展;六是加强化肥等农用物资供应工作;七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八圆满完成县委县政府安排脱贫攻坚工作。已按年度工作计划完成所有工作。自评价分为30分。
(四)效果情况分析
昌宁县供销社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及省市供销合作社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扎实组织做好挂村帮扶和“三深入”工作,挂钩新河村顺利通过省级第三方测评工作。推进供销综合改革,以发展、规范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为工作重心,认真抓好“两社一会”工作及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开创供销合作事业新局面,为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做出了努力。自评价分为23分。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一)存在问题
绩效目标不够明确。因本单位内控人员不够专业,导致绩效指标制定的相对模糊。
(二)整改情况
邀请专业内控机构来对本单位内控工作进行指导和加强相关业务人员培训学习,逐步提高业务水平。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绩效结果应用,既是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的基本前提,又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增强资金绩效理念、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强化资金管理水平、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为使绩效评价结果得到合理应用,应将此次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以后年度建设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评价结果可公开。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县供销社资金做到统一管理,统一核算、支出审批手续严格,办公室、财务室负责具体资金支出,各岗位人员各司其职,最终圆满完成年度预算计划。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昌宁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0年7月7日
附件【2019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嗨森中草药合作社).doc】
附件【昌宁县供销社部门绩效表供销社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xls】
附件【附件2.2019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 (嗨森中草药合作社).xls】
附件【2019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茗韵古树茶联合社).doc】
附件【2019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背阴寨) - .doc】
附件【2019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橄榄河蔬菜) .doc】
附件【附件2.2019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 (茗韵古树茶联合社).xls】
附件【2019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建平泡核桃) -.doc】
附件【2019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玖润果蔬) .doc】
附件【2019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善善珍) .doc】
附件【2019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彝家山货).doc】
附件【昌宁县供销社2019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