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0-5-/2019-0709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自评报告 | 发布日期 | 2019-07-09 |
文号 | 浏览量 |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昌宁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加强全县编制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昌机编发〔2015〕28号)执行。在坚持共青团带领青年、教育青年和服务青年的政治职能的前提下,党又赋予共青团参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和社会公共事务的社会职能、文化职能等。
2.机构设置情况
本单位机构数1个。
3.重点工作概述
2018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中央、省、市各级团委的指导帮助下,全县共青团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以全面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紧紧围绕党政工作大局,创新活动载体,深化青年品牌,加强组织建设,通过广大团干和青年朋友的共同努力,争取各项工作取得良好成绩。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下发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共青团昌宁县委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共设立投入、过程、产出、效果4项一级目标,目标设定、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资产管理、职责履行、履职效益7个二级绩效目标,绩效目标合理性、绩效指标明确性、财政供养人员控制率、“三公经费”变动率、重点指出安排率、预算完成率、支付进度率、结转结余控制率、管理制度健全性、预算信息公开性、资金使用合规性、管理制度健全性、资产管理安全性、完成及时率、质量达标率、重点工作办结率、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19个三级绩效指标。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1.收入支出情况
(1)2018年收入为3575081.78元:行政运行516680.21元,占总收入的14%;其他群众团体事物支出(大学生志愿者工资)1633480.01元,占总收入的46%;其他普通教育支出(美丽中国项目教师工资)73000.00元,占总收入的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51921.56元,占总收入的38%。
(2)本年度支出为3259654.54元:行政运行支出516680.21元,占总支出的16%;其他群众团体事物支出(大学生志愿者工资)1543055.51元,占总支出的47%;其他普通教育支出(美丽中国项目教师工资)36480.00元,占总支出的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支出1163439.32元,占总支出的36%。
2.重点经济分类支出执行情况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三公”经费支出6905元,单位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018年无因公出境费用支出。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共青团昌宁县委预算严格按照省财政厅相关预算管理规定执行,通过财政一体化信息系统及时更新基础信息,建立项目库,按时间节点申报年度预算项目,详细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和资金支出计划。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方面,建立了《共青团昌宁县委预算管理制度》《共青团昌宁县委财务制度》、《共青团昌宁县委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以及会议费、差旅费、公务接待等管理办法。制度建设对资金使用的申请、审核、审批、报销、核算各环节的权限等进行了合理分配,形成了相互制约的内控机制。在项目支出方面强化预算约束意识和项目主体责任意识,各项支出做到专款专用,并接受财政、审计和社会的监督,保证了资金的安全使用。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一是更好的利用部门管理的公共资源,提高部门的资源管理效率和资金的使用效率;二是更好的控制公共支出成本;三是了解、掌握部门财政项目资金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目标,检验资金支出率和使用效果,发现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
(二)自评指标体系(本部分为报告核心内容)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下发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共青团昌宁县委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共设立4项一级指标、7项二级指标、19项三级指标,具体如下: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分值 | 指标解释 | 指标说明 | 评分标准 |
投入 (15分) | 目标设定 (7分) | 绩效目标合理性 | 3 | 部门所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依据是否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的相符性情况。 | ①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计;②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③是否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 | ①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计1分;②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计1分;③是否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计1分。 |
绩效指标明确性 | 4 | 部门依据整体绩效目标所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 ①将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②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③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④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 | ①将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计1分;②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计1分。③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计1分;④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计1分。 | ||
预算配置 (8分) | 财政供养人员控制率 | 2 | 部门本年度实际在职人员数与编制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人员成本的控制程度。 | 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在职人员数:部门实际在职人数,以财政部确定的部门决算编制口径为准。编制数:机构编制部门核定批复的部门的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小于或等于1计2分,否则按比例计分。 | |
“三公经费”变动率 | 3 | 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与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的变动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控制重点行政成本的努力程度。 | “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100%。“三公经费”:年度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招待费。 | “三公经费”变动率≦0,计3分;“三公经费”>0,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 ||
重点支出安排率 | 3 | 部门本年度预算安排的重点项目支出与部门项目总支出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履行主要职责或完成重点任务的保障程度。 | 重点支出安排率=(重点项目支出/项目总支出)×100%。重点项目支出:部门年度预算安排的,与本部门履职和发展密切相关、具有明显社会和经济影响、党委政府关心或社会比较关注的项目支出总额。项目总支出:部门年度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总额。 | 重点支出安排率≥90%,计3分;80%(含)-90%,计2分;70%(含)-80%,计1.5分;60%(含)-70%,计1分;低于60%不得分。 | ||
过程 (30分) | 预算执行 (15分) | 预算完成率 | 5 | 部门本年度预算完成数与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完成程度。 | 预算完成率=(预算完成数/预算数)×100%。预算完成数:部门本年度实际完成的预算数。预算数:财政部门批复的本年度部门预算数。 | 完成年初预算计5分,未完成年初预算按比例扣减。 |
支付进度率 | 5 | 部门实际支付进度与既定支付进度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执行的及时性和均衡性程度 | 支付进度率=(实际支付进度/既定支付进度)×100%。实际支付进度:部门在某一时点的支出预算执行总数与年度支出预算数的比率。既定支付进度:由部门在申报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时,参照序时支付进度、前三年支付进度、同级部门平均支付进度水平等确定的,在某一时点应达到的支付进度(比率)。 | 完成年终进度的计3分,按季度完成预算进度的计2分。 | ||
结转结余控制率 | 5 | 部门本年度结转结余总额与上年结转结余总额增减比例,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存量资金的实际控制程度。 | 结转结余控制率=(本年结转结余总额-上年结转结余总额)/上年结转结余总额×100%。结转结余总额:部门本年度的结转资金与结余资金之和(以决算数为准)。 | 低于15%的计5分,每超过5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 ||
预算管理 (12分)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4 | 部门为加强预算管理、规范财务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事业发展的保障情况。 | 相关财务制度是否完善 | 已制定或具有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计1分;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计1.5分;相关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计1.5分。 | |
预决算信息公开性 | 4 | 部门是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公开相关预决算信息,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决算管理的公开透明情况。 | 预决算信息是否按规定、要求、时限公开。 | ①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计2分;②按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计2分。 | ||
资金使用合规性 | 4 | 部门使用预算资金是否符合相关的预算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 ①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②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③重大项目支出按规定经过评估论证;④支出符合预算批复的用途;⑤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 ①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②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③重大项目支出按规定经过评估论证;④支出符合预算批复的用途;⑤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以上情况每出现一例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扣完为止。 | ||
资产管理 (3分)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1 | 部门为加强资产管理、规范资产管理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资产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社会发展的保障情况。 | 部门制定的相关资产管理制度。 | ①制定或具有资产管理制度计0.5分;②相关资金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计0.25分;③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计0.25分。 | |
资产管理安全性 | 2 | 部门的资产是否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处置规范、收入及时足额上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资产安全运行情况。 | 部门的资产管理、使用、处置。 | ①资产保存完整计0.4分;②资产配置合理计0.4分;③资产处置规范计0.4分;④资产账务管理合规、账实相符计0.4分;⑤资产有偿使用及处置收入及时足额上缴计0.4分。 | ||
产出 (30分) | 职责履行 (30分) | 完成及时率 | 10 | 部门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完成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时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 完成及时率=(及时完成实际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 | 1-4季度各得2.5分 |
质量达标率 | 10 | 达到质量标准(绩效标准值)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 质量达标率=(质量达标实际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 | 实际得分=达标率*10分 | ||
重点工作办结率 | 10 | 部门年度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与交办或下达数的比率,用以反映部门对重点工作的办理落实程度。 | 重点工作办结率=(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交办或下达数)×100%。 | 实际得分=办结率*10分 | ||
效果 (25分) | 履职效益 (25分) | 经济效益 | 5 | 部门履行职责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 根据实际或未来以及可能产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进行客观、综合的评定。 | 按经济效益实现程度计算得分; |
社会效益 | 10 | 部门履行职责对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 根据实际或未来以及可能产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进行客观、综合的评定。 | 社会效益实现程度计算得分; |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10 | 社会公众或部门的服务对象对部门履职效果的满意程度。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是指履行职责而影响到的,群体或个人,一般采取社会调查的方式。 | 按收集到的服务对象的满意率计算得分。 | ||
合计 | 100 |
(三)自评组织过程
1.成立自评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领导开展预算绩效自评工作;
2.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
3.按要求开展自评工作。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一)投入情况分析
投入二级指标两个,分别为设定目标和预算配置。在目标设置上做到了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依据充分,符合客观实际,设定的绩效指标清晰、细化、可衡量;在预算配置上,在职人员按编制保持稳定,“三公经费”节支增效,履行主要职责及完成重点任务的经费支出基本得以保障,设定分值15分自评得分14分。
(二)过程情况分析
过程二级指标三个,分别为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资产管理。在预算执行上,2018年的预算完成率为100%;资金支付进度稍有欠缺,未能按季度完成支付,年末资金结余574939元;建立了相应的预算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对本单位的预算和财务工作进行规范,按相关要求及时在县政府官网进行预、决算公开,会计信息真实、完整、准确,资产管理规范。过程设定分值30分,自评得分28分。
(三)产出情况分析
产出设定二级指标为职责履行,团县委基本上按质按量完成了2018年职责工作和领导交办的各种任务。产出设定分值30分,得分29分。
(四)效果情况分析
2018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上级团委的指导帮助下,共青团昌宁县委班子团结和带领全体干部职工,按照“组织青年、服务青年、引导青年、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总体要求,强化服务理念,创新工作思路,突出工作重点,着力增强主动性和超前性,各项工作全面上水平,服务质量整体上台阶,保证了全县共青团工作的持续健康发展,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效果设定分值25分,自评得分24分。
综上所述,共青团昌宁县委2018年部门总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5分。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共青团昌宁县委2018年部门总体支出绩效自评目前已顺利完成,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绩效指标不够明确,目标设定不清晰;二是预算管理制度尚未健全,存在结余资金;三是虽然建立了各项财务制度,但还存在执行不到位的情况。针对这些问题,团县委将健全完善预算管理制度,进一步精确年初预算,加强财务规范,切实做好单位财务工作。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通过自评工作的开展,将评价结果做为改进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以及以后年度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加强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完善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水平,增加财政资金使用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是不断完善预算管理制度,根据新形势和新要求,结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单位实际,制定完善本单位的预算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
二是强化预算管理制度,将绩效管理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决算等环节。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共青团昌宁县委
2019年6月15日
附件【共青团昌宁县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doc】
附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表.xls】
附件【美丽中国项目资金自评报告.doc】
附件【美丽中国项目资金绩效自评表.xls】
附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资金自评报告.doc】
附件【西部计划志愿者项目绩效自评表.xls】
附件【共青团昌宁县委创业贷款资金自评报告.doc】
附件【创业贷款资金绩效自评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