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0-5-/2019-0624004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自评报告 | 发布日期 | 2019-06-24 |
文号 | 浏览量 |
根据昌宁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财政支出目绩效自评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昌财发﹝2019﹞91号)文件要求,昌宁县供销社高度重视,及时召开相关人员会议对此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对2018年供销社部门整体支出进行了全方位自查和自评打分,现将绩效自评价报告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主要职能。
⑴宣传和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人民政府,市委、市人民政府以及县委、县人民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工作及扶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方针、政策和措施。
⑵抓好供销合作社的深化改革和发展工作。
⑶负责农村现代流通体系的组织、规划、协调、服务和建设工作,制定和实施昌宁县“乡村流通工程”规划。
⑷负责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规划、组织、引导、服务和管理工作。
⑸管理社有资产,行使本级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能。指导、监督下属公司(厂)、基层供销合作社搞好社有资产经营管理工作。
⑹制定和实施“乡村流通工程”人才培养计划,开展农产品经纪人、农民社员等培训工作。
⑺协调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与政府部门和其他组织的关系,向县委、县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民社员和供销合作社的意见和要求,维护广大农民、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及基层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
⑻总结、交流和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典型经验,加强与县内外有关组织和社团之间的联系与合作。
⑼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情况。
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2018年机构无变动情况。
3.人员情况。
部门在职人员编制7人,其中:参公管理7人,工勤编制0名。在职实有12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2人。离退休人员2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6人。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保证昌宁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为确保各项事务正常运转,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及省市供销合作社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积极完成2018年县委县政府安排的脱贫工作,深入推进供销综合改革,以发展、规范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为工作重心,认真抓好“两社一会”工作及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开创供销合作事业新局面,为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做出了努力。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本年收入支出预算198.54万元,比上年261.11万元减少62.57万元,减幅为23.9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省供销社财务挂账资金减少5万元,退休人员抚恤减27.8万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退离休支出减少37.3万元,年度执行中预算调整数为198.54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15.23万元。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供销社预算编制坚持依法理财、厉行节约、量力而行、统筹兼顾的原则,以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规范基本支出预算管理,推动项目支出滚动管理,强化预算绩效管理,严格预算执行为指导,按要求严格上报实有人员、房屋及车辆情况等基础信息数据,作为基本支出预算核定依据,根据财政发展及实际工作的需要据实编制上报项目支出预算。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预决算编制工作、财政财务基础工作,严肃财经纪律,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合法合规,全面加快财政资金支出进度,提升项目和资金的整体效益,最终完成部门的履职目标,
(二)自评指标体系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 ||||||||||
(2018年度) | ||||||||||
评价部门 | 昌宁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 |||||||||
部门整体支出资金(万元) | 全年预算数 | 198.54 | 全年执行数 | 198.54 | ||||||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198.54 |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198.54 |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分值 | 指标解释 | 指标说明 | 评分标准 | 得分 | 扣分原因 | ||
投入 (15分) | 目标设定 (7分) | 绩效目标是否设立 | 3 | 绩效目标用以反映和考核整体绩效目标与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的相符性情况 | 绩效目标用以反映和考核整体绩效目标与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的相符性情况 | 根据绩效目标是否设立、是否充分等情况进行评价打分。 | 3 | |||
绩效目标准确性 | 4 | 根据①是否将整体的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②是否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③是否与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④是否与本年度预算资金相匹配等情况进行评价打分。 | 根据①是否将整体的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②是否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③是否与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④是否与本年度预算资金相匹配等情况进行评价打分。 | 根据①是否将整体的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②是否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③是否与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④是否与本年度预算资金相匹配等情况进行评价打分。 | 4 | |||||
预算配置 (8分) | 财政供养人员控制率 | 2 | 以100%为标准。财政供养人员控制率≦100%,计3分;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财政供养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在职人员数:实际在职人数,以财政确定的决算编制口径为准。 | 以100%为标准。财政供养人员控制率≦100%,计3分;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财政供养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在职人员数:实际在职人数,以财政确定的决算编制口径为准。 | 以100%为标准。财政供养人员控制率≦100%,计3分;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财政供养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在职人员数:实际在职人数,以财政确定的决算编制口径为准。 | 核定编制7人,年末实有人数12人,超编4人。 | ||||
“三公经费”变动率 | 2 | “三公经费”变动率≦0,计3分;“三公经费”>0,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100%。 | “三公经费”变动率≦0,计3分;“三公经费”>0,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100%。 | “三公经费”变动率≦0,计3分;“三公经费”>0,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100%。 | 2 | |||||
重点支出安排率 | 2 | 重点支出安排率≥90%,计3分;80%(含)-90%,计2分;70%(含)-80%,计1.5分;60%(含)-70%,计1分;低于60%不得分。重点支出安排率=(重点项目支出/项目总支出)×100%。重点项目支出:指本重点工作支出。项目总支出:年度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总额。 | 重点支出安排率≥90%,计3分;80%(含)-90%,计2分;70%(含)-80%,计1.5分;60%(含)-70%,计1分;低于60%不得分。重点支出安排率=(重点项目支出/项目总支出)×100%。重点项目支出:指本重点工作支出。项目总支出:年度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总额。 | 重点支出安排率≥90%,计3分;80%(含)-90%,计2分;70%(含)-80%,计1.5分;60%(含)-70%,计1分;低于60%不得分。重点支出安排率=(重点项目支出/项目总支出)×100%。重点项目支出:指本重点工作支出。项目总支出:年度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总额。 | 2 | |||||
预算安排是否符合履职目标 | 2 | 根据预算安排是否符合履职目标情况进行评价打分。 | 根据预算安排是否符合履职目标情况进行评价打分。 | 根据预算安排是否符合履职目标情况进行评价打分。 | 2 | |||||
过程 (30分) | 预算执行 (15分) | 预算调整率 | 5 | 预算调整数:在本年度内涉及预算的追加、追减或结构调整的资金总和(因落实国家政策,发生不可抗力、上级或本级党委政府临时交办而产生的调整除外)。 | 预算调整数:在本年度内涉及预算的追加、追减或结构调整的资金总和(因落实国家政策,发生不可抗力、上级或本级党委政府临时交办而产生的调整除外)。 | 预算调整率=0,计4分;0-10%(含),计3分;11-20%(含),计2分;21-30%(含),计1分;大于30%不得分。预算调整率=(预算调整数/预算数)×100%。 | 5 | |||
支出进度 | 5 | 每发生一个项目未按进度要求完成资金下达的扣1分,扣完为止。 | 每发生一个项目未按进度要求完成资金下达的扣1分,扣完为止。 | 每发生一个项目未按进度要求完成资金下达的扣1分,扣完为止。 | 5 | |||||
资金结余 | 1 | 无结余,3分;有结余,但不超过上年结转,2分;结余超过上年结转,不得分 | 无结余,3分;有结余,但不超过上年结转,2分;结余超过上年结转,不得分 | 无结余,3分;有结余,但不超过上年结转,2分;结余超过上年结转,不得分 | 1 | |||||
“三公经费”控制率 | 4 | 以100%为标准。三公经费控制率≦100%,计5分;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 | 以100%为标准。三公经费控制率≦100%,计5分;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 | 以100%为标准。三公经费控制率≦100%,计5分;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 | 4 | |||||
预算管理 (12分)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4 | ①已制定或具有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1分;②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2分;③相关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1分。 | ①已制定或具有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1分;②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2分;③相关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1分。 | ①已制定或具有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1分;②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2分;③相关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1分。 | 4 | ||||
资金使用合规性 | 4 | ①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②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③重大项目支出按规定经过评估论证;④支出符合预算批复的用途;⑤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 以上情况每出现一例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扣完为止。 | 以上情况每出现一例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扣完为止。 | 4 | |||||
预决算信息公开性和完整性 | 4 | 做到及时、全面在政府网公开预算、决算,按规定内容、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公开的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完整、准确。 | 做到及时、全面在政府网公开预算、决算,按规定内容、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公开的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完整、准确。 | ①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1分;②按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1分;③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1分;④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完整,1分;⑤基础数据信息和汇集信息资料准确,1分。 | 4 | |||||
资产管理 (3)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1 | 已制定或具有资产管理制度,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且得到有效执行 | 已制定或具有资产管理制度,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且得到有效执行 | ①已制定或具有资产管理制度,1分;②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1分;③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1分。 | 1 | ||||
资产管理安全性 | 1 | 资产保存完整,资产配置合理,资产处置规范,资产账务管理合规,账实相符,资产有偿使用及处置收入及时足额上缴。 | 资产保存完整,资产配置合理,资产处置规范,资产账务管理合规,账实相符,资产有偿使用及处置收入及时足额上缴。 | ①资产保存完整;②资产配置合理;③资产处置规范;④资产账务管理合规,账实相符;⑤资产有偿使用及处置收入及时足额上缴;以上情况每出现一例不符合有关要求的扣1分,扣完为止。 | 1 | |||||
固定资产利用率 | 1 | 每低于100%一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为止。固定资产利用率=(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所有固定资产总额)×100% | 每低于100%一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为止。固定资产利用率=(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所有固定资产总额)×100% | 每低于100%一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为止。固定资产利用率=(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所有固定资产总额)×100% | 1 | |||||
产出 (30分) | 职责履行 (30分) | 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 30 | 根据履行职责和年度工作计划完成情况进行评价打分。 | 根据履行职责和年度工作计划完成情况进行评价打分。 | 根据履行职责和年度工作计划完成情况进行评价打分。履行职责情况15分,年度工作计划完成情况15分。 | 30 | |||
效果 (25分) | 履职效益 (25分) | 社会效益 | 25 | 根据实际或未来以及可能产生的社会效益进行客观、综合的评定。 | 根据实际或未来以及可能产生的社会效益进行客观、综合的评定。 | 根据实际或未来以及可能产生的社会效益进行客观、综合的评定。 | 23 | |||
合计 | 100 | 96 | ||||||||
注:1.黄色单元格设有公式自动计算,请勿自行改动;2.一级、二级指标为固定指标,请勿自行改动;3.三级指标可自行增加行次,三级指标既包括共性指标,也包括个性指标。 | ||||||||||
(三)自评组织过程
根据昌宁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昌财发﹝2018﹞91号)文件要求,单位领导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会议对此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成立了分管财务副主任任组长,会计股长任副主任、会计、出纳为成员的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评价领导小组,严格按照文件要求,通过查账目,实地考察验证等方式,认真对照项目绩效自评表,对本单位2018年各项经费进行了全方位自查和自评打分,形成绩效评价报告报县财政局绩效评价股。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县供销社2018年认真履职,按年初计划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分为96分。
(一)投入情况分析
1、目标设立
绩效目标已设立,且有准确性保证供销社各项事务正常运转,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及省市供销合作社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深入推进供销综合改革,以发展、规范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为工作重心,认真抓好“两社一会”工作及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开创供销合作事业新局面,为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做出了努力。自评价分为7分。
2、预算配置
①财政供养人员控制率
昌宁县供销社核定编制7人,年末实有人数12人,超编4人,自评价分为0分。
②“三公经费”变动率
项目 | 年初预算数 | 本年决算数 | 与年初预算数对比 | |
增减 | 差异率 | |||
因公出国(境)费 | 0.00 | 0.00 | 0.00 |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0 | 0 |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0.00 | |||
公务用车运行费 | 0 | 0 | 0 | 0.00 |
公务接待费 | 1 | 0.24 | -0.76 | 76 |
合计 | 1 | 0.24 | -0.76 | 76 |
供销社2018年初预算“三公经费”1万元,2018年决算数为0.24万元,减少0.76万元,差异率为76%,减少数过大,自评价分为2分。
③重点支出安排率
供销社2018年安排重点支出198.54万元,占总支出的100%。自评价分为2分。
④预算安排是否符合履职目标
预算安排符合履职目标,自评价分为2分。
(二)过程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
①预算调整率
昌宁县供销社2018年年初预算收入数为183.31万元,决算数为198.54万元,预算调整数为198.54万元(因落实国家政策,发生不可抗力、上级或本级党委政府临时交办而产生的调整增加15.23,其中:落实国家调资政策增加人员工资15.23万元,差异率0%,自评价分为5分。
②支出进度
县供销社所发生的每一笔支出按进度要求完成资金支出。自评价分为5分。
③资金结余
资金上年结余为0万元,2018年结余为0万元,差异率为0,自评价分为1分。
④“三公经费”控制率
项目 | 年初预算数 | 上年决算数 | 本年决算数 | 与年初预算数对比 | 与上年决算数对比 | ||
增减 | 差异率 | 增减 | 差异率 | ||||
因公出国(境)费 | 0 | 0 | 0 | 0 | 0 |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0 | 0 | 0 | 0 | 0 | 0 |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0 | 0 | |||||
公务用车运行费 | 0 | 0 | 0 | 0 | 0 | 0 | 0 |
公务接待费 | 1 | 1 | 0.24 | 0 | 0 | -0.76 | 76 |
合计 | 1 | 1 | 0.24 | 0 | 0 | -0.76 | 76 |
县供销社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数为1万元,2018年决算数为0.24万元,减少0.76万元,差异率为76%,自评价分为4分。
2、预算管理
①管理制度健全性
县供销社财务制度健全。制定了办公设备采购、资产管理、会议及培训、差旅费报销、公务接待、日常事务报销等制度,财务人员严格按《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会计法》,严格按相关制度及供销社制定的各项规定进行核算。自评价分为4分。
②资金使用合规性
县供销社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重大项目支出按规定经过评估论证,支出符合预算批复的用途,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资金使用合法合规。自评价分为4分。
③预决算信息公开性和完整性
县供销社做到及时、全面在政府网公开预算、决算,按规定内容、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公开的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完整、准确。自评价分为4分。
3、资产管理
①管理制度健全性
县供销社已制定或具有资产管理制度,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且得到有效执行。自评价分为1分
②资产管理安全性
县供销社资产保存完整,资产配置合理,资产处置规范,资产账务管理合规,账实相符,资产有偿使用及处置收入及时足额上缴。自评价分为1分
③固定资产利用率
县供销社固定资产配置合理,无闲置固定资产,资产利用率为100%。自评价分为1分。
(三)产出情况分析
按照县社2018年工作意见安排,主要抓好八项重点工作:一是完成主要经济指标;二是推进供销综合改革;三是加强合作社建设;四是加强基层社提升改造;五是电子商务发展;六是加强化肥等农用物资供应工作;七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八圆满完成县委县政府安排脱贫攻坚工作。已按年度工作计划完成所有工作。自评价分为30分。
(四)效果情况分析
昌宁县供销社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及省市供销合作社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推进供销综合改革,以发展、规范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为工作重心,认真抓好“两社一会”工作及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开创供销合作事业新局面,为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做出了努力。自评价分为23分。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一)存在问题
绩效目标不够明确。因本单位内控人员不够专业,导致绩效指标制定的相对模糊。
(二)整改情况
邀请专业内控机构来对本单位内控工作进行指导和加强相关业务人员培训学习,逐步提高业务水平。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绩效结果应用,既是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的基本前提,又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增强资金绩效理念、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强化资金管理水平、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为使绩效评价结果得到合理应用,应将此次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以后年度建设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评价结果可公开。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县供销社资金做到统一管理,统一核算、支出审批手续严格,办公室、财务室负责具体资金支出,各岗位人员各司其职,最终圆满完成年度预算计划。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昌宁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19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