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0-5-/2019-0621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自评报告 | 发布日期 | 2019-06-21 |
文号 | 浏览量 |
为进一步规范昌宁县妇女联合会的预决算编制工作、财政财务基础工作,严肃财经纪律,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合法合规,全面加快财政资金支出进度,提升项目和资金的整体效益,最终完成部门的履职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主席令第2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昌宁县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办法》(昌财办发〔2010〕105号)、《关于全面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实施意见》(昌政办发〔2013〕191号)、《昌宁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昌宁县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暂行办法>的通知》(昌财发〔2017〕204号)、《昌宁县财政局关于开展部门财政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昌财发〔2017〕263号)、《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宁县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办法等4个办法的通知》(昌政办发〔2010〕105号)、《昌宁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昌财发〔2019〕91号)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规定,编制昌宁县妇联2018年度预决算是昌宁县妇联的职责,并对预决算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昌宁县妇联2018年度财政整体支出绩效进行评价,内容包括:预算资金投入运行情况,包括目标设定、目标完成、组织管理水平、实施成效等;总结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促进各项政策和措施的全面落实,不断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等。
本次评价采取的是现场评价的方式。在评价过程中,实施了询问、检查等核审程序,并审阅项目资料和资金下达文件、抽查会计记录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会计账簿等相关会计资料、复核预决算报表及编制依据,并对重点项目进行了追溯和延伸核查。现将具体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机构组成
昌宁县妇联有内设机构1个,属于一级预算单位,无下设二级单位。
2.机构职能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团结、教育全县各族各界妇女以及各类妇女组织同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
(2)紧密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团结、动员、组织全县妇女群众参与经济社会发展。
(3)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思想,教育、引导妇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弘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积极开展对妇女的科技文化及生产劳动技能教育,全面提高妇女素质。
(4)代表妇女参与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关注并积极研究涉及妇女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提出解决处理的建议;参与制定有关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政策并组织落实,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5)坚持为妇女儿童服务、为基层服务,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协调、推动社会各界为妇女儿童办好事、办实事。
(6)加强与社会各界妇女的联系,巩固和扩大各族各界妇女的大团结。积极发展同各地妇女和妇女组织的友好交往与合作,增进了解和友谊。
(7)加强妇联组织自身建设,指导建立健全各级妇联和基层妇女组织。指导各级妇女组织按照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妇联干部的整体素质。
(8)承担县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9)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市妇联交办的其他事项。
3.2018年度人员概况
昌宁县妇联人员编制有5人,2018年末实有人员5人,在职在岗人员5人,纳入财政预决算的有5人。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紧密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团结、动员、组织全县妇女群众参与经济社会发展。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1.2018年度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昌宁县妇联2018年度收入合计125.6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5.28万元,占收入合计91.73%;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10.39万元,占收入合计8.27%。财政拨款收入115.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拨款84.19万元,项目支出拨款21.68万元。
2.2018年度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昌宁县妇联2018年度支出合计105.8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24.74万元,支出增加主要原因是创业担保贷款项目工作经费由预算外下达转为预算内下达,其中:基本支出84.19万元,占总支出的79.52%;项目支出21.68万元,占总支出的20.48%;与上年对比减少3.12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妇女儿童专项工作经费减少,在基本支出中列支。
(1)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妇联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4.1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7.86万元,2018年将妇女儿童专项工作经费列支在基本支出中列支。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8.3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1.2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15.8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8.79%。
(2)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妇联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和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1.68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12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2018年妇女儿童专项工作经费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项目资金支出情况:开展昌宁县妇女联合会日常工作:儿童之家建设开支、妇女之家建设开支、妇女创业培训相关工作的开展支出、青少年心理健康知识讲座开支、留守妇女健康生活心理知识讲座支出、妇女儿童维权志愿者培训相关开支、农村妇女十九大宣讲开支。
(三)昌宁县妇女联合会2018年度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1.2018年度预决算编制情况
预决算编制情况包括预决算编制、绩效目标填报、专项预算提前细化、结余结转管理情况等。
(1)预决算编制情况
①预算编制情况
昌宁县妇联纳入2018年度部门预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属于行政单位汇总录入户。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5人,其中:财政全供养在职人员5人。
2018年昌宁县妇联预算总收入105.8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5.87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部门预算总支出105.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4.19万元,占总支出的79.52%;项目支出21.68万元,占总支出的20.48%,上级专项资金没有安排纳入预算。
②决算编制情况
纳入昌宁县妇联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昌宁县妇联在职人员总编制5人,属于行政事业编。
昌宁县妇联机关2018年度收入合计125.6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4.54万元,增加原因是项目资金增加,年初结转结余资金10.3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5.28万元,占总收入的91.73%,与上年对比增加42%。
昌宁县妇联机关2018年度支出合计105.8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4.74万元,支出增加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增加,其中:基本支出84.19万元,占总支出的79.52%;项目支出21.68万元,占总支出的20.48%;项目支出与上年对比减少3.12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妇女儿童专项工作经费减少。
(2)绩效目标填报情况
2018年昌宁县妇联专项预算编制上报了“妇联组织专项工作经费”1个专项预算。2018年编制预算没有填报《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3)结余结转管理情况
2018年度本单位年末结余结转19.8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结转结余19.80万元(属于上级拨款专项工作经费,用作2019年相关工作开展),项目没有实施结束,作为结转资金,继续用于项目建设资金。
2.2018年度预决算执行管理情况
昌宁县妇联2018年预算执行中按项目实施进度申请和拨付项目资金。
3.2018年度财务管理和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1)昌宁县妇联财务制度健全。制定了办公设备采购、资产管理、会议及培训、差旅费报销、公务接待、日常事务报销等制度。做到及时、全面在政府网公开预算、决算。
(2)会计严格按《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会计法》,严格按相关制度及昌宁县妇联制定的各项规定进行核算。
(3)昌宁县妇联2018年政府采购额3.06万元(含办公电脑、打印机等耗材),严格按采购目录及管理办法进行采购。
(4)2018年固定资产总额16.96万元,当年新增3.06万元,资产处置账面原值0.74万元。从处置方式来看,报废处置0.00万元,占总处置金额0.00%;无偿调拨资产0.74万元,占总处置金额100%;出售/出让/转让资产0.00万元,占总处置金额0.00%;核销资产0.00万元,占总处置金额0.00%;其他资产0.00万元,占总处置金额0.00%。新增资产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报废资产严格履行报批程序。
(5)项目实施过程中,昌宁县妇联严格按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专项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昌政办发〔2003〕101号)文件、项目资金下达文件、项目实施方案批复实施。同时严格按县级报账制、政府采购制、决算审计制、绩效评价制等制度来管理;结合项目专项管理办法进行项目会计专项核算。
(四)被评价单位2018年度财政资金支出绩效情况
1.2018年度基本支出绩效
(1)行政运转保障
昌宁县妇联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8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5.31万元,减幅80.50%。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包含人员经费,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只是日常公用经费。日常公用经费减少,公车改革后本单位无公车,无公车运行费用。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邮电、水电、差旅、会议、培训、公务接待、公车改革补贴等。
(2)机关厉行节约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0.25万元,下降25.77%,减少原因是2018年度内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压减公务接待支出。
①因公出国(境)费。2018年度昌宁县妇联因公出国(境)0批次,经费支出0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
②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2018年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费用主要用于县外开会、培训的车辆燃油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项目申报、检查、验收工作及到乡镇检查调研指导工作等
③公务接待费支出。国内接待费支出0.72万元,比上年减少0.25万元,下降25.77%。2018年国内公务接待44批次,接待人次74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联系单位工作的检查、验收及外县考察学习发生的接待支出。
2.2018年度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
①资金绩效分配情况。开展县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4万元,儿童之家建设开支2万元,妇女之家建设开支2万元,妇女创业培训相关工作的开展支出8万元,青少年心理健康知识讲座开支2万元,留守妇女健康生活心理知识讲座支出2万元,妇女儿童维权志愿者培训相关开支0.68万元,农村妇女十九大宣讲开支1万元。
②资金计划及到位。2018年到位各级补助资金21.68万元,其中中央资金0万,省级资金21.68万,市级资金0万,县级预算资金到位0万元。
③资金使用。2018年支出21.68万元,主要用于妇联的实施项目运行支出,如: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办公业务培训费等。
(三)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昌宁县妇女联合会财务制度健全,制定了办公设备采购、会议及培训、差旅费报销、公务接待、日常事务报销等制度。
会计严格按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会计法及昌宁县妇女联合会制定的相关制度进行核算。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绩效评价既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增强资金绩效理念、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强化资金管理水平、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应当对预算支出情况开展绩效评价”的规定。
(四)自评指标体系(本部分为报告核心内容)
制定和完善了昌宁县妇女联合会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指标体系,详细情况见附件4《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自评组织过程
昌宁县妇女联合会接到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立即组织召“2018年财政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安排布置会”。项目分管领导、项目业务员、财务人员参加了会议,落实责任。会议当天就开始部门自评工作。查看、收集财务和项目资料,填制相关表格,撰写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一)投入情况分析
1.目标设定方面:2018年度有明确的工作计划和任务分工。工作计划与目标任务相符。自评分7分。
预算配置方面:财政供养人员控制率,编制5人,年末实有5人,无超编的情况。自评分8分,扣分0分。
(二)过程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方面:分别以预算调整率、支出进度率、资金结余率及“三公经费”控制率四个方面进行评价。一是预算调整率,由于上级下达的项目资金年初不纳入预算,所以年终有追加预算数,该项自评4分;二是支出进度率,部分项目资金支出进度缓慢,扣1分;三是资金结余率,由于2018年度项目资金结余19.80万元,但低于2017年的10.39万元,扣2分;预算执行方面综合评价得分11分,扣4分。
2.预算管理方面:分别以鼓励制度健全性、资金使用合规性及预算信息公开性和完整性三个方面进行评价。昌宁县妇女联合会财务制度健全,制定了办公设备采购、会议及培训、差旅费报销、公务接待、日常事务报销等制度。各项制度合规合法,并严格按制度执行。
会计严格按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会计法及昌宁县妇女联合会制定的相关制度进行核算。
资金使用合规合法,并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情况。按规定内容及时限进行2018年度预算公开,公开信息真实、完整、准确。综合评价12分。
3.资产管理方面:分别以管理制度加强性、资产管理安全性及固定资产利用率进行评价。2018年底,昌宁县妇女联合会固定资产16.96万元,严格按固定资产管理制度配置、登记、使用、管理及处置固定资产。综合评价3分。
(三)产出情况分析
主要是职责履行及年度工作完成情况,评价得分30分。
昌宁县妇女联合会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部门的关心帮助下,圆满完成2018年各项目标任务。
(四)效果情况分析
主要是履职效益情况,评价得分25分。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良好,群众及部门满意度高。(2018年度部门综合考核情况)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一)存在问题
1.县妇联人少事多,项目较少,向上争取资金数额较少。
2.财务人员专业知识有待提高
(二)整改情况
1.进一步加强项目及资金监督、管理、跟踪、问效工作,加强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加大项目储备及资金的争取力度,更好的为妇女儿童服务。
2.加强项目及财务知识学习,进一步规范项目及资金的管理、使用等相关业务操作。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经过对昌宁县妇联2018年度整体支出进行绩效评价,我们认为昌宁县妇联财政整体支出经济目标明确、责任分工有序、服务管理体系完善、可持续发展性强,财政支出应发挥的经济、社会、生态、文明等效益日趋显现。昌宁县妇联2018年度整体支出进行绩效评价得分96分,绩效档次综合评价结果为优。具体扣分项目如下:
预算执行方面:分别以预算调整率、支出进度率、资金结余率及“三公经费”控制率四个方面进行评价。一是预算调整率,由于上级下达的项目资金年初不纳入预算,所以年终有追加预算数,该项自评4分,扣1分;二是支出进度率,部分项目资金支出进度缓慢,扣1分;三是资金结余率,由于2018年度项目资金结余19.80万元,但低于2017年的10.39万元,扣2分;预算执行方面综合评价得分11分,扣4分。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项目实施过程中,昌宁县妇联严格按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专项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昌政办发〔2003〕101号)文件、项目资金下达文件、项目实施方案批复实施。同时严格按县级报账制、政府采购制、决算审计制、绩效评价制等制度来管理;结合项目专项管理办法进行项目会计专项核算;抓实财务管理工作。昌宁县妇女联合会确定了一名财务分管领导,会计和出纳;制定了办公设备采购、会议及培训、差旅费报销、公务接待、日常事务报销等相关规定;制定了业务报销流程及明确了责任;项目资金收支管理严格按照项目方案及项目管理办法操作。
六、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昌宁县妇女联合会在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中无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