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0-5-/2019-0619002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自评报告 | 发布日期 | 2019-06-19 |
文号 | 浏览量 |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云南省昌宁县气象局为中央直属财政全额拨款公益性事业单位,内设机构4个:气象台、办公室、减灾中心、局长办。现有国家编制职工6人,地方编制职工2人,临时工82人(临时工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人员80人,人工影响天气弹药仓库管理员2人)。承担国家和地方气象事业。主要开展大气探测、土壤湿度观测、天气预报预测、气象防灾减灾、人工影响局部天气等工作。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设立的绩效目标能够以量化或可衡量的指标反映资金使用的预期或可执行结果。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1094319.48元,均为基本支出,无项目。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40170.80元,占总支出的67.64%;商品和服务支出251560.68元,占总支出的22.99%,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02588.00元,占总支出的9.37%。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及县财政局的一切控制制度办理相关业务,严格执行县委、县政府关于历行节约的规章制度,先后出台了《云南省昌宁县气象局大额资金使用与管理办法》、《云南省昌宁县气象局接待费管理办法》、《云南省昌宁县气象局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等。同时认真对照相关规定,进一步落实绩效管理责任,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绩效目标的设置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绩效表现情况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使用是否有效,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二)自评指标体系
本单位主要参考《昌宁县财政局关于开展昌宁县2019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昌财发【2019】91号)附件4中的指标体系,该体系从投入、过程、产出、效果四方面设置了包括目标设定、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资产管理、职责履行、履职效益等评价指标,将完成实绩与目标值逐一比对,评价得分采用百分制,综合得分采用加和法,具体根据三级指标的评分标准得出各项评价标准分值,再简单相加。各项指标计算方法包括:因素分析法、比较法、完成比率法、问卷调查法、访谈法、现场调查等。
(三)自评组织过程
成立了自评小组,实施了询问、检查等必要的工作程序并审阅项目资料和资金下达文件、抽查会计记录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会计账簿等相关会计资料、复核预决算报表及编制依据。获取的资料和证据是充分,实施的工作方法和程序是适当。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一)投入情况分析
1、绩效目标是否设立:根据绩效目标是否设立、是否充分等情况进行评价打分。绩效目标用以反映和考核整体绩效目标与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的相符性情况。
2、绩效目标准确性:根据①是否将整体的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②是否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③是否与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④是否与本年度预算资金相匹配。
(二)过程情况分析预算执行
1.前期准备
成立自评小组;
2.组织实施
按自评标准逐一进行打分,分析实施情况。
(三)产出情况分析
主要是职责履行及年度工作完成情况,评价得分30分。
气象局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关心帮助下,圆满完成2018年各项目标任务。年度考核等次评定为达标。
(四)效果情况分析
主要是履职效益情况,评价得分25分。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良好,群众及部门满意度高。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需进一步加强制度性建设,促进绩效结果运用;进一步落实绩效管理责任,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在以后预算执行过程中,运用结果及时掌控资金使用情况,有效预防及纠正偏离预算绩效目标的行为。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需进一步加强制度性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促进绩效结果运用。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