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0-5-/2019-0618005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自评报告 | 发布日期 | 2019-06-18 |
文号 | 浏览量 |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主要职能
(1)负责县委政策研究室、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和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事务;承担县委有关经济社会、党的建设和县委、县人民政府相关重要政策文件、农村工作等重要政策、重要会议、领导讲话、工作部署等文稿的起草和修改;筹备县委农村工作会议。
(2)围绕县委、县人民政府的中心工作,对本县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农村工作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建议;组织和参与研究制定本县的中长期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及对策措施;综合分析研究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态势,提供县委、县人民政府决策参考;研究国际、国内和省、市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及其对本县的影响,收集、整理周边县区情况和分析信息资料,提供领导借鉴。
(3)围绕县委、县人民政府的重点调研课题,组织、联络、协调各有关部门共同开展调查研究;做好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农村工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涉农部门的综合协调工作。
(4)统筹协调有关方面提出的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工作方案和措施;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县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研究处理有关方面提出的重要改革事项及相关请示,向领导小组提出建议;收集汇总有关改革问题的信息资料;联系有关研究机构和专家学者就改革重要问题进行研究和咨询;负责领导小组的值班联络、会议组织、简报编印、资料管理等工作。
(5)统筹协调县级涉农部门的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拟定全县新农村建设战略和规划,组织有关涉农部门研究全县新农村建设工作政策,参与研究全县涉农重大政策;组织领导、统一管理、综合协调、具体指导和督促检查全县新农村建设工作;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围绕国家、省、市、县的部署和要求开展新农村建设调研工作,适时对“三农”重要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及时了解和反映全县“三农”工作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调查研究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重大涉农课题,为县委、县人民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和依据;配合有关部门指导、督促和检查农村劳动力转移、农村对外开放、农业招商引资、村级集体组织建设工作;拟定全县新农村建设工作计划,组织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学习培训,负责新农村建设指导员驻村的日常服务、指导、总结考核、评选表彰、总结经验、宣传典型工作。
(6)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情况
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政策研究室,为党委工作部门,正科级,加挂中共昌宁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昌宁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本年无变动。
3.人员情况
中共昌宁县委政策研究室编制总数20名,其中行政编制7名、待消化暂定编制数10名,工勤编制3名。领导职数5名:主任1名(正科级)、副主任4名(副科级,其中1名兼任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实有在职人数14名,公务员11名,工勤人员3名。其中:主任1名(正科级),副主任3名(1名享受主任科员待遇、2名副科级),主任科员3名。退休人员8名,遗属5名。
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副主任由4名变化为3名,主任科员由2名变化为3名,原因是领导职数整改,副主任兼任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1名(实职正科)调整为主任科员。退休人员9名变化为8名,年内死亡1名。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2018年预算:工资福利支出1654316.4元,商品服务支出209371.94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遗属补助)6240元。
工资福利支出用于保障干部职工正常工资发放。
商品和服务支出用于保障日常办公需要。
遗属补助用于兑付遗属补助。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18年收入:20131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31856.01元;2080505养老保险缴费218848.8元;2080506职业年金缴费10524.72元;2080801死亡抚恤186977.2元;2130701一事一议补助100000(上年结转)。
2018年支出:20131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31856.01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736037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89494.01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325元);2080505养老保险缴费218848.8元;2080506职业年金缴费10524.72元;2080801死亡抚恤186977.2元;2130701一事一议补助100000(上年结转)。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建立完善了部门预算管理内控:一是领导重视,由主要领导亲自牵头、亲自落实,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做好总体部署、部门协调、进度跟踪等工作;二是明确职责,强化制度落实。明确责任,按照内控管理要求,重新对岗位职责进行梳理,做到了分管明确化,岗位清晰化,责任具体化,切实增强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和履职意识。三是加强监督,立行立改。加大对内部控制相关工作进展情况监督检查,不断发现问题、改进问题,及时协调解决问题。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切实增强单位资金使用的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
(二)自评指标体系
1、“投入-绩效目标设定-绩效目标准确性”指标:绩效指标不够清晰、细化、不可衡量,扣1分;
2、“过程-预算执行-‘三公经费’控制率”指标:扣1分;
3、“效果-履职效益-经济效益”指标:未达到100%,扣1分;
4、“效果-履职效益-社会效益”指标:未达到100%,扣1分;
以上共计扣分4分。
(三)自评组织过程
成立了自评小组,实施了询问、检查等必要的工作程序并审阅项目资料和资金下达文件、抽查会计记录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会计账簿等相关会计资料、复核预决算报表及编制依据。获取的资料和证据是充分的,实施的工作方法和程序是适当的。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一)投入情况分析
绩效目标设定:
1.绩效目标是否设立:据绩效目标是否设立、是否充分等情况进行评价打分。绩效目标用以反映和考核整体绩效目标与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的相符性情况。2.绩效目标准确性:根据①是否将整体的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②是否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③是否与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④是否与本年度预算资金相匹配等情况进行评价打分。
预算配置:
1.财政供养人员控制率:以100%为标准。财政供养人员控制率≦100%,计2分;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财政供养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在职人员数:实际在职人数,以财政确定的决算编制口径为准。2.“三公经费”变动率:“三公经费”变动率≦0,计2分;“三公经费”>0,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100%。3.重点支出安排率:重点支出安排率≥90%,计2分;80%(含)-90%,计1.5分;70%(含)-80%,计1分;60%(含)-70%,计0.5分;低于60%不得分。重点支出安排率=(重点项目支出/项目总支出)×100%。重点项目支出:指本重点工作支出。项目总支出:年度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总额。4.预算安排是否符合履职目标:根据预算安排是否符合履职目标情况进行评价打分。履职目标以“三定”方案为准。
(二)过程情况分析
预算执行:
1.预算调整率: 预算调整率=0,计4分;0-10%(含),计1.5分;11-20%(含),计1.5分;21-30%(含),计1分;大于30%不得分。预算调整率=(预算调整数/预算数)×100%。预算调整数:在本年度内涉及预算的追加、追减或结构调整的资金总和(因落实国家政策,发生不可抗力、上级或本级党委政府临时交办而产生的调整除外)。2.支出进度: 每发生一个项目未按进度要求完成资金下达的扣1分,扣完为止。3.资金结余: 无结余,3分;有结余,但不超过上年结转,2分;结余超过上年结转,不得分。4.“三公经费”控制率: 以100%为标准。三公经费控制率≦100%,计4分;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
预算管理:
1.管理制度健全性: ①已制定或具有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1分;②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2分;③相关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1分。2.资金使用合规性: ①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②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③重大项目支出按规定经过评估论证;④支出符合预算批复的用途;⑤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以上情况每出现一例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扣完为止。3.预决算信息公开性和完整性: ①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1分;②按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1分;③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1分;④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完整,1分;⑤基础数据信息和汇集信息资料准确,1分。
资产管理:
1.管理制度健全性: ①已制定或具有资产管理制度;②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③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2.资产管理安全性: ①资产保存完整;②资产配置合理;③资产处置规范;④资产账务管理合规,帐实相符;⑤资产有偿使用及处置收入及时足额上缴;以上情况每出现一例不符合有关要求的扣1分,扣完为止。3.固定资产利用率: 每低于100%一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为止。固定资产利用率=(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所有固定资产总额)×100%。
(三)产出情况分析
职责履行:工作目标完成情况:根据履行职责和年度工作计划完成情况进行评价打分。履行职责情况,年度工作计划完成情况。
(四)效果情况分析
履职效益:
根据实际或未来以及可能产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进行客观、综合的评定。
1.经济效益,2.社会效益,3.生态效益,4.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是指履行职责而影响到的,群体或个人,一般采取社会调查的方式。此项评价分值≥90计7分;≥80,<90计4分;≥60,< 80计2分;<60计0分。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1、量化并细化相应的绩效指标,以进行更准确、更完整的预算编制。
2、加强项目管理和实施中各个环节工作人员的执行力及业务能力,例如:申请资金、项目报账、与实施单位沟通等工作效率和能力。选择合作实施单位时进行多方位考察,以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及时完成项目建设。
3、严格按照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使用财政资金,资金支出按照严格的审批程序和手续进行,重大项目支出应按规定进行评估论证,支出符合预算批复的用途,不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
4、严格执行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做到资产保存完整、配置合理、处置规范、账务管理合规、账实相符、资产有偿使用及处置收入及时足额上缴。
5、单位领导及财务人员加强财务法律、法规学习。
6、往来款项要及时清理、及时报账、结余资金及时按相关规定交回财政。
7、“三公经费”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一是使干部职工的行为趋向于组织目标;二是建立完善相关制度;三是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在整体考核中。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是领导重视,由主要领导亲自牵头、亲自落实,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做好总体部署、部门协调、进度跟踪等工作;二是明确职责,强化制度落实。明确责任,按照内控管理要求,重新对岗位职责进行梳理,做到了分管明确化,岗位清晰化,责任具体化,切实增强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和履职意识。三是加强监督,立行立改。加大对内部控制相关工作进展情况监督检查,不断发现问题、改进问题,及时协调解决问题。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