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0-5-/2019-0618003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自评报告 | 发布日期 | 2019-06-18 |
文号 | 浏览量 |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耈街彝族苗族乡位于昌宁县东北部,距县城71公里,地处东经99°39′15″—99°51′40″,北纬24°52′00″—25°07′28″之间,跨经度12′25″,纬度15′28″。东与本县珠街乡山水相连;南与临沧市凤庆县诗礼乡毗邻;西与本县的漭水镇隔江而治;北和大理州永平县水泄乡划河为界。最高海拔2857.6米,最低海拔1100米,全年平均降雨量1250毫米左右。全乡国土面积358平方公里,土地总面积555786.3亩,耕地面积39977亩(常耕地),其中水田4416亩,旱地35561亩。2018年末,全乡辖11个村175个村民小组7700户,总人口23744人。有建档立卡贫困户1576户6096人,其中已脱贫1457户5700人,未脱贫119户396人。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部门绩效管理水平,强化支出责任,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成立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谢 斌 乡人民政府乡长
副组长:辉丽华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成 员:丁 平 乡财政所所长
苏红洲 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李先德 乡林业服务中心主任
蒋 晓 乡财政所统管会计
王绍军 乡财政所专户会计
李 娜 乡财政所资金会计
李玲君 乡项目办工作人员
李剑波 乡人民政府报账员
李致刚 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报账员
张同荣 乡林业服务中心报账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财政所,由辉丽华副乡长担任办公室主任,根据《昌宁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昌财发〔2019〕91号)文件精神对耈街乡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情况进行绩效评价。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耈街乡2018年部门收入2011.0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18.07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93万元。部门支出2607.0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03.03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104.04万元。结余258.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余209.6万元,政府性基金结余49.26万元。
(四)总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60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00%,按税种分类为:增值税15.53万元,企业所得税0.21万元,个人所得税0.83万元,资源税0.52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1.1万元,印花税0.71万元,土地增值税0.11万元,车船税0.98万元,契税0.75万元,烟叶税1596.65万元(4.9万担),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42.61万元。
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18.07万元(财政拨款列支数1895.07万元;财政权责发生制列支数23万元),为年初预算1167.21万元的164.33%,增支750.86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73.94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7.9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0.5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9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万元,农林水支出340.69万元;按支出经济类分类为:工资福利支出82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82.0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54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355万元,其他支出5万元。
收支平衡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6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928.53万元(体制补助收入1129万元,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180万元,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176.07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443.46万元),收入合计5588.5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18.07万元,上解支出3670.46万元(离退休经费155.29万元,教育经费2176.68万元,卫生经费305.94万元,住房公积金247.17万元,村干部养老保险41.78万元,医疗保险281.38万元,农村特困供养金及孤儿生活补助上解130.87万元,烤烟上解331.35万元),支出合计5588.53万元。收支相抵,预算平衡。
完成政府性基金上级补助收入93万元。
完成政府性基金支出93万元(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五)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1.预算编制
编制的总原则:一是坚持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二是坚持依法理财、统筹兼顾、勤俭节约;三是坚持量力而行、讲求绩效、收支平衡。预算编制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并向社会公开公示。
2.预算执行
一是强化收入组织措施,加强对重点税源的监控和管理,做到重点工程项目已实现的税收应收尽收。加大税收稽查力度,清缴历年旧欠,杜绝新欠。完善房屋出租、个体工商户等税收征管办法,有效挖掘增收潜力;二是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按进度、按程序拨款;三是严格项目管理,资金拨付做到专款专用。
3.预算调整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要求进行预算调整,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
4.决算
在每一预算年度终了后根据年度资金收支情况编制本年度部门决算、总决算,编制决算草案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做到收支数额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决算草案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并向社会公开公示。
5.监督
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对本级预算、决算进行监督。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昌宁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昌财发〔2019〕9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的管理,强化财政支出绩效理念,提升部门责任意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社会公共事业发展。
(二)自评指标体系
本次绩效自评指标分为四大类,总分100分,分别是投入指标15分、过程指标30分、产出指标30分、效果指标25分。每一大类指标又明细划分到二级指标、三级指标,具体明细如下:
1.投入指标
投入指标的二级指标是目标设定(7分)和预算配置(8分)。
目标设定的三级指标为绩效目标是否设立(3分),本指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与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的相符性情况;绩效目标准确性(4分),本指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预算配置的三级指标为财政供养人员控制率(2分),本指标考察在职人员数量控制情况,财政供养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三公经费”变动率(2分),本指标用以考核部门对控制重点行政成本的努力程度,“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100%;重点支出安排率(2分),本指标用以考核部门对履行主要职责或完成重点任务的保障程度,重点支出安排率=(重点项目支出/项目总支出)×100%;预算安排是否符合履职目标(2分),本指标用以考核部门预算安排符合履职目标情况。
2.过程指标
过程指标的二级指标是预算执行(15分)、预算管理(12分)、资产管理(3分)。
预算执行的三级指标为预算调整率(3分),本指标用以考核部门预算的调整程度,预算调整率=(预算调整数/预算数)×100%;支出进度(4分),本指标用以考核部门预算支出的及时性和均衡程度;资金结余(4分),本指标用以考核部门对本年度结转结余资金的实际控制程度;“三公经费”控制率(4分),本指标用以考核部门对“三公经费”的实际控制程度。“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
预算管理的三级指标为管理制度健全性(4分),本指标用以考核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事业发展的保障情况;资金使用合规性(4分),本指标用以考核部门使用预算资金是否符合相关的预算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预决算信息公开性和完整性(4分),本指标用以考核部门使用预算资金是否符合相关的预算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
资产管理的三级指标为管理制度健全性(1分),本指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资产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社会发展的保障情况;资产管理安全性(1分),本指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资产安全性运行情况;固定资产利用率(1分),该指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程度。固定资产利用率=(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所有固定资产总额)×100%。
3.产出指标
产出指标的二级指标为职责履行(30分),三级指标为工作目标完成情况(30分),该指标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行职责和年度工作计划完成情况。
4.效果指标
效果指标的二级指标为履职效益(25分)。三级指标为经济、社会、生态效益(15分),该指标考核部门履行职责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10分),该指标考核部门履行职责产生的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情况。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是指履行职责而影响到的,群体或个人,一般采取社会调查的方式。
(三)自评组织过程
1.前期准备
本次绩效评价采取单位自评方式,成立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结合评价内容,明确评价组织实施方式,确定评价目的、任务、依据、评价时间及要求等各方面的情况,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扎实开展本次自评工作。
2.组织实施
按照上级下达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自评小组针对2018年我乡绩效目标设定、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资产管理、职责履行、履职效益等各项情况进行分析评价。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通过自评分析,耈街乡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总分92分,分别是投入指标13分(总分15分,得分13分),过程指标24分(总分30分,得分24分),产出指标30分(总分30分,得分30分),效果指标25分(总分25分,得分25分)。
(一)投入情况分析
通过自评分析,耈街乡乡2018年投入指标13分(总分15分,得分13分,被扣2分),分别是绩效目标是否设立(总分3分,得分3分),根据2018年年初人代会工作报告上明确的工作目标,严格开展、实施、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绩效目标准确性(总分4分,得分3分),扣分原因是绩效目标不够细化;财政供养人员控制率(总分2分,得分1分),扣分原因是2018年决算取消工勤编,但实际含工勤人员;“三公经费”变动率(总分2分,得分2分),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数为66.3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决算数为33.38万元,在2017年基础上压缩32.92万元;重点支出安排率(总分2分,得分2分),2018年所有项目都纳入重点项目进行管理,严格项目审批程序;预算安排是否符合履职目标(总分2分,得分2分),预算安排符合履职目标。
(二)过程情况分析
2018年耈街乡过程指标24分(总分30分,得分24分,被扣6分)。得分情况明细如下:
一是预算调整率(总分3分,得分3分),2018年预算调整收入不变,基本支出有所调增,主要是财政政策性工资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有所追加(工资提标所致),但本年度预算未进行除政策以外的相关事项调整;二是支出进度(总分4分,得分1分),扣分原因是2018年栗木村养老互助站建设、金马穆家活动场所建设,水炉小厂居民文化活动场所建设三个项目未按进度要求完成,该项扣3分;三是资金结余(总分4分,得分2分),2017年末资金结余869.49万元,2018年资金结余258.86万元,2018年末有资金结余,但不超过2017年末的结余,所以扣2分;四是“三公经费”控制率(总分4分,得分4分),2018年“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43万元,决算数33.38万元,决算数不超过预算数;五是预算管理制度健全性(总分4分,得分4分),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预算管理制度、现金管理制度等,各项工作开展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制度执行;六是资金使用合规性(总分4分,得分4分),各项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七是预决算信息公开性和完整性(总分4分,得分4分),严格按照《预算法》进行预决算公开;八是资产管理制度健全性(总分1分,得分0分),扣分原因是在建工程中有两个项目(分别是乡机关厨房建设项目和耈街乡便民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已完工但没有转入固定资产管理;九是资产管理安全性(总分1分,得分1分),资产保存完整、处置规范、账实相符;十是固定资产利用率(总分1分,得分1分),资产配置、使用合理有效、无闲置固定资产。
(三)产出情况分析
2018年工作目标完成情况30分(总分30分,得分30分)。201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同步小康、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关键之年。耈街乡人民政府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和乡党委的决策部署,带领全乡广大干部群众聚焦主题,凝心聚力,攻坚克难,乘势而上,书写了新时代耈街经济社会跨越发展的奋进之笔。
(四)效果情况分析
2018年效果情况分析25分(总分25分,得分25分),其中工作完成的经济、社会、生态效益15分(总分15分,得分15分),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10分(总分10分,得分10分)。
1.经济效益。2018年,完成农村经济总收入45160万元,比2017年的41049万元增4111万元,增长10%;实现农民人均所得10766元,比2017年的9787元增979元,增长10%;固定资产投资26255万元,比2017年的10600万元增15655万元,增长147.69%;现价工业产值16059万元,发展水平保持在合理区间。农商行存款余额21492万元,贷款余额14822万元、同比增长13.86%;发放贷款1590笔9329万元,其中:小额扶贫贷款260笔1300万元、创业失业贷款116笔1160万元、危房改造贷款3笔18万元、农户小额贷款1194笔5984万元、抵押贷款17笔867万元,涉农贷款达90%以上,金融服务全乡经济能力不断提升。
2.社会效益。加大民生投入,办好为民利民实事,一批群众关注的民生实事得到有效解决。兑付各类民政救助资金675.13万元,受益7783人次;兑付各项惠农补贴838.88万元,受益6022户。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14102人,参保率98.99%,收取保费99万元,兑付养老保险金544.31万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22838人,参保率98.41%,筹资411.084万元,享受报销1484.72万元,受益91393人次。农村劳动力实用技术培训1140人次、培训率达90%以上,转移农村劳动力5928人次;兑付退耕还林政策补贴等各类林政资金452.19万元;河长制工作深入开展,26条河流、3座水库、3个水塘、8条沟渠实现河长制管理全覆盖。发放各类中小学生补助资金380余万元,惠及学生7919人次;投资1158.47万元,新建和提升改造一批教育教学设施;幼儿在园在班471人,小学生在校1540人,中学生在校734人,九年义务教育入学率和巩固率均达100%。各项教学指标均完成或超额完成,积分排名位居全县前列。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建设持续推进,村(社区)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和乡村医生配备率均达100%,乡卫生院顺利通过国家级中医药示范单位验收;全面“两孩”政策服务落实率达90%,兑付计生奖扶资金39.73万元。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全力提升,各类文化活动精彩纷呈,广播电视覆盖率达100%,全乡呈现民族文化大繁荣大发展的可喜局面。
3.生态效益。紧跟全域旅游示范县建设步伐,旅游模式从景点旅游向全域旅游转变。投资420万元修建老街子、大水塘、汪家箐等传统古村落,打造山村旅游新景点;投资150余万元新建耈街乡民族文化广场、土皮太彝苗文化长廊,深度挖掘民族文化;投资50余万元修缮耈街集镇、新厂集镇路灯设施,“点亮”耈街旅游夜市场;投资10万元编撰苗族文化课外读本,保护传承苗族文化;耈街乡第一届“春节苗族打歌暨芦笙歌舞会”、“彝乡端午”主题集会等一批彝苗文化盛会相继举办,接待游客8万余人次。“沧江8号”游船投放开启水上旅游新篇章,携苗族同胞外出保山学院、保山礼涵纯绣等地交流非物质文化传承保护经验,筑牢彝苗文化传播与保护基础。
4.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我乡牢固树立“稳定是第一责任”的理念,抓实综治维稳工作,“平安乡镇”创建成效明显,群众安全满意度大幅提升。巩固提升“6995”信息服务能力,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体系。2018年,摸排涉黑涉恶线索20余条,查处涉恶案件2起;破获刑事案件1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5人,查处行政案件37起,处理违法人员68人;淘汰黄标车27辆、淘汰率100%;调处矛盾纠纷64件,调处率100%;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扎实推进,工矿企业、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等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取得新成效,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高度重视残疾人、老龄人和妇女儿童工作,积极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参与经济建设,统计、移民、民族宗教、档案、邮政、武装、通信等工作取得新成绩。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计划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绩效目标不够细化,没有设定单独的绩效目标,仅按照全乡工作计划来设定目标任务,未根据总体的绩效目标按照部门职能进行清晰的细化绩效指标;二是部分项目未如期开工、在建项目进度缓慢,部分项目资金支出未达到时序进度,导致年末存在结转结余资金;三是资产管理有待加强,“在建工程”项目已完工决算,但未转入固定资产管理;四是财务管理水平有待提升。
(二)下一步整改计划
一是加强预算管理和绩效目标管理。严格预算执行,强化资金绩效评价,进一步完善部门预算管理制度,量化并细化相应的绩效指标,以进行更准确、更完整的预算编制,提高预算支出执行的及时性、均衡性和有效性。提高“三公经费”预算完整性,从源头上加强监管。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严格执行“三公经费”预算,杜绝超预算或无预算支出。
二是加强项目监督,规范资金管理。每一个项目指定专人对其进行跟进,实施定期或不定期的现场检查和监督,及时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保证工程质量,并且对项目资料进行收集、分类、整理、归档,专项管理。严格根据项目实施进度拨付资金,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做到专款专用。
三是严格按照国有资产监管的各项规定,认真对单位的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工作进行规范。在资产购建过程中,坚持先审批后采购的原则,按相关规定及时验收入库、登记入账。在资产使用、财务管理的过程中,严格监督资产的使用,坚持“谁使用谁负责、谁失误谁负责”的原则,将资产的使用、保管及财务管理的责任明确到个人。在各单位年末决算后,及时对资产管理、财务管理情况进行内部清查,对于已超过使用年限无法使用的固定资产将严格按照资产处置的相关程序进行报废处理,做到账实相符、账表相符、账账相符。
四是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审批程序,完善资金管理制度,理顺财务、帐务处理流程,做到各项支出合规、合理、合法。其次是定期对财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熟悉掌握各种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知识,进一步规范单位内部的财务管理制度。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绩效自评工作完成后,耈街乡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及时整理、归纳、分析绩效评价结果,将评价结果反馈给各部门及各单位,作为改进预算管理和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各部门及各单位根据绩效评价结果,改进管理措施,完善管理办法,调整和优化本部门预算支出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对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确保更好的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既是一项解决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与效率问题的改革举措,也是一项完善公共财政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绩效评价可以对部门整体投入、支出及产生的最终效果进行客观、公正的衡量比较和综合评估,以便制定更完善的管理体系,较好的完成各项工作目标。耈街乡2018年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首先通过绩效自评,填写自评指标体系评分表,形成自评报告上报上级主管部门;然后由财政部门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再评价,对自评结果与实际情况出入较大或绩效较差的单位或部门在下一年度财政资金预算安排上从严、从紧,问题严重的进行绩效问责;最后部门根据第三方评价中反映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将结果应用于以后的工作中。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
2019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