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0-5-/2019-0613002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自评报告 | 发布日期 | 2019-06-13 |
文号 | 浏览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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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昌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昌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十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十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昌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公开09表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详见附表公开10表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详见附表公开11表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公开12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昌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在本行政区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领导或主持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召集县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监督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撤销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人大主席团的不适当的决议;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副县长的个别任免。在县长和人民法院院长和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从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代理人选;决定代理检察长,须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根据县长提名,决定本级人民政府局长、主任、科长的任免,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按照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任免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免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撤销个别副县长的职务;决定撤销由它任命的本级人民政府组成人员和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院的职务;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决定授予地方的荣誉称号。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是严格程序依法履职。审议批准了《昌宁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昌宁生物资源加工工业园区田园片区基础设施PPP项目财政支出责任纳入年度预算的议案》,有力推动了一批重大项目的顺利实施;审议通过《昌宁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提前下达和使用2019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额度的议案》,为有效防范政府债务风险,推动全县经济社会跨越发展打下坚实基础。始终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有机统一,认真执行任前法律考试、审议表决、履职承诺、宪法宣誓等制度,更好地促进被任命人员忠诚履职尽责。二是围绕中心依法监督。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2019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18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审查和批准2018年县本级财政决算和有关预算调整方案,启动预算联网监督工作;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以来代表所提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县人民政府关于殡葬改革工作、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环境状况和环境目标完成情况、少数民族文化传承与保护工作开展情况;县人民法院关于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对县工信局进行工作评议。组织县人大代表对昌保高速公路建设情况进行视察。针对代表活动没有阵地,群众监督代表履职没有平台的问题,常委会及时向上争取项目资金450000.00元,严格按照“有固定场所、有统一牌子、有公示栏、有制度、有台账、有办公设备、有活动”的“七有”标准,对人大代表活动阵地进行规范化建设,实现13乡镇124个村(社区)全覆盖,1021名四级人大代表履职情况全部上墙,及时发放“五簿一册”台账,年终提供代表履职档案,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昌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昌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2人。其中:行政编制2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5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5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3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0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7969003.5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969003.59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800429.12元,下降9.13%,主要原因即:一是工资福利支出减少818018.72元;二是代表履职能力提升增加450000.00元;三是改善基层办公条件减少40000.00元;四是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减少343509.3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7519003.59元。其中:基本支出7439003.59元,占总支出的98.94%;项目支出80000.00元,占总支出的1.0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与上年持平。与上年对比减少1370429.12元,下降15.42%,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人员经费和机关运行经费减少1330429.12元,改善基层人大办公条件项目支出减少400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439003.59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330429.12元,下降15.17%,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人员经费和机关运行经费减少。一是人员经费支出5510193.94元,即30101基本工资1627356.00元、30102津贴补贴2082753.00元、30103奖金732215.00元、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55934.60元、30109职业年金缴费85961.60元、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48728.16元、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25644.80、其他社会保险缴费35487.48元、遗属生活补助16113.30元,占基本支出的74.07%;二是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928809.65元,即30201办公费406251.94元、30205水费7585.80元、30206电费7503.08元、30211差旅费150584.00元、30215会议费764264.37元、30217公务接待费13319.00元、30226劳务费42615.14元、30228工会经费77736.32元、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5000.00元、30239其他交通费用353950.00元,占基本支出的25.9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改善基层人大办公项目专项经费支出8000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0000.00元,下降33.33%,主要原因是改善基层人大办公项目减少。通过项目的实施,完成村镇(乡)两级人大代表之家、人大代表工作联络站,达到“有固定场所、有统一牌子、有公示栏、有制度、有台账、有办公设备、有活动”的“七有”标准,市县镇(乡)三级人大代表履职情况全部上墙,完善代表履职档案,架起代表与选民之间的“连心桥”,形成反映社情民意的“直通车”,搭建履职能力提升的“加油站”,进一步健全代表履职活动平台,发挥基层人大职能优势,支持基层人大有效行使职权,做好各项工作创造必要条件。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519003.5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减少1370429.12元,下降15.42%,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和机关运行经费减少1330429.12元,改善基层人大办公条件项目支出减少400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519293.9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70%。主要用于2010101行政运行5225343.47元;2010104人大会议1082182.51元;2010108代表工作131768.01元;2010199其他人大事务80000.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25336.6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2%。主要用于20805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589849.16元(即: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55934.60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3914.56元);208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487.48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374372.9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8%。主要用于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248728.16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125644.8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17145.00元,支出决算为118319.00元,完成预算的54.4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支出决算为105000.00元,完成预算的48.35%;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决算为13319.00元,完成预算的6.13%。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规范节约。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141137.33元,下降54.4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43561.33元,下降29.3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97576.00元,下降87.99%。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规范节约。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5000.00元,占88.74%;公务接待费支出13319.00元,占11.2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500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0500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人大视察、调查、执法检查、脱贫攻坚“三深入”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3319.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331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4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各级人大的相关调研、视察、执法检查和服务基层人大代表等开展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昌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28809.65元,与上年对比减少 343509.30元,下降15.12%,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减少401512.49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43561.33元、手续费减少165.00元、水费增加5288.40元、电费增加3813.87元、差旅费减少10175.00元、维护(修)费减少25400.00元、会议费增加264109.57元、公务接待费减少97576.00元、劳务费增加14445.14元、工会费减少2776.46元、行政交通补助费用减少50000.00元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28809.65元,用于30201办公费406251.94元;30205水费7585.80元;30206电费7503.08元;30211差旅费150584.00元;30215会议费764264.37元;30217公务接待费13319.00元;30226劳务费42615.14元;30228工会经费77736.32元;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5000.00元;30239行政交通补助费用35395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昌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部门资产总额1822980.34元,其中,流动资产764679.53元,固定资产1058300.8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442051.46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759626.09元,固定资产减少2201677.55元(减少原因是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与上年持平,在建工程与上年持平,无形资产与上年持平,其他资产与上年持平。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1822980.34 | 764679.53 | 1058300.81 | 641841.71 | 39737.50 | 0 | 376721.60 | 0 | 0 | 0 | 0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公开09表
(二)项目绩效自评报告(表)
详见附表公开10表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详见附表公开11表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公开12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本部门不涉及专用名词解释。
监督索引号53052400110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