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526410-5/20261108-00001 发布机构 昌宁县财政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6-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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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昌宁县卡斯镇2025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加强党的建设。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推进本镇机关及辖区内各村、各类组织党建工作,指导村级工作,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村级治理,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

(二)促进经济发展。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本辖区内经济社会发展、国土空间等各项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推进乡村振兴、城乡建设管理、人居环境提升、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管理和利用,推动镇、村高质量发展。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乡村经济发展水平,增加村民收入。

(三)强化公共服务。组织实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和社会事务,落实教体文化、科技人才、卫生健康、食品安全、社会保障、民政优抚等方面相关政策。加强辖区内公共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健全完善镇、村两级政务服务体系。

(四)维护安全稳定。依法承担辖区内平安建设、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消防、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相关工作,保障辖区内公民和各类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推进网格化管理和服务,加强社会治安群防群治,健全完善信访和社会矛盾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依法履行法定及上级赋予的相关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统筹辖区内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五)实施综合管理。承担本镇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以及乡村振兴重大问题的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等职能。统筹协调财政财务管理、统计管理等工作。加强民族文化的保护传承,做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等工作。

(六)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党政内设机构,包括:党政综合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基层党建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退役军人服务站)、平安法治办公室。

3个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分别是:

1.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所)

2.综合行政执法队(政府专职消防队、消防工作站)

3.综合保障和技术服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为:昌宁县卡斯镇人民政府

纳入我部门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不一致。主要原因:昌宁县卡斯镇综合保障和技术服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综合行政执法队(政府专职消防队、消防工作站)、综合保障和技术服务中心不单独核算,纳入昌宁县卡斯镇人民政府统一核算。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73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3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4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3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5年末其他人员12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12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6人(离休0人,退休26人)。年末遗属15人。

车辆编制16辆,在编实有车辆12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5 年,卡斯镇始终坚持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紧扣发展第一要务、党建第一责任、民生第一导向、生态第一底线,统筹推进经济建设、党的建设、民生保障、生态保护各项工作,全镇经济实力稳步提升、党建引领坚强有力、民生福祉持续改善、生态环境不断优化,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显著成效。

(一)全力以赴拼经济,综合实力迈上新台阶。

坚持立足资源禀赋做强特色产业,经济运行稳中向好、质效齐升。财税保障能力持续增强,全年完成税收17189017.09元,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支出43677619.68元,向上争取资金26304000.00元,为各项事业发展提供坚实财力支撑;村集体经济发展提质增效,总收入达5040327.20.00元,经营性收入占比稳步提升。农业基础持续夯实,粮食作物播种6.2678万亩、产量23755吨,蔬菜、水果、香料烟、烤烟等特色产业规模壮大,产值分别达2.68亿元、1.27亿元、2822.98万元、3910万元;畜牧产业蓬勃发展,牛、猪、羊、家禽存栏出栏量稳步增长,肉类总产 14484.1吨,畜牧产值达4.2亿元,农业产业体系更加稳固。项目建设提速增效,申报实施卡斯镇龙潭村产业农民培育基地建设、2025年蔬菜温室大棚建设等产业发展类项目9个,卡斯镇邑林村闷沟村庄人居环境综合治理、卡斯镇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等人居环境类项目3个,卡斯镇龙洞村大园子自然村村庄道路建设、卡斯镇兰山村粮烟产业种植区引水灌溉等基础设施项目4个,配合推进高标准农田、大型灌区、水库扩建等重大项目,振兴基础不断夯实。招商引资成效显著,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建立6张资源清单,成功签约林下中药材、千亩芦笋种植等11个产业项目,为经济发展注入新动能。

(二)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党建引领作用充分彰显。

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保障高质量发展。思想政治建设持续深化,开展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2次,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2300余次,通过多元学习模式推动党的创新理论落地见效。基层组织基础不断夯实,优化“两新”组织党建覆盖,成立非公经济党支部,筑牢基层执政根基;加强村后备干部队伍建设,调整优化村“两委”10人,储备后备力量98人,高标准推进村“两委”换届,确保换届工作平稳有序。党风廉政建设纵深推进,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通报典型案例强化警示教育,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持续巩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三)坚守为民初心使命,民生福祉得到新提升。

始终以人民为中心,加大民生投入,兜牢民生底线,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公共服务优质高效,巩固“县管校聘”成果,缩小师资差距;推进健康卡斯建设,中心卫生院达标,11个村卫生所设中医室、3个建成“中医阁”,医疗服务能力持续提升。乡村振兴扎实推进,完善“1+7+11”工作体系,落实动态监测帮扶机制,消除返贫致贫风险94户258人;发放雨露计划资金632000.00元,坚持外出就业与就地就近就业并重,实现脱贫人口及三类对象劳动力转移就业3658人,发放省外务工交通补贴1725000.00元。社会救助精准有力,救助困难群众12737人次,发放各类救助资金9272568元,精准落实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等政策,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严守安全生产底线,聚焦重点领域排查整治,平安卡斯建设稳步推进。

(四)夯实绿色发展根基,生态环境展现新面貌。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全域推进环境整治与生态保护。环境整治常态长效,建立 “户送、村收、镇处置” 三级体系,推行 “定点 + 流动” 回收模式,有效治理农业面源污染;日处理生活垃圾 10 吨以上,建成污水处理设施 6 处,改建卫生户厕 302 座、自然村公厕 2 座,人居环境显著改善。林长制工作落地见效,构建“镇—村—护林员”三级管护体系,设立镇级林长13名、村级林长11名、护林员47名,常态化巡林守护林草资源。河长制工作走深走实,开展 APP 巡河 2256 次,整改交办问题 38 件,投入 1346 人次开展 “清河行动”,清理河道 76.5 公里、垃圾 43.83 吨,河道实现长效管护,爱河护河氛围日益浓厚。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5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昌宁县卡斯镇2025年度收入合计59138419.6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9018419.68元,占总收入的99.80%;其他收入120000.00元,占总收入的0.20%。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1921332.46元,增长58.9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1801332.46元,增长58.5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如债券资金支付的项目款部分、毛寨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项目、农村厕所革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邑林村先锋街子村庄污水收集管道建设工程、卡斯镇示范县建设项目、邑林村闷沟村庄人居环境综合治理项目、龙潭村果蔬农产品冷链服务等项目支出增加;其他收入增加120000.00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其他收入为光伏项目建设工作经费,上年度无其他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昌宁县卡斯镇2025年度支出合计59138419.68元。其中:基本支出16813913.33元,占总支出的28.43%;项目支出42324506.35元,占总支出的71.57%;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1921332.46元,增长58.90%。其中:基本支出减少80477.06元,下降0.4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医疗、生育等保险只缴纳至8月份,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减少等;项目支出增加22001809.52元,增长108.2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增加1411000.00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增加8672000.00元,其他政府性基金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增加13810800.00元等。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昌宁县卡斯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813913.33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5423781.47元,占基本支出的91.7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390131.86元,占基本支出的8.2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昌宁县卡斯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2324506.35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1.基础设施类项目经费40780800.00元,主要用于卡斯镇土地增减挂钩提质改造,毛寨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项目,龙潭芒尾自然村2021年农村厕所革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邑林先锋街子村庄污水收集管道建设,龙潭大泺部自然村公厕建设,广邑村“兰山火腿”手工腌制传承项目,邑林村闷沟村庄人居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兰山村粮烟产业种植区引水灌溉项目,龙潭村产业农民培育基地建设,大水平九甲梅花鹿养殖示范园建设,昌宁县卡斯镇示范县建设,龙潭村等2个村甘蔗脱叶及青贮饲料存储项目,客邑村农产品分选包装生产线建设,卡斯村蔬菜种苗培育基地建设,2025年昌宁县卡斯镇龙潭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龙潭村果蔬农产品冷链服务中心项目,卡斯镇2025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卡斯镇垃圾填埋场防洪沟渠修复建设,龙洞村岩子脚防洪排水沟渠建设,债券资金支付的项目款部分等;

2.生活补助类项目经费576237.35元,主要用于三支一扶人员工资、绩效、保险,2025年活人墓拆除奖励资金,2024年临时救助备用金补助,2025年8-11月原大队补助,四职、委员岗工资,遗属补助,2025年农村及城镇无业居民独生子女保健费,离退休党支部人员补助等;

3.委托业务费项目经费80000.00元,主要用于昌宁县卡斯镇集镇污水综合治理项目设计服务费;

4.专用材料、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及劳务费项目经费68280.00元,主要用于护林员天然林、公益林补助,2023、2024年防疫经费;

5.办公费项目经费259748.00元,主要用于卡斯镇宗教活动场所五进改造,斯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电脑耗材及维修,2024年开展群众文化活动办公用品费,2024年7月-2025年6月月融乐广场露天电影放映费,2024年全国“四季春晚”舞台搭建费,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广告制作费,2025年驻村第一书记和乡镇工作队长工作经费,光伏项目建设工作经费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昌宁县卡斯镇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3677619.6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3.86%。与上年相比增加7634632.46元,增长21.18%,完成年初预算的248.8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385127.4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49%,完成年初预算的101.07%。主要用于发放行政事业人员工资、支付2024年优秀干部职工奖金、临时人员工资保险公积金、工会经费、原大队补助、宗教活动场所五进改造款、差旅费、伙食费、接待费、电费、网络通讯服务费、办公用品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机关及事业单位正常运转及相关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待遇政策性增资,造成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小幅超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5774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3%,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支付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广告制作费、电脑耗材及维修费、2024年全国“四季春晚”舞台搭建费、2024年7-2025年6月融乐广场露天电影放映费、2024年开展群众文化活动办公用品费等;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安排支付以前年度的电影放映费及文体活动办公用品费。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87465.5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9%,完成年初预算的140.11%。主要用于支付2024年临时救助备用金补助、遗属补助、原大队补助、三支一扶人员工资绩效保险、2025年春节走访慰问活动慰问品采购费、2025年活人墓拆除奖励资金、2024年7-2025年8月干部职工养老保险等;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上级补助资金,且本年度增加临时性项目支出,如活人墓拆除补助、2024年临时救助备用金补助。

9.卫生健康(类)支出524837.7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0%,完成年初预算的65.22%。主要用于干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大病医疗保险等保险支出、农村及城镇无业居民独生子女保健费等;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干部职工保险只支付至8月份。

10.节能环保(类)支出57395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1%,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护林员2024年1月-2025年8月国家公益林、天然林补助,省级公益林补助等;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乡镇项目支出不做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31108484.9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22%,完成年初预算的502.84%。主要用于村两委工资保险公积金、村级党内人员补助、村级兽医员补贴、11个村公用经费、2024年防疫费用、离退休党支部人员补助、广邑村“兰山火腿”手工腌制传承项目、邑林村闷沟村庄人居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兰山村粮烟产业种植区引水灌溉项目、龙潭村产业农民培育基地建设、大水平九甲梅花鹿养殖示范园建设、昌宁县卡斯镇示范县建设、龙潭村等2个村甘蔗脱叶及青贮饲料存储项目、客邑村农产品分选包装生产线建设、卡斯村蔬菜种苗培育基地建设、2025年昌宁县卡斯镇龙潭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2025年驻村第一书记和乡镇工作队长工作经费、2025年驻村工作队员(第一书记)工作经费、卡斯镇龙潭村果蔬农产品冷链服务中心项目等;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乡镇项目支出不做预算,比如广邑村“兰山火腿”手工腌制传承项目、邑林村闷沟村庄人居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等项目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6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7%,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卡斯镇2025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乡镇项目支出不做预算。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8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8%,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卡斯镇垃圾填埋场防洪沟渠修复建设、卡斯镇龙洞村岩子脚防洪排水沟渠建设等;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乡镇项目支出不做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21500.00元,决算为169569.5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56%;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51930.42元,下降23.44%。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1500.00元,决算为123897.58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3.07%,完成年初预算的81.7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0000.00元,决算为45672.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6.93%,完成年初预算的65.25%。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3797.04元,下降10.0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8133.38元,下降45.5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5672.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38133.38元,下降45.5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21500.00元,支出决算为169569.5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56%,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51930.42元,下降23.44%。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1500.00元,决算为123897.5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7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0000.00元,决算为45672.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5.25%。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坚决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坚持厉行节约原则,压减各项“三公”经费开支。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3797.04元,下降10.0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8133.38元,下降45.5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5672.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38133.38元元,下降45.5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坚决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坚持厉行节约原则,压减各项“三公”经费开支。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主要用于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北斗定位系统费用、洗车费、年检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4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公务活动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昌宁县卡斯镇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90131.86元,比上年增加255386.51元,增长22.5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变动以及支付以前年度累计经费导致本年度公用经费支出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伙食费、办公开销、水费、电费、差旅费等机关正常运转的相关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保山市昌宁县卡斯镇资产总额344184660.20元,其中,流动资产67856459.48元,固定资产2961627.61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21559181.89元,无形资产3659.96元(净值),其他资产251803731.26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8777216.14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138.3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0791.99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0791.99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以上“政府采购工程支出”不包括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200000.00元,其为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资金。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