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526410-5/20261022-00005 发布机构 昌宁县财政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6-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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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园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 关于昌宁县田园镇2025年度部门决算的批复

昌宁县田园镇人民政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和《部门决算管理办法》及相关财政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规定,经田园镇第五届人大主席团第31次会议审议,现批复2025年度部门决算。

一、2025年度部门收支决算数

(一)2025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0.00元,本年收入68559799.20元,使用专用结余0.00元,本年支出68559799.20元,结余分配0.00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元。

(二)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元,本年收入50876486.58元,本年支出50876486.58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元。

(三)202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元,本年收入17679812.62元,本年支出17679812.62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元。

(四)2025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元,本年收入0.00元,本年支出0.00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元。

(五)2025年度非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元,本年收入0.00元,使用专用结余0.00元,本年支出0.00元,结余分配0.00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元。

二、决算分析评价及工作建议

(一)部门决算报表反映,202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预决算差异率为101.31%,事业收入预决算差异率为0.00%,经营收入预决算差异率为0.00%,其他收入预决算差异率为-100%,年初结转和结余预决算差异率为0.00%,人员经费预决算差异率为2.45%,公用经费预决算差异率为-34.81%。请认真分析差异原因,坚决落实预算管理主体责任,将依法依规取得的财政拨款和非财政拨款等所有收入和支出编入部门预算,进一步细化年初预算编制,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对预算执行结果负责。

1.2025年财政拨款收入为68559799.2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为50876486.58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17679812.62元。同比年初预算数34354832.53元,增加101.31%。主要原因为:年初预算未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其他政府性基金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涉及政府性基金项目:新增田园镇达丙社区上达丙片区人居环境整治项目资金1400000.00元、田园镇九甲村碗厂自然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资金1500000.00元、昌宁县田园镇2025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资金3980000.00元、田园镇勐廷村自动化绿茶生产线建设项目资金2700000.00元、田园镇达丙社区蔬菜种植基地扩建项目资金3000000.00元、田园镇勐廷村互嵌式社区连心路建设补短板项目资金600000.00元、田园镇四角田村食用菌种植建设项目资金800000.00元。

涉及其他政府性基金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tqzk昌宁县田园镇新华社区施光学户危房改造建设项目资金17800.00元、tqzk田园镇2024年镇级自提违法图斑整改工程资金136700.00元、tqzk昌宁县田园镇四角田特色食品加工厂建设项目资金267900.00元、tqzk昌一中北侧安置区两宗宅基地基础建设及小区施完善项目资金225600.00元、tqzk田园镇达丙社区大沟边小沟边大树村民小组环境提升项目资金50800.00元、tqzk田园镇2022年30户以上自然村道路建设项目(新华村委会麻票林西水线至麻栗林)新华片区资金140600.00元、tqzk保山市昌宁县田园镇新城社区2018年乡村振兴试点试验项目一标331资金269300.00元、tqzk昌宁县山水田园综合体示范项目331资金172100.00元、tqzk昌宁县田园镇易地扶贫德馨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一期)增加项目资金138700.00元、tqzk勐廷社区民族团结氛围营造项目资金120000.00元、tqzk田园镇新城社区德馨安置区产业提升后扶项目资金10900.00元、tqzk田园镇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及补短板项目资金241200.00元等。

2.人员经费预决算差异率:人员经费总的支出为25674234.82元,同比年初预算数25037049.85元,增加2.45%。主要原因:人员的增加,人员工资支出同比增加。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决算差异率: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766426.59元,同比年初预算19970617.48元,减少26.06%,科学技术支出100000.00元,同比年初预算增加10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00000.00元,同比年初预算增加10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49110.22元,同比年初预算2066210.24,增加63.42%,卫生健康支出945295.81元,同比年初预算1447196.81元,减少63.42%,节能环保支出383949.96元,同比年初预算增加100%,城乡社区支出4806412.62元,同比年初预算增加100%,农林水支出28931704.00元,同比年初预算10570808.00元,增加63.46%.

主要原因:本年度预算执行严格落实“压一般、保重点、惠民生”的财政支出原则,支出结构持续优化。一般公共服务、卫生健康、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较年初预算有所减少,主要是严格落实厉行节约要求,从严压缩一般性行政运转经费,统筹盘活各类存量财政资金,同时部分社保就业专项、卫健基建及公共卫生项目实施进度延后、部分补贴资金统筹调剂使用,使得相关领域支出有所压降。科学技术、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节能环保、城乡社区、农林水支出较年初预算有所增加,主要是本年度重点保障乡村振兴、生态环保、科技创新、公共文化、城乡基础设施提质等重点工作,各类专项项目加快落地实施,上级配套专项资金足额到位,民生及重点领域项目投入持续加大,有力保障了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4.公用经费预算执行差异率:公用经费总支出为1789703.65元,同比年初预算2745211.08元,减少34.81%。主要原因:严格贯彻落实厉行节约、过紧日子的工作要求,持续从严从紧管控一般性运行经费支出。一是进一步压减非刚性、非重点、非急需支出,严格规范公务接待、会议培训、办公耗材、公务差旅等公用经费开支,杜绝不必要经费支出。二是强化预算刚性约束,严格执行经费审批管理制度,精打细算统筹使用财政资金,严控经费超范围、超标准支出。三是盘活存量资源,优化经费使用结构,最大限度节约日常运转开支,切实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实现公用经费预算节约、高效、规范使用。

5.其他收入预决算差异率:其他收入0.00元,同比全年预算数300000.00元,减少100%。主要原因:2025年无其他收入。

(二)部门决算报表反映,2025年度人员经费预算执行差异率为0.00%,公用经费预算执行差异率为-34.81%,“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差异率为0.00%。请认真分析差异原因,按照预算管理要求,硬化预算约束力,严格预算执行,切实提高预算执行的有效性。贯彻落实过“紧日子”、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和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的要求,精打细算,严控一般性支出,进一步做好“三公”经费预算管理工作。

公用经费预算执行差异率为-34.81%。

主要原因:一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从严压减非刚性、非必要支出,严控会议、培训、公务接待、差旅等经费开支;二是健全经费审批管控机制,强化预算刚性约束,精打细算使用财政资金;三是盘活现有办公资产,减少办公耗材采购,充分挖掘节约潜力;四是部分计划开展的公务活动暂缓实施,相应经费未发生,行政运行成本有效压降,公用经费实际支出低于年初预算安排。

(三)部门决算报表反映,2025年度财政拨款结转0.00元,财政拨款结余0.00元;非财政拨款结转0.00元,非财政拨款结余0.00元;专用结余0.00元,经营结余0.00元。请认真分析资金结转结余原因,严格按照结转结余资金管理要求,统筹各类存量资源,结合非财政拨款收入和结转结余资金情况统筹部门预算,优先安排使用结转结余资金,保障合理支出需求,提高预算执行效率,切实压减结转结余资金规模。坚持降本增效,严控非必要支出,进一步深化市场改革,增强自身经营能力。

(四)部门决算报表反映,2025年度财政拨款项目支出中开支在职人员及离退休经费比重为0.00%。请认真分析开支原因,细化预算编制,严控项目资金使用范围,切实发挥项目资金使用效益。

(五)部门决算报表反映,2025年度项目支出预算执行进度上下年差异率为0.00%。请认真分析项目执行进度偏慢的原因,做实做细项目储备,做到预算一经批准即可实施,并按照轻重缓急等排序,突出保障重点。

(六)部门决算报表反映,2025年度基本支出中列支房屋建筑物购建、大型修缮、基础设施建设、物资储备比重为0.00%。请严格按照支出性质使用资金,不得随意拉扯使用基本支出资金用于安排项目支出。

三、对部门决算工作的要求

(一)请你部门依法依规履行公开主体责任和义务,自财政部门批复本部门决算之日起20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决算信息公开规范的通知》(云财库〔2019〕28号)、《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保办发〔2016〕80号)和《部门决算管理办法》(财库〔2021〕36号)要求,参照市财政局制定决算公开格式,在政府门户网站“预决算公开”专栏同时公开本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

(二)请你部门自接到本文件之日起15日内,依据市财政局批复的部门决算对所有所属预算单位进行批复,本级单位视同部门所属预算单位纳入部门决算批复公开范围。批复时,不得随意进行单位之间的决算数据调整及预算科目、收支项目间的数据调整。对所属预算单位决算进行批复后20日内,请及时组织各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公开单位2025年度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同时,在本部门及所有所属预算单位公开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应将本部门及所有所属预算单位的批复公开情况函告我局。

(三)根据《政府会计准则第7号—会计调整》(财会〔2018〕28号)和《2019年部门决算编审问答(第2期)》规定,部门决算批复后,若因批复内容与账簿内容不符、审计事项和其他检查需要调整会计账表数据的,应调整下一年度结转结余和其他相关项目的期初数,并按规定程序报财政部门审核、备案。

(四)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批按现行制度管理,以竣工决算批复数据为准;年度基本建设资金收入支出及结转结余资金不作为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批的依据。

(五)本批复文件作为对预算执行有关事项进行调整的依据,调整事项涉及会计处理的应当遵循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规定。同时,请你部门按照决算审核审计意见,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改进预算编制,规范预算执行和会计核算,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附件:2025年度部门决算批复表

田园镇人大主席团

2026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