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526410-5/20261019-00004 发布机构 昌宁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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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兽医和动物卫生服务中心202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昌宁县兽医和动物卫生服务中心2025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负责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监测、检测、诊疗、净化、消灭和流行病学调查。提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技术方案,承担重大动物疫情处置和人畜共患病防控。负责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及其他有关动物防疫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畜禽屠宰场、无害化处理厂、动物诊疗机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官方兽医检疫工作的业务管理。承担畜产品及畜牧业投入品抽样工作。负责动物疫病技术培训、科普宣传。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办公室、财务室、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办公室、动物疫病检测办公室、动物屠宰检疫办公室、票证管理办公室。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昌宁县农业农村局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26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26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5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4人(离休0人,退休24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2人。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情况

1.动物防疫经费落实情况。截至目前,上级共下达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92万元,县级配套资金50万元。我县制定了详细的实施方案,确保所有经费全部用于强制免疫、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动物疫病监测和净化等工作。依托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投资46.4万元购买猪瘟和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疫苗各80万头份,确保了全县“两病”群体免疫密度常年维持在90%以上。集中免疫期间,以1个半月发放防疫人员补助1500元/人/月,其余时间200元/人/月,同时村兽医在免疫过程中可收取一定的服务费,参考标准为猪4元/头,牛5元/头,羊2元/头,禽0.5元/只,犬10元/只(乡镇之间略有差异),用于弥补防疫员的交通和伙食支出。牲畜免疫反应死亡,按市场价值的70%给予农户补助,所涉经费按县级40%,乡镇30%的比例来承担。

2.秋季动物疫病集中免疫工作组织安排部署及开展情况。为顺利推进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我县分别于2月和8月组织召开了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到会作要求,乡镇分管领导和农业中心主任参加的春季、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会议,县级会议召开后,13乡镇也分别召开了防控工作会议,细化责任分工和进行业务培训,确保了各项政策措施传递到动物防疫体系最末端。

春秋两季动物防疫,全县共免疫猪口蹄疫52.46万头,牛口蹄疫15.36万头,羊口蹄疫16.01万只,小反兽刍‬疫13.81万只‬,猪瘟52.46万头,蓝耳病52.46万头,禽流感58.65万羽。免疫密度均在90%以上。

3.“先打后补”政策落实情况。前期,我县正在开展政策宣传和摸底调查,并依照市级方案要求落实政策。为做好此项工作,我县制定并下发了详细的实施方案。在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省级补助经费中安排资金3万元,用于规模养殖场“先打后补”专项补助资金。目前已有9家养殖场有意向进行自主申报,我县推动规模养殖场落实动物防疫主体责任,将“先打后补”政策落到实处,发挥好、引领好、使用好。

4.非洲猪瘟常态化防控情况。一是强化疫情排查与监测。严格落实“日排查 日报告”制度,组织防疫员对养殖场、屠宰场等关键场所进行高频次巡查,确保疫情早发现、早处置。二是主动监测与抽样检测。对养殖场、屠宰场等重点场所进行环境采样,结合病原学监测数据,评估疫情风险。定期采集血清或环境样本进行非洲猪瘟病毒核酸检测。三是积极开展餐厨剩余物饲喂生猪引发非洲猪瘟案例宣传。四是禁止对餐厨剩余物饲喂生猪出具产地检疫证明。五是会同城建部门收集学校、机关、餐馆餐厨剩余物,集中物处置。

5.动物疫病净化情况。昌宁县煌容牧业有限公司已于2024年10月16日通过省级猪伪狂犬病净化创建场评估,目前正在推进省级猪伪狂犬病净化场评估工作。

6.监测阳性报告及处置情况。截至目前,我中心兽医实验室检出非洲猪瘟病毒核酸阳性4份,布鲁氏菌病阳性16份。经市级和省级复检为阳性后,扑杀了生猪303头,牛11头,羊5只,并按程序上报了非洲猪瘟监测阳性快报及疫情月报。

7.兽医实验室检测人员队伍状况及防疫队伍建设情况。昌宁县兽医实验室于2022年10月通过省级考核,目前有检测人员3人,其中在编在岗2人,动物防疫专员1人。兽医实验室按要求制定了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手册、程序文件、质量手册、作业指导书、实验室规章制度等,高度重视实验人员的生物安全防护。昌宁县兽医和动物卫生服务中心作为昌宁县农业农村局下属负责动物疫病防控的二级单位,目前有在编在岗27人。13个乡镇有畜牧兽医技术人员53人、村级动物防疫员148人、聘任动物防疫专员6人,做到了防疫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8.应急物资储备管理情况。秋防期间,市级调供我县猪口蹄疫疫苗5万头份,牛羊口蹄疫疫苗17万头份,禽流感20万毫升,小反刍兽疫疫苗8.5万头份,县级发放猪瘟、蓝耳病疫苗各32万头份。同时我县采购了一定数量的山羊痘、鸡新城疫、狂犬病等非强制免疫疫苗。县级储备大碱4.4吨、碘伏5440瓶,二氯异氰尿酸钠粉2320包,一次性防护服721套及消毒机、采血管、采血针、检测试剂盒等物资,可满足突发可疑疫情处置需要。

(二)人兽共患病防控工作情况

1.布病、结核病等安排部署和防控措施落实情况。一是开展布病全面摸底排查,对全县存栏50头(只)以上牛羊养殖场(户)全覆盖,监测采样不少于15份。截止目前开展猪牛羊布病采血1827份,县级实验室检测1827份,检出疑似阳性牛11份,疑似阳性羊5只,经省市级复检阳性后已完成强制扑杀。二是与卫健部门结合,密切人员布病检测采血312人,保证密切人员的安全。昌宁县目前存栏奶牛较少,每年依托昌宁县田园镇综合农业和技术保障服务中心对辖区内的奶牛进行结核病检测,目前检测工作正在进行中。

2.布病防控宣传月、大清洗大消毒和布病本底调查工作开展情况。发放布鲁氏菌病宣传资料发放3000份,使用全县村村广播连续播放布病防控知识1个月,培训宣传人畜共患病场次9场次,培训人数580人。5月26日至30日,昌宁县农业农村局利用集镇赶集日,在湾甸乡、田园镇、柯街镇、卡斯镇和漭水镇开展布鲁氏菌人兽共患病防控宣传活动。工作人员通过设立咨询台、现场讲解、粘贴海报、发放宣传单和手册等方式进行,向过往群众详细介绍布鲁氏菌病和狂犬病的传播途径、常见症状及预防措施,重点强调养殖人员、屠宰加工等环节的个人防护要点,正确佩戴手套、口罩,避免接触病畜分泌物。宣传活动现场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300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260余人次,有效提升了人民群众对人畜共患病防控认知水平。开展消毒灭源专项行动。开展“大清洗 大消毒”活动,覆盖养殖、运输、无害化处理等环节。四是落实生物安全规范。督促养殖场落实门禁制度、封闭饲养、车辆人员消毒等措施。要求养殖场每周清理粪便并严格消毒工具,防止交叉污染。

(三)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情况

1.生物安全管理落实。一是成立了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领导小组,配备了兼职生物安全监督员,签订了生物安全责任书,实验室工作人员对实验室生物安全做出了承诺,并签订生物安全承诺书。二是兽医实验室按要求制定了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手册,设立了生物安全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生物安全监督员等岗位,做到管理严格,责任明确,高度重视实验人员的生物安全防护。三是实验室管理制度健全,制定了实验室岗位责任制、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药品试剂管理制度、实验室剧毒药品管理领取使用制度、实验室废弃物及污染物的无害化处理制度、实验室生物安全操作规定、实验室病料采集、保持及运输制度等管理制度。四是为保证实验室卫生,制定了实验室卫生安全制度,每次实验完成认真清理实验室,并整理仪器设备,清理台面。定期开展环境卫生打扫和环境消毒,实验室内做到干净整洁,无杂质,无与实验活动无关的物品。五是建立健全了《昌宁县兽医实验室突发断水断电等意外事故处理应急预案》《昌宁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应急预案》,实验室工作人员熟知应急预案操作程序并能熟练掌握应急事件处理技能。

2.人员培训、实验室各类记录和档案等情况。制定了年度培训计划,包括实践操作、理论知识考试、生物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学习并组织考核,对省市组织的培训积极参与。为做到实验室记录规范,归档有序,对实验室的记录、归档由实验室辅助人员专人负责,每次实验都填写好采样记录表、送样登记表、接样登记表、样品流转卡、实验原始记录表、检测报告书等。兽医实验室内的各个仪器设备都粘贴了生物危害等各类标识,并在仪器设备旁摆放仪器设备操作方法、维护规程、使用记录、维护记录等台账。

3.《云南省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管理办法(试行)》落实情况。根据《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我县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专人进行备案材料的准备,目前已将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相关材料提交至保山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审核备案。

(四)检疫监督情况

1.官方兽医管理情况。昌宁县现有官方兽医74名,均符合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任职条件,在履行官方兽医职能职责过程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2025年举办官方兽医、肉品检验员及培训肉品安全技术培训2期,签订官方兽医承诺书74份,73名官方兽医完成线上学习考试。通过专人对全县出具的11036张动物产地检疫证明逐一进行审核,及时纠错不规范出证行为128起。

2.产地检疫工作情况。全县13个产地检疫申报点,2个生猪屠宰检疫申报点,74名官方兽医从事产地检疫。2019年起,全县15个检疫申报点对动物A证和动物B证履职出证。于2020年1月1日起全面启用现行检疫专用章,2023年1月31日12时起停止动物B纸质出证,纸质动物B证核销完成,全县证章、标识、屠宰检疫检验验讫做到规范管理和规范使用。截止2025年10月14日,全县共出证11036张,其中产地检疫生猪104235头,牛722头,羊116只。投入2020年中央生猪调出大县资金25万元,建设的标准化畜禽运输车辆洗消中心已初步建设完成,预计年底投入使用。

3.屠宰管理情况。我县屠宰规模达15万头的生猪定点屠宰场共2个(A类),共派驻官方兽医13人,企业对非洲猪瘟检测、入场查证验物、肉品品质检验、车辆和环境清洗消毒、安全生产及相关台账记录情况执行到位,在线监控系统和防疫检疫监管数据平台运行正常,两家生猪屠宰场按照农业农村部710公告《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要求已投入整改,计划在2025年11月底以前完成整改。2025年来,屠宰检疫生猪50437头,销毁病害猪76头,屠宰检疫率和无害化处理率均达100%。全县13乡镇的生鲜猪肉供应执行集中定点屠宰,冷藏车辆配送的方式,每日配供到乡镇,运行良好,猪肉安全得到有效保障。我县投入2022年涉农整合资金1263万元,建设年屠宰肉牛2万头、羊15万只的昌宁县牛羊综合屠宰场,目前已建设完成,预计年底前投入使用。

4.检疫申报点规范化建设情况。2021年-2024年,我县依托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和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实施动物检疫申报点规范化建设。共投入资金304.83万元,建成设施齐备、管理完善、运行有序、形象规范的动物检疫申报点13个,建成昌宁县动物防疫检疫数据终端1个,实现了云南防疫防疫系统和检疫出证系统无缝对接,检疫申报点基础条件得到改善,基层动物检疫队伍得到加强和稳定,检疫工作规范化、准确率和实效性得以进一步提升,实现了“守阵地、稳队伍、提能力、强服务、树形象”的目标。

5.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信息系统使用及资金兑付情况。昌宁县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于2024年8月20日建成运营,全县养殖环节病死畜禽和屠宰环节病害猪全部由该公司负责处理,截止目前,共收集病死畜禽猪21193头、牛546头、羊204头、禽类138羽、产品2325Kg,化制处理病死畜禽尸体1179.25吨。

6.畜禽标识及检疫证章标志管理情况。全县13个产地检疫申报点,2个生猪屠宰检疫申报点,74名官方兽医从事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工作,我县于2019年起15个检疫申报点对动物A证和动物B证履职出证。于2020年1月1日起全面启用现行检疫专用章,2023年1月31日12时起停止动物B纸质出证,纸质动物B证核销完成,于2025年5月20日停止动物A证纸质出证,全县证章、标识、屠宰检疫检验验讫做到规范管理和规范使用。

7.“牧运通、云动检”运用情况。我县稳步推进畜牧业数据终端平台建设,强化智慧监管,提升畜牧业信息化水平。于2023年7月将防疫、检疫、数据传输融会贯通,实时上传动物存栏和免疫注射相关情况,实现防疫工作从“手工填表建档、汇总统计、分析上报”模式向“实时录入、实时分析、实时监管”的无纸化模式转变。到目前,13乡镇147防疫员疫苗注射、养殖场和贩运户检疫申报、官方兽医出证均实现可视化服务。

8.生产经营主体赋码情况。2024年1月1日,我县与第三方合作,将云南省动物检疫监督管理系统和云南省动物防疫管理系统有机衔接,实现动物免疫情况自动识别,动物防疫检疫信息化管理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年内完成全县43820个养殖场(户)赋码工作,基本实现数字化监管。

9.畜禽运输车辆备案情况。截止2005年10月运输车辆备案、贩运主体登记、清洗消毒站点建设和运行监管情况。2025年新增畜禽运输车辆135,有效备案车辆共计473辆(历史备案车辆近600多辆)。13乡镇和2个生猪定点屠宰场共设立简易洗消点15个,严格执行装载前消毒制度,货主凭有效消毒证明进行产地检疫申报。屠宰场、检测阳性点均严格按照《非洲猪瘟处置第六版》和《农业农村部821号公告》彻底开展大清洗大消毒措施。县级生猪运输车辆洗消中心建设项目已完成项目选址和投资预算工作,计划今年年底投入运营使用。

10.动物检疫监督“强基固本 提质增效”专项行动、加强边境活牛调运监管专项行动推进情况。我县活牛调运出证严格执行产地检疫规程,根据存栏数和实际免疫数条件给予出证,一旦发现走私牛(草白牛)执行逐级请示汇报,截止目前,我县0列出现违规调运走私牛案例。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昌宁县兽医和动物卫生服务中心2025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兽医和动物卫生服务中心2025年度收入合计4616092.4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536092.41元,占总收入的98.27%;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80000.00元,占总收入的1.73%。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843147.42元,增长66.4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763147.42元,增长63.58%;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增加80000.00元,增长100%。财政拨款收入增加主要原因是涉及单位机构合并,昌宁县兽医和动物卫生服务中心为新成立单位,人员及公用经费增加;其他收入增加主要原因是:2025年度市中心动物应激反应补偿款的资金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兽医和动物卫生服务中心2025年度支出合计4560582.41元。其中:基本支出4371130.91元,占总支出的95.85%;项目支出189451.50元,占总支出的4.15%;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787637.42元,增长64.47%。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855959.93元,增长73.79%;项目支出减少68322.51元,下降26.50%;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一是是涉及单位机构合并,昌宁县兽医和动物卫生服务中心为新成立单位,人员及公用经费增加;二是动物防疫经费减少,项目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兽医和动物卫生服务中心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371130.91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269374.37元,占基本支出的97.6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01756.54元,占基本支出的2.3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兽医和动物卫生服务中心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89451.5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专项工作经费项目经费66688.00元,主要用于动物防疫及动物卫生监督差旅费支出26780.00,业务用房修缮支出30000.00元,其他交通费(燃油及公车维修维护)支出9908.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兽医和动物卫生服务中心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36092.4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46%。与上年相比增加1763147.42元,增长63.58%,完成年初预算的104.4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69631.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97%,完成年初预算的130.20%。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9,200.00 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63,568.80 ;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退休待遇提高

9.卫生健康(类)支出263349.4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1%,完成年初预算的64.35%。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144,332.4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14,285.76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731.26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单位相关人员职称晋升医疗补助支出需求增加。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3503111.1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23%,完成年初预算的104.84%。主要用于事业单位运行3,501,700.69 元,病虫害控制1,410.50 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运行支出增加,涉及人员经费增加以及绩效工资补发。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124.00元,决算为923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25%;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8608.00元,增长1366.35%

因公出国(境)费用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062.00元,决算为8062.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7.27%,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62.00元,决算为1176.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2.73%,完成年初预算的57.03%。

上年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上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8062.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546.00元,增长86.6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17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546.00元,增长86.67%;上年无国(境)外接待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124.00元,支出决算为923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25%,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8608.00元,增长1366.3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062.00元,决算为8062.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62.00元,决算为1176.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7.03%。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动物防疫及动物卫生督导工作接待事项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上年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上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8062.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546.00元,增长86.6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17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国(境)外接待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涉及单位机构合并,相应的工作接待次数增多,因此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动物疫病防控及春秋两季免疫督查、动物卫生监督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市春秋防工作检查考核接待和省、市中心到我县进行屠宰检疫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昌宁县兽医和动物卫生服务中心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较上年增减无变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昌宁县兽医和动物卫生服务中心资产总额1057835.43元,其中,流动资产279397.08元,固定资产763648.27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4790.08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79080.9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53787.0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176000.00元;报废报损资产1项,账面原值17600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1698.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97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5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47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若没有涉及专用名词,应至少公开一条与决算相关的财务专业名词解释,或请直接保留模板提供专用名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