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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1526410-5/20261016-00026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财政局 |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6-10-16 |
| 文号 | 浏览量 |
昌宁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2025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贯彻实施政府以土地市场化运作供地的政策;组织实施收购处置闲置低效国有土地和城镇土地;组织实施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工作,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积累资金;开展国土资源规划、土地开发整理、农地转用项目的咨询、服务、评价、引资、交流与合作;承办建设用地项目农地转用方案,耕地补充方案和安置补偿方案编制和实施。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1个内设机构,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昌宁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即昌宁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我单位作为昌宁县自然资源局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1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11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5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规划引领,储备与出让计划编制科学精准
我单位提前谋划,深入调研,紧密结合县域经济发展需求、土地市场行情和存量土地底数,科学编制了《昌宁县2025年度土地储备计划》和《昌宁县2025年度土地出让计划》。
(二)存量盘活,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成效显著
将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作为提升土地资源利用效率的核心突破口。通过建立完善“清单管理、分类处置、部门协同、督查通报”的工作机制,集中力量开展攻坚行动。完成2025年闲置土地处置任务,共2宗64.4085亩。
(三)做好风险防控,筑牢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屏障
严格落实“一住两公”用地供地前开展土壤污染调查要求,有序推进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工作。重点对拟收回收购的工业企业用地以及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开展调查。全年累计完成6个重点地块的土壤环境调查,其中开展简易调查5个地块194.5亩、开展第一阶段调查1个地块17.3亩,调查覆盖面和成果质量较上年均有大幅提高,从源头上保障了土地开发利用的安全性和可持续性,牢牢守住了环境安全底线。
(四)秩序规范,个人买地建房整治取得积极进展
针对个人买地建房存在的乱象,我单位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及乡镇,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通过全面排查、宣传引导、疏堵结合、依法治理等方式,有效规范了个人建房用地秩序。工作注重建章立制与源头管控,建立了一套较为完善的问题发现与处置流程,一批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城乡土地管理秩序持续向好。
2025年,全县共摸排宗地(图斑)149宗77.3328亩。其中:摸排2020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土地动态监测监管系统供应国有建设用地126宗37.1985亩(其中涉及2070清单31宗14.118亩);摸排582图斑3个4.1855亩(涉及国有建设用地1个1.56亩);摸排746清单8个12.9868亩(涉及国有建设用地1个2.56亩);摸排市级下发图斑12个22.962亩(其中与省级图斑重叠2个3.9481亩)。
(五)改革赋能,工业“标准地”供应全面深化
全面推行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模式,在土地供应前明确规划建设、能耗、环境、投资强度、亩均税收等系列控制指标,并纳入出让方案。2025年,全县以“标准地”模式成功供应工业用地1宗,总面积10.575亩,“标准地”出让面积占全县工业用地实际出让面积的100%。
(六)资金保障,土地储备专项债券申报成果丰硕
紧跟政策导向,精心筛选、论证、包装了一批优质土地储备项目,积极向上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支持。2025年,成功申报并获批土地储备专项债券项目1个,目前方案已获批,年内获得债券资金74,000,000.00元,有效破解了土地收储资金瓶颈,为重大基础设施和产业项目落地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支撑。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昌宁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2025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项目支出,故《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昌宁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2025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昌宁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无2025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故《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及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昌宁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2025年度无“三公”经费预算,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故《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2025年度收入合计92,925,660.6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2,925,660.69元,占总收入的100.0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84,190,632.55元,增长963.8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84,190,632.55元,增长963.83%;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收入主要原因:一是补发2024年6-12月增资和人员工资增长;二是报批费用增加;三是土地储备专项债券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2025年度支出合计92,925,660.69元。其中:基本支出1,535,540.32元,占总支出的1.65%;项目支出91,390,120.37元,占总支出的98.35%;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84,190,632.55元,增长963.83%。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06,326.75元,增长24.92%;项目支出增加83,884,305.80元,增长1117.59%;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支出增加主要原因:一是补发2024年6-12月增资和人员工资增长;二是报批费用增加;三是土地储备专项债券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35,540.3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505,748.04元,占基本支出的98.0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9,792.28元,占基本支出的1.94%。人均支出139,594.57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1,390,120.37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1.2013-2015县级坝区耕地质量补偿费13,500,000.00元,主要用于归还支付报批费财政借款。
2.土地征收出让项目经费509,258.37元,主要用于土地征收成本、勘测定界、评估、拍卖佣金等支出。
3.2025年昌宁县田园、漭水片区新增土地储备专项债券项目资金74,000,000.00元,主要用于田园镇收储土地补偿及土地平整等支出。
4.土地报批费3,380,862.00元,主要用于城镇建设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金及批次用地耕地开垦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35,540.3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65%。与上年相比增加306,326.75元,增长24.92%,完成年初预算的109.5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24,963.8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65%,完成年初预算的132.42%。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单位部分养老保险资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单位部分养老保险跨年度缴纳。
9.卫生健康(类)支出84,495.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0%,完成年初预算的71.94%。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职工医疗保险跨年度缴纳。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1,226,081.2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85%,完成年初预算的110.67%。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补贴、绩效工资等人员经费支出1,196,289.00 元,办公费、差旅费等日常支出29,792.28 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正常晋升。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昌宁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昌宁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资产总额248,014,828.32元,其中,流动资产245,588,385.23元,固定资产8,263.34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2,418,179.75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0,296,479.63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5年度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