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526410-5/20261009-00001 发布机构 昌宁县财政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6-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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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教育体育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体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教育体育改革与发展规划,拟订地方性教育体育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统筹推进教育体育事业发展。

(二)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学校(单位)干部队伍建设,按照干管权限,进行领导干部人选的考察、推荐、任免。指导下属学校(单位)做好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做好工、青、妇、老干及统一战线工作。

(三)管理和指导全县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幼儿教育、成人教育、民办教育工作,统筹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

(四)负责对各类学校教育体育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指导,保证国家教育体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贯彻执行。负责承办学校设立、调整及其发展规模、学制、专业审查报批工作。指导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体育事业基本信息统计、分析和发布。负责管辖权限内的办学机构审批、体育社团(协会)资格审查及其管理工作。

(五)按照国家、省、市、县有关规定,积极采取措施,多方筹措教育体育经费,全面加强教育体育经费监管;认真落实学生资助、两免一补、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政策,做好政策宣传、咨询及信息发布、数据管理工作,做好内部审计工作。

(六)指导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及德育工作,指导各类学校的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国防教育、民族团结教育、法治教育、安全教育等工作;指导全县青少年校外教育和体育工作。

(七)负责全县教育督导工作,组织和指导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农村成人文化技术教育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指导全县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监测工作。

(八)主管教师教育工作,组织各类学校教师开展继续教育和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统筹规划教育体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指导学校(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九)负责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国家语言文字规范和标准并协调监督检查,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普通话测试工作。负责国际、国内教育援助项目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教育体育对外交流合作事务。

(十)指导各类学校做好勤工俭学、后勤保障、安全管理工作。指导各类学校做好校园规划、校舍建设、维修维护、设施设备管理工作。

(十一)拟订全县体育产业发展规划,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统筹全县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条例》和《全民健身计划纲要》,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工作队伍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县社会体育团体指导和管理。

(十二)执行国家课程标准,落实课程计划,负责全县教育体育科研及信息化建设工作。组织审定县级地方教材和校本教材。组织实施普通高等、中等、自学考试及其他形式考试工作;负责中小学校、职业高中、幼儿教育招生计划及学籍管理工作。

(十三)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汇总)共设置10个内设机构,包括:党工委办公室、行政办公室、人事股、教育事业管理股、学校建设办公室、计划财务股、招生考试办公室、安全监督管理股、体育事业管理股、昌宁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4个股所级事业机构,分别是:青少年活动中心、少体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教师发展中心。

所属单位23个,分别是:

1.昌宁县教育体育局(本级)

2.昌宁县田园镇中心学校

3.昌宁县温泉镇中心学校

4.昌宁县翁堵镇中心学校

5.昌宁县鸡飞镇中心学校

6.昌宁县大田坝镇中心学校

7.昌宁县柯街镇中心学校

8.昌宁县卡斯镇中心学校

9.昌宁县湾甸傣族乡中心学校

10.昌宁县更戛乡中心学校

11.昌宁县勐统镇中心学校

12.昌宁县漭水镇中心学校

13.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中心学校

14.昌宁县珠街彝族乡中心学校

15.昌宁县第一中学

16.昌宁县第二中学

17.昌宁县第三中学

18.昌宁县职业技术学校

19.昌宁县第一示范小学

20.昌宁县幼儿园

21.昌宁县思源实验学校

22.昌宁县特殊教育学校

23.昌宁县第二幼儿园(昌宁县田园镇中心幼儿园)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昌宁县教育体育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23个。分别是:

1.昌宁县教育体育局(本级)

2.昌宁县田园镇中心学校

3.昌宁县温泉镇中心学校

4.昌宁县翁堵镇中心学校

5.昌宁县鸡飞镇中心学校

6.昌宁县大田坝镇中心学校

7.昌宁县柯街镇中心学校

8.昌宁县卡斯镇中心学校

9.昌宁县湾甸傣族乡中心学校

10.昌宁县更戛乡中心学校

11.昌宁县勐统镇中心学校

12.昌宁县漭水镇中心学校

13.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中心学校

14.昌宁县珠街彝族乡中心学校

15.昌宁县第一中学

16.昌宁县第二中学

17.昌宁县第三中学

18.昌宁县职业技术学校

19.昌宁县第一示范小学

20.昌宁县幼儿园

21.昌宁县思源实验学校

22.昌宁县特殊教育学校

23.昌宁县第二幼儿园(昌宁县田园镇中心幼儿园)

纳入昌宁县教育体育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汇总)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3119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7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3092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汇总)2025年末其他人员523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523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离退休人员共计1人(离休1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498人(离休0人,退休1498人)。年末学生37797人。年末遗属247人。

车辆编制6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5年,昌宁县教育体育局紧紧围绕昌宁“四个定位”建设,按照“13631”工作安排,锚定“358”目标任务,教育体育高质量发展工作取得新的成效,具体如下:

一是组织领导全面加强。严格落实“三级书记抓教育、党政同责办教育”要求,组织开展党组织书记抓教育工作述职评议1次,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教育工作11次。深入推行县处级领导挂联学校担任“编外校长”制度,县处级领导挂钩联系22所法人学校,累计讲授思政课、作形势政策报告67场次,帮助学校解决实际困难、推动重点工作70件。持续巩固拓展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改革成果,构建形成条块清晰、权责明晰的教育管理和学校运行体系。深化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提升行动,推进80个学校党组织分类定级与“扩先提中治软”专项工作,培育打造9所学校“一校一品”党建特色品牌。坚决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推进“清廉学校”建设,聚焦校园餐管理、教辅材料征订、校服采购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整治,推动整改各类问题778个。分层分类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持续深化干部作风建设,组织开展廉政提醒谈话418人次,依规依纪处置问题线索14件;创新构建“单位+家庭+监督”廉洁协同机制,对945名干部职工开展专题家访,切实筑牢教育系统廉洁自律防线。

二是“保有优教”落地见效。锚定“358”发展目标,推动各级各类教育优质协调发展,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91.84%,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91.26%,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81.19%,公办教育、民办教育协调发展。创新实施教师编制使用机制改革,通过“带编转岗+空编定向划拨”向公办幼儿园调剂编制100名,强化学前教育师资保障。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建好用好城乡学校共同体,推进优质资源共享,落实教师交流轮岗,优质均衡创建有序推进。落实“双减”“五项管理”“课后延时服务”等要求,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6.41%。高中教育特色多样化发展。2025年,全县高考600分以上14人;特控线以上316人,上线率达25.67%,本科上线910人,上线率达73.92%。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95.92%。探索建立职普融通教育模式,开办综合高中班,首批招收187人,拓宽初中毕业生升学渠道。职业教育与特殊教育提质增效。持续完善“特校为骨干、随班就读为主体、送教上门为补充”的特殊教育服务体系,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稳定在99%以上。职业教育发展提质增效,县职业技术学校成功入选云南省首批“双优职中”建设单位;2025年持续推进云南省第二轮“双优职中”创建工作。

三是育人质量全面提升。素质教育成果持续丰硕,成功创建4所国家级特色(试点、实验)学校,2个书记(园长)工作室获省级批准成立,6所学校获评市级教育工作先进集体,1名学生当选“新时代云南好少年”,369个集体和个人荣获省市级表彰奖励。深化课堂教学改革创新,建好用实6个城乡学校发展共同体,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均衡共享。体育事业发展迈上新台阶,县体育公园全面完工并投入使用,全年组织开展校际、县级体育赛事848场,向省、市级输送优秀运动员11名,1名体育工作者获省委、省政府记大功奖励,县业余少体校获省委、省政府通令嘉奖。美育劳育工作扎实推进,乡村诗歌教育特色持续擦亮,“是光诗歌”项目获《中国妇女报》等主流媒体专题报道,学生多次登上国家、省级展示舞台并斩获多项荣誉;全年选送市级艺术展演作品956件,建成劳动与研学实践基地53个,有效提升学生综合素养。推动全县各级各类学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常态化,制发了《昌宁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村建设方案》,现已创建认定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村119个,创建率达100%。认真开展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达标建设工作,创建率达100%。

四是教师队伍持续建强。平稳完成2892名教师“县管校聘”改革工作,岗位适配率达97.8%。强化师资补充与培养,全年补充新任教师91人,充分发挥13个“名校长、名教师、名班主任”工作室示范引领作用,培育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坛新秀88人。抓实教师专业能力培训,组织2353名教师参加暑期小学期制县级集中培训,135名乡村新教师开展跟岗研修,600名教师参与市级、国家级培训项目,累计培育省市级学科带头人20人、骨干教师56人、教坛新秀12人。深化师德师风建设,深入开展“弘扬教育家精神”主题活动,覆盖教职工4万余人次,广大干部教师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持续增强。

五是保障能力大幅提升。教育发展保障能力持续夯实,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取得突破。全县教育总投入达6.38亿元,实施校舍建设、运动场改造等项目26个,新建、改造校舍39346平方米,办学条件持续改善。投入1400余万元升级教育信息化设施,配备多媒体一体机484套,升级数字教室750间,教育数字化基础更加坚实。筑牢校园安全防线,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安全管理要求,构建形成县、乡、校三级安全管理网络;全面推行“1530”安全教育模式,常态化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持续巩固校园安防“四个100%”建设成果。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全县配备学校食品安全总监86名、食品安全管理员128名,开展食品安全业务培训662场次,覆盖8413人次;累计投入425.32万元,完成127所学校597个“明厨亮灶”摄像头接入省级视频巡查系统,推进4所学校申报创建省级“阳光食堂”,完成36所学校食堂“三防”设施升级改造,实现学生综合保险全覆盖,校园就餐环境和卫生条件显著提升。抓实特殊群体关爱保护,实施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招聘专职心理健康教师7人,建成标准化心理辅导室32个,开展心理健康专题讲座33场次,覆盖师生2.4万人。

六是体教融合协同发展。群众体育事业蓬勃发展,全民健身氛围日益浓厚。创新“体育+旅游”融合发展模式,深挖乡域特色体育赛事资源,年内成功举办越野跑、篮球、徒步、中国象棋等群众体育赛事8场次,参与群众3112人次,通过赛事引流500余人次,直接拉动经济收益70余万元。完善全民健身设施布局,新增全民健身路径3套、智能化健身器材1套,县体育公园全面完工并向群众开放,全民健身硬件保障持续加强。壮大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举办“万村女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班,全县社会体育指导员达905人,占总人口的2.93‰;组织社会体育指导员开展下乡健身指导5场次,切实提升群众科学健身水平。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2025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2025年度收入合计757347970.5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35027069.58元,占总收入的97.05%;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6512296.00元(含教育收费6512296.00元),占总收入的0.86%;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15808604.92元,占总收入的2.09%。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64246154.69元,增长9.2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8182649.50元,增长7.02%;事业收入增加1221996.00元,增长23.10%;其他收入增加14841509.19元,增长1534.65%。主要原因是:一是2024年秋季学生助学金、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等项目资金在2025年春季学期支出,以支定收,收入增加;二是财政安排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增加,以支定收,收入增加;三是课后延时服务费纳入收支预算。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2025年度支出合计756507836.67元。其中:基本支出521884436.45元,占总支出的68.99%;项目支出234623400.22元,占总支出的31.01%;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63732789.04元,增长9.20%。其中:基本支出减少4685926.46元,下降0.89%;项目支出增加68418715.50元,增长41.17%。主要原因是:一是2024年秋季学生助学金、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等项目资金在2025年春季学期支出;二是财政安排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增加;三是课后延时服务费纳入收支预算。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教育体育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21884436.45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15300256.36元,占基本支出的98.7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584180.09元,占基本支出的1.2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教育体育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34623400.22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3420000.00元。2025年涉及项目24个,分别是:

1.2025年城乡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支出3371.3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学校正常运转和改善学校办学条件。

2.特岗教师工资补助资金支出121.22万元,主要用于发放特岗教师工资,确保学校教师配备合理,提高教育质量。

3.乡村教师生活补助资金支出540.00万元,主要用于发放教师工资。

4.2025年学前教育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中央奖补资金支出15.74万元,主要用于引导和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提高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覆盖率。

5.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资金10.50万元,主要用于10所项目学校少年宫的基础运营。

6.2025年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设备采购专项资金1041.27万元,主要用于持续改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

7.全民健身主题活动专项经费1.00万元,主要用于举办好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开展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及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培育基层体育组织及人才,进一步丰富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促进全民健身事业发展。

8.社区运动会专项经费支出4.00万元,主要用于举办好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开展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及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培育基层体育组织及人才,进一步丰富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促进全民健身事业发展。

9.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建设补助资金5.47万元,主要用于4所全国青少年足球特色学校(昌宁县第二中学、昌宁县第三中学、昌宁县田园镇新城村完全小学、昌宁县卡斯初级中学),支持开展足球训练及竞赛活动,提升特色学校能力水平。

10.2025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中央资金150.00万元,主要用于改善办学条件、建强双师队伍、深化产教融合、推进优质中职学校和优质专业建设,全面提升职业教育质量、适应性与吸引力,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服务教育强国与地方产业发展。

11.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资金629.22万元,主要用于支持全县农村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维修改造、抗震加固、改扩建校舍及其他附属设施建设。

12.2025年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中央补助资金400.00万元,主要用于支持县中改善办学条件、配置图书和教学仪器设备以及体育运动场等附属设施建设。

13.2025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557.41万元,主要用于改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

14.2025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中央资金550.00万元,主要用于改善学前教育办学条件。

15.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资金2408.2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公平接受教育的权利。

16.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2796.80万元,主要用于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提高学生身体素质。

17.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493.0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本学习生活需要。

18.普通高中免学费171.93万元,主要用于免除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

19.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资金97.71万元,主要用于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正常入学。

20.学前教育免保育教育费补助资金支出692.59万元,主要用于免除幼儿园学前一年在园儿童的保育教育费。

21.中职国家奖学金支出1.20万元,主要用于奖励优秀学生。

22.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335.7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23.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资金支出306.73万元,主要用于免除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

24.2025年学校建设项目资金20605.73万元,主要用于学校建设项目支出,改善学校办学条件,促进昌宁教育高质量发展。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04422363.1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12%。与上年相比增加21168483.78元,增长3.10%,完成年初预算的118.6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6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主要用于其他组织事务支出46000.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5.教育(类)支出630204393.2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46%,完成年初预算的127.38%。主要用于行政运行9883805.52元,其他教育管理事务支出76469.40元,学前教育44025717.53元,小学教育275366308.89元,初中教育170362766.65元,高中教育84821067.09元,高等教育65000.00元,其他普通教育支出9551847.04元,中等职业教育26573062.00元,特殊学校教育7638706.13元,其他特殊教育支出257983.00元,农村中小学校舍建设1331660.00元,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2500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部分上级项目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76335.6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3%。主要用于体育场馆176335.61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0307455.9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2%,完成年初预算的70.65%。主要用于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907466.47元,行政单位离退休8400.00元,事业单位离退休724593.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9965024.33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41760.90元,其他就业补助支出185312.10元,死亡抚恤4216778.60元,伤残抚恤58120.50元,其他社会福利支出4000000.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未全部核缴。

9.卫生健康(类)支出26642506.1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8%,完成年初预算的64.50%。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97911.40元,事业单位医疗15788714.27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0359439.35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96441.15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内上述保险未全部核缴。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7045672.1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主要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7045672.19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部分建设工程未完工验收,暂未达到决算投入使用条件。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21004.03元,决算为217869.5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58%;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2621.75元,下降13.02%。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7504.03元,决算为191089.59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7.71%,完成年初预算的101.9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3500.00元,决算为2678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2.29%,完成年初预算的79.94%。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3563.75元,下降14.9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942.00元,增长3.6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678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942.00元,增长3.65%;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21004.03元,支出决算为217869.5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58%,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2621.75元,下降13.02%。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7504.03元,决算为191089.5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9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3500.00元,决算为2678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94%。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厉行节约,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33563.75元,下降14.9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942.00元,增长3.6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678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25838.00元增加942.00元,增长3.65%;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厉行节约,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主要用于对基层学校工作督查、教育高质量发展公务出差和参会参训等使用车辆发生的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6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各部门工作考核、检查、督查、督导和外县区到我县交流学习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04049.43元,比上年减少170894.32元,下降22.05%,主要原因是机关日常办公经费减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办公费18875.80元,印刷费16610.00元,邮电费35700.00元,差旅费30000.00元,租赁费2880.00元,公务接待费22878.00元,专用材料费15503.38元,劳务费6820.00元,工会经费150197.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8885.25元,其他交通费1716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40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昌宁县教育体育局资产总额1031964181.79 元,其中,流动资产110284114.12元,固定资产725203566.27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182484565.00元,无形资产13736951.40元(净值),其他资产254985.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985123086.98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6586109.81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6158338.2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15621.01平方米,账面原值14117822.75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9项,账面原值507700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47868.16元;出租房屋6158.90平方米,账面原值11135795.58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816996.67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2375689.92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8031205.75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558689.65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85794.52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2375689.92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2375689.92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