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0-5/20241024-00035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4-1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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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52400172100501000
昌宁县大田坝镇中心学校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在县教育体育局的领导和指导下,负责本学校教师、学生以及德育、教学、教研、后勤、招生、学籍、财物等管理。拟订学校教育发展规划,保证学校对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保障学生权益,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引领教师专业成长,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优化校园育人环境,建设现代学校制度,促进教育均衡发展。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强化教师队伍管理,结合教育高质量发展,更新教师观念,使每一个教师都能对照自己思想言行、工作实绩进行反思,教师的教育水平进一步提高,责任心、事业感明显增强,师德师风进一步改善。
2.扎实地开展教学教研工作,不断提高教师的执教水平,学校进一步推行了教学教研工作,抓好师资培训,有序组织有效课堂教学研讨。
3.抓实安全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和治安防范整治工作的文件精神,规范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和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培训,增强广大师生的法制观念、安全意识,提高了安全防范和自护自救能力,创建和谐平安校园。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办公室、人事财务处、教导处、教科研训处、总务处、安全办。所属单位8个(财务非独立核算),分别是:
1.昌宁县大田坝初级中学
2.昌宁县大田坝镇社区完全小学
3.昌宁县大田坝镇湾岗村完全小学
4.昌宁县大田坝镇清河村完全小学
5.昌宁县大田坝镇文沧村完全小学
6.昌宁县大田坝镇新寨村完全小学
7.昌宁县大田坝镇华严村完全小学
8.昌宁县大田坝镇中心幼儿园
(二)决算单位构成
昌宁县大田坝镇中心学校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昌宁县教育体育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昌宁县大田坝镇中心学校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3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3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37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64人(离休0人,退休64人)。
年末其他人员3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3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1,661人。年末遗属11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昌宁县大田坝镇中心学校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大田坝镇中心学校2023年度收入合计29,879,324.5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879,324.51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4,268,247.65元,增长91.4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4,268,247.65元,增长91.40%;上级补助收入较上年无变动;事业收入较上年无变动;经营收入较上年无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较上年无变动;其他收入较上年无变动。主要原因是:昌宁县大田坝初级中学、昌宁县大田坝镇湾岗九年制学校和昌宁县大田坝镇中心完全小学合并为昌宁县大田坝镇中心学校,教师和学生人数增加,经费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大田坝镇中心学校2023年度支出合计29,879,324.51元。其中:基本支出22,844,825.42元,占总支出的76.46%;项目支出7,034,499.09元,占总支出的23.54%;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元0.00,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4,268,247.65元,增长91.40%。其中:基本支出增加7,784,296.56元,增长51.69%;项目支出增加6,483,951.09元,增长1,177.73%;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昌宁县大田坝初级中学、昌宁县大田坝镇湾岗九年制学校和昌宁县大田坝镇中心完全小学合并为昌宁县大田坝镇中心学校,教师和学生人数增加,经费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大田坝镇中心学校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2,844,825.4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2,262,891.42元,占基本支出的97.4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81,934.00元,占基本支出的2.5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大田坝镇中心学校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034,499.09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不足100人校点公用经费专项资金支出24,595.00元,主要用于保障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正常运转,为师生提供良好教学环境。
2.城乡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专项资金支出1,169,486.29元,主要用于保障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正常运转。
3.寄宿制学生公用经费专项资金支出476,813.38元,主要用于保障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正常运转。
4.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支出2,002,683.20元,主要用于义务教育阶段学生食堂供餐。
5.三支一扶计划补助资金支出94,427.00元,主要用于发放三支一扶人员生活补助。
6.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经费专项资金支出64,954.16元,主要用于保障特殊教育学生在校正常学习。
7.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支出130,650.00元,主要发放给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8.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支出1,625,250.00元,主要发放给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9.专项工作补助经费支出1,445,640.06元,主要用于保障学前教育正常运转,弥补办公经费不足。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大田坝镇中心学校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536,802.2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85%。与上年相比增加13,925,725.36元,增长89.20%,主要原因是:昌宁县大田坝初级中学、昌宁县大田坝镇湾岗九年制学校和昌宁县大田坝镇中心完全小学合并为昌宁县大田坝镇中心学校,教师和学生人数增加,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25,350,927.2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83%。主要用于学前教育1,578,150.77元、小学教育14,346,121.86元、初中教育9,361,700.50元、特殊教育64,954.16元。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417,265.2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8%。主要用于死亡抚恤88,360.00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601,256.5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593,421.44元、事业单位离退休17,100.00元、其他就业补助支出71,290.28元、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45,837.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768,609.7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9%。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682,067.76元、事业单位医疗1,070,922.95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5,619.0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大田坝镇中心学校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较上年无增减变动。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昌宁县大田坝镇中心学校属于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昌宁县大田坝镇中心学校资产总额29,461,902.01元,其中,流动资产2,270,930.21元,固定资产27,137,061.16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53,910.64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924,293.03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2,729,505.7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5,805.62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8,3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7,505.62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52400172100501111